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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


  随后的一天叶仲锷去了一次之璐目前的住处,把她的东西搬回家。路过的大学生惊奇这样的搬家频率,纷纷往里看,发现半屋子都是书,惊叹地交谈走过。

  傍晚的时候他把她的书和衣服放回原来的地方,看到满架的书,只觉得舒心。虽然累,还是开车去了次城郊的别墅拿衣服。

  这带别墅区环境极好,依山傍水,掩映在一片红色的香樟林里,白日安静,晚上在楼上可以听到树叶们飒飒私语。这栋别墅是叶仲锷几年前买下的,本来是准备结婚之后住,家具电器一应俱全,可之璐觉得这个地方上班太远,她又不愿意开车,因此房子就一直搁下,空了好几年也没住。离婚后他就一个人住在这里,虽然条件好,可这里在他心里不过是个房子而已,不是家,即使住了半年,关上灯离开的时候也毫无眷念,只想回到那个充满消毒水味道的医院里。

  拿车钥匙的时候,叶仲锷发现路灯外停了一辆白色跑车,毗邻自己那辆车。他些微皱眉,脚步一顿。戴柳下了车,径直朝他走过来,她神经高度紧张,或者因为光线太暗,短短的几步路走得很是艰难,完全没有在乎路上的小石子,脚下一崴,朝右跌倒。

  叶仲锷伸手扶住她,阻止了她摔倒的趋势。

  戴柳抓着他的衣服站稳,却不再松开,紧紧抓住,在路灯下静静站了很久,开口说:“第一次也是这样,在酒会上,我差点摔倒,你伸手扶住我,然后对我笑了一下,说,请小心。你根本不知道,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你了,我想,我这辈子都在等着遇上你。一见钟情,是不是很傻,也许你都不信,但却是真的。”

  叶仲锷不动声色,仿佛不经意地伸手一挥,把她的手拂开,后退一步,清楚地开口:“我信,我对之璐,我妻子,也同样是一见钟情。”

  夜风吹过,戴柳猛然抬起眼睛,盯着他,“可是你离婚了。你答应过我,试着喜欢我。”

  叶仲锷沉声:“应该说清楚了。我的确答应过你。离婚后,我想,爱之璐实在太累了,我想改变。这时刚刚是你出现在我面前,试过后才知道,我做不到。哪怕她不要我,哪怕她真的跟我离婚,可我还是爱她。”

  “那个晚上呢?你不可能一点都不喜欢我。如果不是那个电话——”戴柳声音猛然抬高了八度,像是玻璃断裂的声音,带着一种一碰即破的镇定。

  那晚暴雨如注,她没办法离开。叶仲锷莫名地觉得心情压抑混乱,她就在这时跟他说了很多话,说她等了他很多年,说她那么爱他。他是男人,再怎么冷静克制,也总有一定的虚荣心,不可能不被这样的话感动迷惑,下意识抱住了她。

  下一秒,她吻了上来,他有一段时间的意乱情迷,旋即察觉到气息不对,此时,手机响了。

  叶仲锷右手压在她的肩上,感觉到掌下的肩头痉挛般颤抖,便加大了手劲,让她平静下来,语气平缓:“不会发展成你想的那样,戴柳。即使之璐没有打那个电话,我们也不会怎么样。你很出色,聪明漂亮,你身边从来都不缺愿意照顾你一辈子的男人,他们完全属于你,例如唐东,他甚至都能为了你而帮我取证调查。请相信,我现在是以一个大哥的身份跟你谈这些,爱情与付出没有关系。的确不是每个人都能遇到自己爱的人乃至结婚,如果我没遇到钟之璐,也会过一辈子,但是我遇到了,那就只能是她,任何人都不行。”

  出院的当天,两人就去了民政局办了复婚手续。工作人员对离婚后又复婚的夫妻见得太多,把结婚证递给二人,笑容可掬,“不会来第三次了吧?”

  叶仲锷心情极好,礼貌回答:“怎么可能还来?”

  说完看向之璐,稍微一愣。她脸色苍白,嘴唇有些红色,目光却说明她此时的失神。不过只是一瞬,她猛然侧了头,也看他,笑意渗透到眸子里。

  叶仲锷在她唇上印一个吻,小心地拥着她离开民政局。前一段时间她受伤,他想抱她却不敢,现在终于有了机会,抱着都不愿意放手,直到取车时才恋恋不舍地松开。

  叶仲锷从停车场把车开过来,看到她站在路边树木的阴影里,想起他们第一次结婚前的一番谈话。那时她还没有毕业,不急着结婚,他却等不及,游说她的父母亲戚,又在她耳边说:“你看,我都三十了,再不结婚就会被人笑话啊,你说毕业后结婚,我可都听你的,现在你还有什么话说?”

  她说:“可是我想先做出一点事情,结婚太早了吧。”

  他马上回答:“亲爱的,你结婚后也可以做事情,我不会阻拦你,只会支持你。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在家里有绝对的话语权和自由。”

  她还是为难,犹犹豫豫地说:“我都不知道怎么做妻子啊,我怕我做不好,也做不来。”

  他说:“这也不是理由,你不会做妻子没关系,我会做好丈夫,这就够了。”

  当时他自信满满地说出这句话,也认为自己能做到。可离婚之后才发现,他的丈夫一职远远比他做董事长失败得多。

  回家路上,他们又去了一趟超市,中午时超市人不多,之璐看到他拎着大包小包的蔬菜肉类回来,诧异,“干吗买这么多?”

  叶仲锷推着购物车往收银台走,“今天我做饭,庆祝你出院和我们第二次结婚,如何?”

  之璐歪着头看他,“扑哧”一声笑了,“你又想学当年啊。”

  虽然叶仲锷看起来是那种风度翩翩,一辈子都不会下厨房,只等着有人送菜上桌的人,可实际上他厨艺堪称精湛,做出来的菜绝对的色香味俱全,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之璐有大概一年的时间没见到他下厨,此时看来,他切菜炒菜炖汤的技术娴熟如初,从容自若,仿佛正站在他那间数十个平方米的办公室,又或者是在什么会议上,纵横捭阖、挥斥方酋。

  第一次见识到叶仲锷的厨艺,是研二下学期开学后的那个周末,他在厨房忙进忙出,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他的厨艺,看得那时还不大会做饭的之璐目瞪口呆。

  吃饭时之璐深为叹服,崇拜到五体投地,百思不得其解。

  与此同时,叶仲锷也看着她,觉得她可爱极了,解释说,只要在国外待过一年以上的留学生,厨艺都比得上五星级酒店的大厨。因为原材料太少,只有自己创造发明新式吃法。在美国的时候,他英明神武地只用几样材料就做了十来道菜,招待七八个同学吃饭。

  那天叶仲锷第一次跟她表白,他感觉自己的准备工作也做得很足,可那三个字一出口,她居然吓得筷子都掉了,整个人呈现出一种高难度的呆若木鸡状态。他微笑,继续说:“你没听错,钟之璐,我正在跟你说,我爱你。”

  想到以前,叶仲锷放下筷子,身子前倾,认真地问她:“你那个时候,傻傻地问我为什么爱你,现在还要不要再问一次?”

  之璐摇头一笑,说了句“不问了”,然后继续专心吃菜。他蒸的芙蓉蛋相当可口,她实在不想说话。

  这顿晚饭吃完,她要去洗碗,他不让,自己去收拾了厨房;回到客厅的时候,发现她蜷在沙发上看电视,身上搭着块薄薄的毯子,表情安静,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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