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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


  "你接下来打算步入正题,建议我该找个男朋友了,是吗?"

  "你知道就好。"

  让康乔没想到的是,她竟然说:"是的,我得找个男朋友了,你也帮我物色物色。时候真的不早了,我困了,拜拜。"

  她等了那么多年,终于有这样一个机会,可以和他单独在一起,而且喝了酒;也终于有那么一次,他们的谈话里没有提及常夕;他连遭失恋与失业两大重创,肯定需要一些安慰。

  他说要走,她竟然没有挽留他的意思,白白错过了机会。

  当年,他先认识的方沐优,再通过她认识了常夕。

  这位方同学给他的印象就是聪明、坚强而且独立。对比起来,常同学就温婉得多。太过自立的女人,他有些不喜欢。从客观上说,常夕在长相上要比方沐优逊色些,但常夕有种惹人怜爱的气质。这气质,便足够吸引他了。

  方沐优可以轻描淡写地告诉人家--她是单身家庭的孩子,她只有妈妈一个亲人。她懂得照顾自己,从来不肯糊里糊涂将就度日。就像她租的这套房子,明明是两居室,原本是可以与人合租的。但她执意要一个人,并且备齐了家具家电,过起了属于她一个人的小日子。

  当然,做朋友是好的。至少,他努力在维持现状,不给她机会表白爱意。他不相信方沐优能一直忍受下去,料定她总是要对他说的。她不会一直沉默下去,况且他与常夕已经分手。方沐优没那么伟大,没那么懂成全,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任何魅力让一个女人久等多年,而不吐露丝毫爱意。

  她为什么不说呢?他想。

  不知道为什么,她关上房门时,他居然有点失落。

  3

  这天是刘父出院的日子,他已经接受了退休的现实,但要求家人给他买宠物鱼和宠物狗。

  刘母说:"鱼倒不是问题,但狗……老头子,养狗很麻烦的。"

  刘父看了常夕一眼,笑道:"这样吧,儿媳妇,你替我养只狗。我可以时常过来看看它,怎么样?"

  常夕先是一愣,刘之双却帮她答应了下来:"好的,好的,爸爸,只要你高兴,什么都行。"

  当日下午,刘之双就从宠物市场抱回了一只四个月大的吉娃娃。他对常夕说:"亲爱的,以后你的主要任务就是照顾爸爸和小吉。"

  "小吉?"

  "对,这只狗叫小吉。"

  小吉不怕生,刚把它放到地上,它就开始四处跑动。几分钟后,常夕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了一堆狗屎,她赶紧叫刘之双来处理。他二话没说,就动手去清理了。她赶紧把小吉抱起,不肯再放它乱跑。

  清理完后,刘之双说:"小夕,你得去买菜了,晚上爸爸、妈妈来家里吃饭。"

  "什么?"

  "我先去公司了,你带小吉熟悉一下环境,然后就去买菜吧。老婆,辛苦你了。"刘之双顺势亲了一下她的脸颊,她只好目送他出门。

  常母接到常夕的电话,女儿让她赶紧去帮她做饭。她微微有些不悦,倒不是因为女儿提出的请求,而是觉得亲家很无理。女儿刚刚照顾完生病的公公,肯定很辛苦,而他们竟然不让她好好休息,还要到她家里去吃饭。

  拎着一堆菜的常母刚到常夕家,就被小吉吓了一大跳:"你们还养狗?那么脏!"

  "替公公养的。"

  "什么?他要养,让他抱回家去。"

  "婆婆不喜欢狗。"

  "那就麻烦你告诉你婆婆,你妈妈我也不喜欢狗。"

  "哎呀,老妈,不要惹麻烦了。不就是一只狗吗?再说了,它也很可爱啊。"

  话音刚落,小吉便在常母的裤腿上撒了泡尿。

  "我把你给红烧了!"常母一把抓住小吉。

  常夕连忙安抚常母:"我给你买条新裤子,妈。别生气,别生气。"

  "这叫什么事呀,还让我来当老妈子。原本你出嫁了,我可以少桩心事,现在,我却更发愁了。小夕,你有时间也得学学做饭,我是不能掩护你一辈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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