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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


  两年之后,我成绩优秀,提前一年硕士毕业。我的导师看着我,一脸的惋惜。

  我将自己的简历递给五家翻译公司。五家都请我去面试。

  我自然选了本市最大、待遇最好、资历最强的那一家:九通翻译公司。

  作者有话要说:先告诉大家,结局是HE,所以,就不要再求我了。我已经按照大家的意愿把这个愁苦万分的故事变得阳光普照了。

  还有,谢谢大家的支持。我写东西比较随意,人也比较懒散。所以,全靠大家用力催文啦。呵呵。

  第21章

  七月一日,我参加了九通翻译的第一次笔试。九通公司座落在东城区的永康大厦,占了十一层和十二层的全部。大厦的背面有个巨大的高尔夫球场,空气清新,环境优美,车马稀少,是我心目中理想的工作场所。显然,这不是我一个人的看法,和我一起参加笔试的有五十人之多。听说报名人数上百,这是人事部根据履历第一轮筛选的结果。其实他们只要两个英文翻译,竞争之激烈,可想而知。笔试挺难,考完出来,很多人抱怨做不完。我勉强做完,不敢保证质量。出来时,有个北师大的女生问我:“那个‘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两千尺。你是怎么译的?”

  “The rimy bark, slippery with rain, is forty spans around. And kingfish-blue hues, high up into the sky, two thousand feet above.”我说。

  她看着我,抿嘴笑:“为什么用kingfish-blue? 不就是blackness吗?”

  “黛色不完全是黑色吧。黛色其实是青黑色,也就是blueblack。”

  “那你为什么不用blueblack,而用kingfish-blue?”

  我没回答,淡笑。

  “明白了,”她叹了一口气,“炫技,是不是?嗯,我倒和你译得差不多,不过我没有完全遵守原诗的词位。”

  “古诗好就好在对仗,所以我尽量不改动词位。我比较喜欢直译。”

  我们一起走过长廊,她忽然低声说:“你觉不觉得这次的题出得挺怪的?前面要我们译标书,后面要我们译那么难的古文。又不是考博,犯不着吧?”

  我举手:“严重同意。出题的人肯定是虐待狂,我从没见过这么郁闷的试题。”

  说完这话,我看见她悄悄地向我递了一个眼色,低低地咳嗽了一声。我一回头,看见一个西装笔挺,打着黄色领带的年轻人站在我身后,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正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打量我。

  我嚼着口香糖,对他说:“这位同学,你也是来考试的吗?”

  他冷冷地说:“不是。”

  然后,他不理我,径直地走进电梯,消失了。

  目送他离开,那女生很夸张地“哇”了一声,作花痴状:“刚才那位先生,好酷哦!”

  我笑笑。

  和沥川相处的时日虽然不多,已令我对所有的俊男免疫。我爱他如此痴狂,经常半夜打开台灯,悄悄地看他熟睡的脸。

  第二天,公司来电,通知我和另外九个人参加一对一的口试。我的口语本来就是强项,和沥川相处时,经常受到他的点拨,变得越来越强。再加上我还有好几年在咖啡馆打工与外国人闲聊的经验。

  我笔试的成绩并不是最好,但九通对我的口语很满意。两天之后,我和最后三位竞争者去见了他们的总经理,萧观。

  我对翻译界的情况并不太熟,但萧观这个名字,我还是听说过。他出生于学术世家,父母都是北大英文系的教授。父亲毕业于牛津大学,母亲是我的导师冯介良教授的师姐。他们的名字常双双出现在英文教材上。萧观早年在国家通讯社的驻外分社,作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翻译。之后从商建立了这个公司。听说商运亨通,没几年就发了。当然,除了翻译,在他叔父——一位香港巨商——的支持下,他还涉足房地产等其它投资。目前九通在全国各地有二十七家分公司,业绩非常突出,是去年本市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之一。

  我第一次见到萧观,心里暗暗气馁。原来他就是那天在我身后打量我的人。他看上去二十八九岁,清峻、沉稳、神态闲雅,一脸诗书气,不像个企业家。正如冯老师说的,是个做文化生意的。

  “你就是谢小秋,”他坐在大班椅上,缓缓地说,“冯教授打过两次电话推荐你。”

  这我可不知道。我只是在一次闲聊中告诉过冯老师我要申请九通。果然是好老头,不声不响地替我张罗。

  我看着他,知道笔试的考卷,肯定出自他手。便在心底盘算自己还有几分希望。我说:“我无意走后门。”

  “冯教授说了你很多好话,但他也提醒我,你的专业过硬,但有些个人的毛病。究竟是什么毛病,他不说。不过他说,我一看见你就知道了。”

  我知道萧家和冯家是世交。两家携手历经了文革。冯静儿从小就赶着萧观叫哥哥。

  “我没什么毛病。”我说,“我的毛病您绝对可以容忍。”

  他从自己的办公椅上站起来,走到窗边,打量我:“有没有人告诉你,面试的时候应当穿什么衣服?”

  我穿的是一套便装。其实也是我最近买的最贵的一套衣服。颜色是鲜艳了些,和下面的毛料长裙一配,很像当年的三毛。我觉得,我这身打扮,挺符合我所追求的波西米亚的气质。其实前几次我都穿着一本正经的西服西裤,就这一次,因为要和最后几位名校的高材生竞争,我的资历、水平和他们相比,都不是特别突出。故尔出此险策,想以奇制胜。

  “人事部的王先生说,这个职位的主要工作是笔译,一切都在计算机上完成,基本上不用和客户当面打交道。再说,”我咬咬嘴唇,“我只有一套西服,次次都穿它。你们天天看,难道不厌吗?”

  大概觉得我的解释特实在,他放下了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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