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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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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 我一向认为,喝酒,是增进情感和交流思想的有效途径。许多事情,在别的场合解决不了的,在酒桌上往往就能顺利解决。大部分人的朋友,也是在酒桌上相识并相知的。难道不是吗?推杯换盏间,陌生人变成熟人了,熟人变成朋友了,朋友成为了两肋插刀的铁杆弟兄。所以啊,为什么喝酒喝了几百年几千年,人和酒越来越近乎呢?喝酒喝出各种各样的仇恨来,也喝出各种各样的友谊来。友谊多深喝多深;交情深,一口闷;交情浅,舔一添。这些都是喝酒的歌谣。 对了,我就是去参加一个朋友聚餐的。简单说,就是去喝酒的。 请客的是十年前的一个朋友。 十年前的朋友发达了。 十年前,我这个朋友叫达生。当然,他现在还叫达生。不过,在十年前,达生属于落泊之人,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一双皮鞋能穿四季,一套西服也是长年不下身。十年了,时间不算长也不算短,说发达就发达了。达生,的确和他名字一样,吉祥而如意。海马早在十年前就说过,达生命相好,名字更好,听听,达,生,发达的生意人,多贴切啊。说来有趣,在一个城市里住着,也听海马或许可证偶尔说起达生,居然就是十年不见面,十年不见面,还叫什么朋友啊,还不是喝酒喝得少啦?如果不是达生安排这次聚餐(通知人是海马),我们的情谊,多半还会这样陌生下去。 达生现在春风得意,他在春城饭店请我们吃饭。我们以为,他会和我们另一个朋友许可证一样,也会一身名牌,也会带着秘书(女友),也会得意忘形。可我们一见面,让我们大失所望,达生还是十年前的达生,破衣烂衫,灰头土脸,胡子拉碴,一说话露出两颗门板一样的白牙。海马扯他一把衣袖,夸张地打量他几眼,故意幽默地说,不像啊,这哪里是一个大老板啊?达生手里甩着车钥匙,把车钥匙甩得哗哗响,若无其事地说,你看我像什么,像个司机?海马说你别抬举自己了,我看像个捡破烂的。达生轰然大笑了。这一笑,我听出来了,达生确实不是从前的达生了。从前的达生,哪里这样放声笑过啊。从前的达生,很少笑,即便是偶尔一笑,也藏在喉咙里,就像一口痰没来得及吐出来。而达生现在的笑,是从胸腔里发出的,豪放而舒畅,和有钱人的笑别无二致。 已经到了三个人了。达生是东道主,他先来理所应当。海马是个耽于幻想的自由作家。他有一个漂亮而可爱的老婆,他老婆有一个诗意的名字:汪洋。他老婆小汪,盲目地痴迷文学,就连她的爱情名言,也和文学有关,这就是,我不是爱你海马才嫁给你的,我是嫁给文学的。为此,海马感动得不能自禁,热泪流成了太平洋,发誓要对得起小汪,对得起小汪就是对得起文学。可是,多年下来了,写了那么多文字,都成了废纸,文学对他一点情面都不讲,他还是一个文学小青年。文学小青年一直受困于文学,他闲着没事,一边构思着一边早早就闲逛过来了。我呢,就不用说了,最惨不忍睹的一个画家。谁都知道我是画家,最拿手的是水粉画,却对油画情有独钟,十多年前就参加过市油画大奖赛,并获得了第一名,许多人以为我会在绘画上一展身手,没想到我却做起了生意来——搞起了装潢公司。多年下来,画没画出名堂,装潢公司也开一个赔一个。现在落得帮一些小公司打短工,这里几天那里几天,画一些不成体统的东西(有活就画,没有活就呆着),和勤杂工没有什么两样,有时候能混点小钱,有时候连一包烟钱都混不到。我对目前的处境不能说喜欢,但我还没有资格去讨厌它。惟一让我有点负担的是,我没有固定的地方居住。我原来居住在老城区的房子拆迁了,补贴我的费用也在我几次投资中赔光了。我只能在大部分时候睡在工地上或者工作间里,实在万不得已,我才跑到我在城郊租赁的平房里住上一晚两晚,以对得起我已经预付的房租。 能够和多年前的朋友相聚,我就像找到组织一样高兴。至少,我能有一顿饭吃了,有一顿酒喝了。要知道,有时我连吃顿饭都相当困难。能够和失散多年的亲如兄弟般的朋友同桌共饮,我没有理由不和他们一样开心。 达生看上去没有什么变化,还和十年前一样,这让我有点始料不及。而达生那句话,就让我有点百感交集了。他说,老陈啊,你倒是一点没变啊。 十年了,一点没变可不是个好事情。我不知道怎么回答达生。我看着达生,想说你也没变啊,可这话我说不出口,我是从里到外都没变,而达生外表上还是十年前的达生,可他开上了切诺基豪华吉普车,关键是,还是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板。海马跟他有过联系,说他那家财务软件推广公司,在全国不少地方都有分公司,真他妈不要太牛逼了。 今天请客的怂恿者就是海马,他早就跟我说过了,要敲达生那小子请客。这一说就是不短的时间。一年多来,海马屡次提到这个话题,可一直也不见动静。海马说,达生的公司我没去过,但电话我知道怎么打。我说那你就打呀,先让他请一顿再说。海马说,我也没少打,这家伙应酬多,腾不出空。我就以为达生那小子小气,或根本就把我们给忘了。这也难怪,当了老板,又是成功的大老板,事情怎么能不多?不多怎么又能叫老板呢?天天要是跟我们一样,闲着没事,还当什么屁老板!所以,从一开始,我就没有奢望达生能请客。可就在海马好久不提这个话题的时候,突然的,海马一个电话打来,竟然就吃了。 客人都到齐时,吓了我一跳。请许可证是不出我所料的,另两位就大出意外了。她们一个是许可证从前追求过的小麦,一个是视我为仇人的芳菲。说芳菲是仇人,当然是指情感上的,早在十年前,芳菲差一点闹出婚外情,她那个婚外的情人,就是我。只是,一个不恰当的遭遇,让我们有可能顺当发展的婚外情突然终止了,我们也从此形同陌路(关于这段故事,后面将有交待)。 一别十年,小麦还是那样迷人,她穿一件咖啡色大衣,脖子上系一条装饰性的小纱巾,一副典型小女人的作派。她坐在那里,或者不说话,或者说一些让我们希望她继续说下去的话。可她不是太多的话,偏偏都是欲言又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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