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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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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却摆摆手,做出“不说没关系”的手势。 “我叫夏翎翙。”因为她的无所谓,反倒让我撤退了重重的戒心。 “机灵聪慧?” “不是。”我拣起一根树枝,在地上画出自己的名字。 她边看边点评:“奇怪的字。” “你呢?”我问,再加上一句:“我总要知道恩人的名字嘛!” 她快乐的笑说:“我呢,姓白,白颜色的白。因为我爹姓白,所以我也姓白。我爹姓白,是因为我爷爷姓白。呃,那啥,话多了点。我叫白蓝缎,你别用这种目光看着我,我自己都挺纠结的。话说我家从祖上就开始卖布,所以呢,我们家四姐妹的名字,都和布扯上关系啦!全在绫罗绸缎四个字上下功夫。大姐红绫,二姐绿罗,三姐青绸,我叫蓝缎。我最小,所以有幸得一别名小缎。不过呢,更多的时候我被人叫做白小四儿。嘿嘿嘿嘿,有意思吧,呃,那啥,话多了点,别见怪噻……” 我听着她介绍红绫绿罗青绸蓝缎的由来,看着她一张一合的嘴,惊诧不已。她和我以前认识的任何一个人,都不一样。 我喜欢她。 从第一眼看见她,我便喜欢她。 在接下来的岳阳之旅中,我们经常会见面,我们交换了手机号码。一起去欣赏了八百里洞庭风光,游了南湖,去了君山,逛了金鄂公园,参观了玉佛寺,文庙,我们就像认识许久的知己,轻松愉快的相处。直到后来,我们甚至住在同一个房间。在同一个碗里吃饭。啃同一颗苹果。 她热情奔放。利落爽朗。豪气干云。 她有时候像个姐姐,有时候像个女人,有时候像个孩子。 可人的。温婉的。调皮的。 不管是哪一种她,都是让我心安,不需设防,不需伪装。 有时候会和她打闹在一起,一点都不淑女的嘻笑吵闹,孩子一样。 和她聊天,虽然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她在说,吱吱喳喳的。但总是静静淡淡的就笑了出来。没有忧伤。总有一种关系,是很微妙的。总有一些感觉,是无法用词语涵盖的。 生活真美好。她感叹着。 她评价我:有时候很倔强,有时候很乖巧,有时候很叛逆,有时候很忧伤。她说我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有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她还强调,我想说的时候,就说出来。不想说,也没关系。 我们聊天,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但是也常常记不起说了些什么。她大叫:“为什么要记着,那样该多累!”用极其夸张又可爱的大幅度姿势,像招财猫一样,摇来摇去。 我真的快乐了一些。原来敝开心扉是很愉快的感觉,我们只是疯,只是两厢情愿。我们总是笑,总是搭背勾肩。招摇在岳阳的大街上,精灵般。看过了无数的路人,走过了无数的场所,却还是喜欢透明干净超凡脱俗的皮肤,还是喜欢顺顺直直黑色的头发,还是喜欢不管什么颜色的微笑。好女孩走到哪里都那么讨人喜欢,她的笑容在我眼中是永恒的一种温暖,绝对不会稍纵即逝。我们总需要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心放在她那里,一点都不慌张。 只是关于展翔,并没有讲给她听。总有一些地方,不能碰触。不小心碰到了,便鲜血淋漓。 我想,如果有一天,我要死了。那么,我便把BLOG的密码留给她,那里有我所有的爱断情伤。我要她用我文字堆积一个美丽的故事。让所有人知道,在这世界上,我爱过展翔。深深的爱过。 小缎, 如果有一天, 我不在了。 你得要为我, 写最好的故事。 让它有最美的结局。 我会在另一个界里和你,遥遥相望。 34. 四月初,我们结伴去云南,云南丽江。 小缎说:丽江是疗伤的地方。有最柔软的时光。如果我到了丽江,还是这般憔悴,她就使用“白门绝招”来为我治疗。 我笑道:“小缎,我宁愿你像白娘子一样拥有无边的法力,向我的脑袋里推进去一个忘字。” 我一直都认为最幸福的一种疾病就是选择性记忆。我第一次看到这个病理名词还是很多年之前,当时就想,记忆可以由自己选择,该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记住想记住的,遗忘不想要的。多美好、多幸福。那还何来烦忧? 总是很佩服那样一种人:洒脱的近乎没有人情。拿得起、放得下,一言九鼎,说到做到。任何事情,总是能由自己控制。不会身不由己。可是我做不到。最起码关于展翔是我做不到的。 我们住在束河,因为小缎喜欢吃束河的苹果,但却每天到丽江古城里闲逛。 去万古楼,我们两个并排跪在大殿的神像前磕头。有一位老人,在身旁拉着二胡为我们唱经。 看着供奉着的神情肃穆的神像,看着神像那洞察世间万事的天眼,心里的忧伤,一片一片,眼睛里,竟又蓄满了泪水。 老僧人闭目念道:“世间万事,皆有因果。今生之苦,乃还前世之债。姻缘宿命,不可强求,亦不可推脱。顺其自然,一切皆会水到渠成。若他日有轻生之念,万不可为之。否则,六道轮回,将受尽万般苦难。世事变迁,因缘际会,山高水长,后会有期。” 看着他,我已经泪流满面。他只是闲散的拉着二胡,发出如诉如泣的乐声,闭紧的双目,不曾张开。 两年后,我才知道,他看透的岂止是我身上的情与爱,还有,生与死。他后会有期的预言,竟真的实现。 小缎把我拉起来,可我虚弱的已经爬不上五层高的万古楼。 在一处僻静的凉亭,我开始向小缎讲述关于展翔的往事,伴着肆意淌下的眼泪。 小缎,我给你说一个故事。 有一个小女孩,七岁那年遇到一个大男孩,按辈份,她叫他叔叔。开始的时候,小女孩在异乡很孤单,能陪她玩耍逗她开心的,只有叔叔。小女孩就很依赖他,喜欢他,在还不知道情爱为何物的幼年时代。 又过七年,小女孩十四岁,她的叔叔也已经二十一岁,成长为一个有着温暖笑容的翩翩男子。一笑倾城,再笑倾国。在情窦初开的年纪,她爱上了叔叔。叔叔对她说,要等她长大,等她长大了,叔叔便会找她。她记住。永远的记着了。 可是等到女孩终于长大,明白了情为何物,对叔叔的爱恋,因为加入了无法抑制的思念与仰慕,更加浓烈。只是,她的叔叔,不知去了何处,不曾找过她,哪怕一次都好,都没有。她很受伤,却又很倔强,逼自己不去向他人打听关于他的消息。她认为,要用自己的提醒唤起叔叔曾经的爱恋,太没尊严。她已经大了,知道人活一生,需要自尊。莫名其妙的自尊。 女孩工作了,却意外和叔叔重逢了。在同样的时间,他们服务于同一个公司,朝夕皆见,却远在天边。她不曾向他表白,自己一直爱着他,无论是年少的他,还是如今的他,她都爱。她哪有办法不爱呀! 可她终究那些和爱情有关的甜蜜的话,女孩都没有说出来。因为,女孩曾经在一个不经意,知道了叔叔另有所爱。所以她不说。她的理智,是与生俱来的自我保护。莫名其妙的自我保护。 有一天,叔叔说到结婚。她说恭喜。 后来,她辞职了。 现在,他和她,天各一方,山高路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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