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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〇


  她稍微安了心,又疑心自己是在做梦,他靠近的脸还是熟悉的模样,但一双眼底是同色的黑沉,大概是灯光问题。雷再晖见她眼皮忽闪忽闪,因发烧而粼粼生波的一对瞳仁,直往他脸上扫来扫去,令人又爱又怜。

  他合上她的眼皮,可她的眼珠还在他手心底下骨溜溜地转。

  “有初。听话。”

  退烧物品很快送来。她烧到三十九度三,雷再晖喂她吃下退烧药,又去准备冰袋:“有初,我要把冰袋放到主动脉上,这样退烧有效。”

  自叶月宾死后,再没有人这样温柔地,低声地唤钟有初的名字,一声声,一声声,好像能感受到云泽的湖水,家里的灯光。同事们总是连名带姓喊她;利永贞和何蓉总是中气十足地叫她;钟汝意根本不和她说话。

  她嗯了一声。不一会儿一包冰凉的毛巾塞进她的颈窝。她用双手紧紧抓着冰袋,去蹭烧得发烫的脸颊,舒服得直叹气。

  雷再晖又把被子卷起来,想把另外一包冰袋放在她的股动脉处。

  钟有初的腿弓着,侧到一边;首先映入雷再晖眼帘的是那个年少轻狂的纹身,灯光昏暗,他原以为是胎记一类的斑痕,再一看,便隐隐能看出枪与玫瑰的轮廓。

  身上一轻,钟有初眉头就皱了起来,不安地弹着脚趾。等雷再晖的手碰到她的大腿内侧时,记忆深处的,和纹身一样永远洗不掉的,不堪回首的触感突然爆发,席卷全身。

  她激烈地蜷起,像一只没有刺的刺猬,直缩到床头去,一双眼睛睁得极大,却是空白的,没有任何焦距。

  “有初。”雷再晖不知她何以这么大的反应。他的动作亲密却又正常,唐突却又坦荡。可还没等解释,钟有初突然一把扫开他,翻身下床,奔了出去。

  门并没有锁,她只是一转那把手,门就开了。梦中永远打不开的门,终于被打开了。

  逃吧,有初。

  她赤脚踩在陷至脚踝的地毯上,没跑出多远僵直感便从双脚一直伸上来,侵入四肢百骸,站成一座雕像。

  不是。不是那扇门,不是这幅地毯,不是这条走廊。

  荒唐透顶,无力回天。

  一张毛毯轻轻覆到她身上去。走廊上的灯很亮,钟有初望见那双眼睛是令人安宁的棕与蓝,大地与海水的颜色。她平静下来,重又陷入高烧的眩迷中。

  雷再晖把病人裹好,抱回去。整个晚上,他一直陪在钟有初床边,隔一段时间便为她换一条毛巾。

  朦胧间,小斜眼儿突然呢喃:“妈妈,可不可以吃橘子?只吃半个。”

  她总记得叶月宾什么也不许她多吃。过了一会儿,她便闻到橘子剥开时那特有的带着涩味的果香,有冰冰甜甜的橘子瓣递到嘴边来,她吃了一瓣又一瓣。

  这样折腾,第二天体温竟退回到三十七度半。雷再晖出门前拿粥来给钟有初,她捧着昨天晚上剥下来的橘子皮在鼻下轻轻地嗅,突然无限惆怅与渴望地说了一句:“我想回家。”

  是啊,她是有家的。家里还有父亲和小姨等她回去。而他的家,不过是世界各地的宾馆。他不能把她强留在这个冰冷的,毫无生气,毫无温情的房间里。

  但是即使她在生病,在思乡,他想将她留下来,久一点,再久一点的念头一直没有变过。

  “休息一会儿,等我回来再说。”

  他的琉璃

  雷志恒在郊外租了一间仓库,改造成琉璃工作室,保存所有藏品。雷再晖小时候来过这里,但没有料到变化巨大。所有窗户均被封死,雷志恒甚至不允许一丝阳光窥探他的宝贝。

  按下开关,藏在各处的射灯一起亮起,映着满架的琉璃,一枚枚,一排排,一列列,斑驳的色彩在封闭的空间内流淌着。

  目录册中除了雷暖容指定要的镇纸之外,还有一副更珍贵的琉璃画,与原作同样大小的《鸢尾花》。

  那琉璃板仅有十分之一寸厚,平整如镜,所有的颜色细腻凝重,沉沉地朝雷再晖眼内簇来。他见过梵高的原画挂在纽约某一处的办公室内,便知道这一副琉璃板无论图案,颜色都极难得,其价值可算是其余藏品之和。

  鸳鸯眼并没有多犹豫,手一松,琉璃板跌落,摔成一地齑粉,再也看不出原来的风貌,只是玻璃渣。

  人生得有多么的苍白,才会这么多的色彩都填不满。雷志恒自第一次看到琉璃那令人迷乱的颜色,便生出了许多谵妄,赶都赶不走。

  可雷再晖却一点兴趣也无。他即刻开始安排将所有琉璃分批送走,然后结束租约。

  他心里放不下的是,钟有初一个人呆在宾馆里,有没有吃药,有没有喝水,有没有吃饭。

  等办完事,风尘仆仆地回去,钟有初虽然吃了药,喝了水,但脸色又有些烫红。

  更重要的是,她又苦兮兮说了一次:“我要回家。”留在此地,不是了局。

  雷再晖只是看着她,将从仓库中取出的琉璃镇纸放在桌面上,随意地朝她滚过去。钟有初接住,将脸颊贴在上面,那凉意直沁到血肉里面。

  “喜欢?”

  钟有初早已过了见到美好东西非要占有的年纪,于是摇头:“我家的阳台上,可以看见很美很美的晚霞,比它美得多。”

  还是要走。

  “你现在最好不要颠簸。”

  “上午永贞打电话来,她七点交班之后会来接我。”不知道是什么那样好笑,她吃吃地笑了起来,“和她的芳邻一起。”

  她想起利永贞和封雅颂这一对冤家,便禁不住地要笑。可是再一看雷再晖的脸色,就笑不出来了,有些讪讪地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其实我已经不烧了,真的。”

  “这样不准。”他俯身靠向钟有初,托着她的头发,额头贴上来,“要这样。”

  他额头温热,双眼微阖,钟有初可以清清楚楚看见他的睫毛一根根在眼窝里投下的黑影,温柔得令人心醉。她想起在葬礼上替他剪下衣角的那一刻,他也是这样贴着她的额头,想要汲取一些力量;她又觉得无脸人其实很寂寞,孤零零活在梦境里,只有等她做梦的时候,才能吓她一跳,然后又回到那无穷无尽的等待与寂寞中。

  一瞬间,钟有初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想凑上去亲亲无脸人。

  但雷再晖突然睁开眼睛,她赶紧别过脸,假意摩挲着颈间的琉璃。

  “如果回云泽你能开心一些的话——就回去吧。”

  他做决定从来都是雷厉风行,一往直前,绝不优柔寡断,瞻前顾后。如已经下定决心将雷家母女尽快送走,便着手安排所有细节。但钟有初呢?他不想将她送回云泽,又心疼她思乡情切。他知道自己不方便将钟有初带在身边,担心她身体不适——他不知道这便是雷志恒对待他那些琉璃的态度。

  他和父亲不同,在分离之前,他想将自己的琉璃时时刻刻带在身边。

  艾玉棠显然是没有料到变相的驱逐令就这样简简单单地,从雷再晖口中发布出来。震惊之余只能机械重复他的话:“出去?去哪里?”

  雷再晖说出七八个地名。有美国乡村,英伦城市,也有欧洲小镇,古堡胜地,风景如画,美不胜收。这些地方全都有他因工作而认识的朋友,随时能迎接雷家母女去住个一年半载。更重要的是,雷家母女就此可以不再过问格陵的一切人与事。

  原来不是要将她们驱逐到天涯海角,穷乡僻壤,雨林瘴地,而是去过比现在逍遥快活的日子。艾玉棠宽慰之余心知肚明,他的提议并非灵机一现,只怕在雷志恒生前就已经开始计划。但无论雷再晖此举意图如何——她从来要的不是养子的敬爱,而是更实惠的衣食无忧:“去那些地方?我负担不起。”

  “一应衣食住行,我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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