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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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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点亲昵的触感,从鼻尖蔓延开来,荡漾着,荡漾着,荡漾得人心都化掉了。 “爸!爸!别追了!”咦,是席主管的儿子。他已经痛下决心,脚踏实地,从美国退学,回格陵大旁听,准备考试,“人家稀罕你这点腊货啊!走吧!菜都下锅了!” 一次裁员,改变的是一家人的命运。面对生命中的挫折,是你的准备,你的毅力,来选择你是坏下去,还是好下去。 “他们好像回去了。”钟有初悄声道。但雷再晖仍箍着她的腰,她轻轻挣了一下,没有挣脱,便垂下头去,带着一点无可奈何的气馁与羞怯。 他半玩笑半认真地追问:“你说我是不是冷血的人?嗯?” 哎呀,那玲珑的人儿,猛然自他怀中抬起头来,鹅蛋脸上一对眼睛明亮如星,深深地映出一生一世一双人的世界。 她突然轻轻拉住他的外套领子,红唇飞来他脸颊上啄了一记,亲自盖印一枚英雄奖章:“不是。” 这种荡漾的感觉是钟有初和闻柏桢在一起的时候完全没有过的。她曾绞尽脑汁,如何卖弄一点点笨拙的风情,调笑戏弄闻柏桢;可是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自然而然,一气呵成的挑逗,会令人眉梢唇角都在发烧。 她发觉雷再晖的眼睛好像又变成了一对越来越深的黑色,令人又惧又爱。他箍在她腰上的手在慢慢收紧,她的视线自他的眼睛向下移,移到鼻子,移到嘴唇——她不傻,她知道他要来回吻她了。 仿佛手中的一枝烟花,明明知道它美丽,蠢蠢欲动,却点燃后就想扔掉,怕它灼人。 他凑近点,她便下意识地退后点,直至脖颈拉出个僵硬的弧度。 那双色瞳的男人轻轻笑了一声,有点宠溺,又有点轻佻。 “好呀。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哪。”他专注地看着她,突然咦一声,“你的项链……” 嗯?项链怎么了?钟有初赶紧摆正脖子去摸那颗琉璃地球。 一排长长的睫毛轻轻地扫在她的眼皮上,随即掠开。他已经狡猾地吻住了她的嘴。 钟有初的接吻经验十分有限,也没有人曾真真正正地温温柔柔地吻过她。最可怜的是,她的初吻不是闻柏桢,而是在下颚被捏紧的时候,被人强硬地伸进来搅动,那股令人作呕的烟味她迄今都没有忘记。 雷再晖感觉得到她仍想躲闪,于是轻轻松开;钟有初甫一动,他又追上去吻住,如此反复几次,或轻或重,蝶逐蜂戏一般;钟有初浅皱眉头,嘤了一声,便轻轻地放松了身体,贴上去。 电梯里初次见面,她俏皮地反击,说要嫁就嫁一个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那么广阔的男人;再次相遇,真实的无脸人亲手将她从腐朽的生活中挖出来;第三次,一起解决“小李飞刀”事件,他主动提出半年之约;半年里,他不断从世界各地寄来不一样的空气,她在约定那晚等到凌晨;他千里奔回,侍奉病危的父亲直至送别,她陪着他淋雨,哭泣,继而发烧。这些事情一件件,一桩桩,此刻一并快速地涌上心头。 深深刻在彼此心中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反而被这浪潮卷走,只剩下真真切切的碰触和气息。 有初。不要再挣扎。 虽然她也很热,却觉得雷再晖按在自己脑后的那只手更是烫得吓人。她自己的两只手又不知道往哪里放,朝下一甩,正好擦到雷再晖结实的大腿。她想要缩回却来不及,他已经将她彻彻底底地缠住。饭后他喝了一杯普洱,现在那茶香便在钟有初的口中一点点温柔地漾开。她不由自主地去触碰那回甘的来源,却得到更缠绵的索取吮吸。 也不知道亲吻了多久。他终于松开她,抵着她的额头,轻轻的气息,吐在她的鼻尖。 “有初。” 她轻轻地迷糊地嗯了一声。 雷再晖在国外的时候,很少生病。但只要一生病便来势汹汹,和钟有初一样,十分渴望回家。 但是他一度不知道家在哪里。 他说:“你陪我演了一场戏。” 还没有等她反应过来,他又将一句话送入她耳中。 “那你现在要不要我给你的一辈子?” 偕老同穴 封雅颂停下车,利永贞把膝上的一只塑料袋打开,开始清点——耳入式体温计,中成药的退烧药,西药的退烧药,消炎药,咳嗽糖浆,喉糖,退烧贴…… “咦,幼儿用?封雅颂,你怎么不提醒我啊!买错啦!” “我刚才已经想叫你镇定,但是你像一阵风似地卷进药店,又一阵风似地卷出来。然后就叫我前进前进前进。”封雅颂做了个前进的手势,“幸亏你是不会开,不然我早被踹下来,你亲自动手了。” 利永贞想了想自己好像确实是这样风风火火:“幼儿的应该也可以用——正好,他们来了。” 她抱着药跳下车迎上去:“有初!烧得厉害吗?我买了很多药,你先吃——”她突然想起自己仿佛忘记买水了,正愁呢,封雅颂也下车了,一边拧开一瓶矿泉水,一边递给利永贞:“拿着。” “对不起,麻烦你们了。” “不存在。永贞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居然说这种话,我和你急啊。”利永贞也如是说,看见站在钟有初身后的雷再晖,突然想起了什么,便去开后备箱。但这款车型的后备箱机括有些巧妙,她还没掌握,只会下死力去掰。 封雅颂赶紧上前帮忙:“小心手。” “雷先生,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利永贞得意洋洋地拖出来一具黑色仪器展示,那箱子看起来不轻,但瘦弱的她竟可以将它一手提起。 雷再晖道:“这是一种便携式直流高压发生器。输出电压在二十万至一百万伏之内。常用于变电站野外作业中的静电消除。” 利永贞本来想他一定无知,那么接着她便可以居高临下地示威,连台词她都想好了不知道多么佩服自己——我说过你要是对有初不好,我就拿高压电电死你,你现在知道我可不是说着玩的了吧? 但这洋洋洒洒的一番妙言硬是得吞回去了,噎得利永贞好难受。 封雅颂接过高压发生器,和雷再晖略说了两句,便道:“你放心。我和永贞先上车了。” 利永贞瘪着嘴缩回座位上去,就看见后上车的封雅颂嘴角漾起一丝笑意。 “你笑什么?还笑!还笑!”她轻骂,又威胁,“我电不死他,总可以电死你的。” “好的,好的,我恳切请求利工电死我。快系好安全带。”封雅颂道,“一来一回要四个小时,你先在副驾驶位上睡一会儿,回来的时候就去后面躺着休息。” “有初怎么还不上车?”利永贞探头出去望望,立刻缩回——可是那一对身影,已经深深地印在了她眼中。 从她这个角度其实并不可能看仔细,最清楚的画面不过是钟有初踮起了脚尖,而雷再晖的手臂紧紧地箍在她的腰上——男女站成那样亲密的姿势,不接吻还能是怎样? 她一遍又一遍地回味着雷再晖与钟有初相拥吻别的画面,那么美好,可是心底却悄悄生出了一丝失落。 头发酥痒,利永贞一转头,原来是封雅颂在轻轻地抚摸,仿佛她是一只忧伤的小猫:“永贞伤心了啊。永贞的偶像长大了,要飞走了。” 不是。有初是她的朋友,不是她的偶像。这不是她的偶像钟晴在演戏,这是她的朋友钟有初在生活。利永贞在医院看见他们两个人的时候就知道他们会在一起,但是突然看见这样亲密的一幕,还是将她的眼睛撞得生痛。 但利永贞并没有发飙。她又不是没有见过因为朋友谈了个朋友从此不像朋友的:“以后我那些无聊的短信,她一定不会及时回复了;有什么事情她也不会再第一时间给我打电话……” “今天她就打给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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