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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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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瑾思前想后,下海经商虽能多赚些钱,辛苦费神倒没什么,可那天天应付吹毛求疵的公务员们的“拜访”实在劳心,人格扭曲更让她受不了。单位上班虽然是死工资,却不看那些王八徒孙的脸。下海这些年也落了百万积蓄,干脆回单位工作,也落个清闲无事。尽管这样,她还是给自己立了几条禁令,一不贪图权力,二不做昧良心的事。她认为这样也就能安逸的在单位混下去了。 也是林玉瑾的个性所致,未下海前就落了个不给领导留面子的名声,回到公安系统后也就不怎么受人欢迎,虽然她不在乎这些,还是很快地从局里调到了基层的派出所工作。 林玉瑾上任后的第四天,天性的耿直脾气又搭上了火,联防队员抓来了几个进城做苦力的农民,是以违犯治安管理条例被抓的。民工干了整整两个多月活儿,麦收季节要回乡下收田,黑心的包工头却以甲方未付款的理由不给民工们结工钱。民工一急,双方便争吵了起来。包工头和那些联防队的人又是酒肉哥们。一个电话,民工们被联防队的人以违犯治安条例抓进了派出所,每人罚款三百元,交了钱才能走人。 林玉瑾本来不想管这些事,却止不住民工们的实情诉说,三几下便和所长吵了起来。所长知道她的性格,只好放了民工。为此,两人又有了不大的成见。尽管林玉瑾并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几个月后,所长调走了,去郊县局担任了副局长。 这件事对林玉瑾的教育确实不小,她明明白白那位新任副局长的老所长是个能吃就吃,能拿就拿,不干正事,只拉关系的人,却能调任县局任副局长,而且去县局只是个镀金的过程,返回来至少也是处级或者市局前几位的三梯队成员,她又一次认识了自己的做法为自己树了个对立面。 从此,她尽可能遇事少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混够时间拿工资了。 我有了主意,也慢慢地静了下来,设想着如何报仇的打算。 人可能都这样儿,那些遇事时寻了短见的人,都是因为一时间接受不了,想不开,自己给自己加重着矛盾的份量,直至不能自控而毁了自己,那个阶段过后,便清醒了过来,或者把难题放下来托付给时间去完成,一切过去了,便会明白当时的狭隘与可笑,无知与幼稚。和一对年轻恋人一样,热恋中突然分手会痛不欲生,经过了婚姻之后,双方才会明白——爱情原来并不在婚姻中,而是在未完成的部分中的道理。 我假设了各种可能报仇的方法:贴近刘飞后毒死他;或者靠近刘飞后刺死他;拼条命去公安局找他大闹,看他的面子往哪里搁!都否定了,全是些没用的烂办法。投毒或刺死刘飞虽然有可能,接近刘飞却实在太难。去公安局找刘飞闹,那不叫伸冤,叫泼妇骂街,闹不好还会引来杀身之祸,一想到刘飞对我下毒手,不自觉的又一个寒栗! 我越想越乱,尽力地控制着自己,反而更厉害,枕头也像长出了钉子般的扎刺,伸手去摸,却抽出了本杂志,正好借它把情绪稳定稳定,《法制周刊》却一下提醒了我。 对,告他,告刘飞强奸妇女,拼条命也要告倒他,只有借助法律才能伸冤,周刊上不是有很多案例吗! 我翻了起来,寻找着相似的案例。 我重新翻阅了那篇《谁是强奸犯》的报告文学,认真地读了起来。 十八岁的玉琳晚自习回家的路上,忽的冲上几个满口脏话,骂骂咧咧的联防队员,以卖淫把她抓进了派出所,强逼玉琳承认卖淫。在治安联防队员的逼供下,玉琳无奈在“口供”上画了押,接受了三千元的处罚。 玉琳的父亲是个老实的农民,只会流眼泪却无力为女儿伸冤。东借西凑交了三千元的“卖淫”罚款。玉琳不服,再次借债去医院做了处女膜无损检查,并取得了人民医院妇科诊断证明,然后开始了艰难漫长的伸冤过程。不知是官官相护,还是“天下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之传统官规,还是因为她没有社会背景的缘故,整整用了两年三个月时间,也因此葬送了她上大学的机会。 好不容易,法官接了她的案子,答应她一定胜诉的同时又提出了和她发生性关系的要求,玉琳当然不能接受,又拖了半年,越来越重的伸冤债务压的她无法抬头,不得不委身于那个法官,真正结束了她的处女生涯。 她胜诉了,退回了三千元罚金,雇用的联防队员得到了辞退的处理,给她带来的又是什么结果呢? 我以为这个案例和我的遭遇至少有相近之处,只要我把住不被利用的关,一定能够打赢这场官司。 第二天早上,我去了邮局门口,那儿有很多以写诉状为生的文化人。我哭诉了被刘飞强暴的经过,写诉状的人只能唉声叹气,同情只不过是一种怜惜,又能做什么呢!他提示我把刘飞撕烂的裤头保存好,包括裤头上的精液遗痕,我一一记在了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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