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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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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我们的故事 真的要说这段: 我,我和孩子他爸,我和孩子他爸和小三,我和孩子他爸和小三和怪叔叔不得不说的故事的完整版,我觉得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 先让我比较精简地来介绍一下: 我大学毕业,飞掉小J后,进入一家英国公司上班。公司老板就是孩子他爸的--怪叔叔。 我家孩子他爸是个可怜的孩子,他父母很早就去世了。他后来去了英国,因为他唯一的亲戚就是他在英国的叔叔,所以怪叔叔养育了他一些年。由于怪叔叔自己没有孩子,所以他把孩子他爸当作自己的孩子。 后来怪叔叔回国投资,就把孩子他爸也带了回来。我进这家公司工作的时候,怪叔叔让我做孩子他爸的助理。 孩子他爸那时候已经三十三岁,比我整整大一圈。作为一个三十三岁的男青年,由于长期生活在英国这种地方比较压抑,所以看到我两眼放光:原来天下有如此美丽可爱的女子,他偷偷想。 好吧,我承认这句话是我自己加出来的。但是事实是孩子他爸那时候就开始追我了。 所谓的追,也蛮奇怪的。后来我才发现可能是孩子他爸常年和怪叔叔一起生活压抑久了,所以他比较不懂世界上有正常追女孩子的方式。 比方说,他叫我跟他去出差,故意订了一间房间,我想:要搞我说嘛,骗我什么房间订完了,当我三岁孩子啊。 我才不怕他,我晚上把三个枕头拦在床中间。他居然也很老实,一动不动。 我又有点失落,我想三个枕头你就怕了?没用的家伙。 其实我对孩子他爸也算一见钟情。我想,和小J分手是分对了,有钱帅男原来遍地都是,耶! 我耶好以后就发生了他叫我去出差,然后三个枕头的故事。 三个枕头以后,他也有点失落,一度很太平。我也有点失落,我想难道矜持也是女孩子的错? 不过又过了几天,他按捺不住,叫我去他家里开会,还叫了很多人,把我安排在一个房间打字,等到很晚如梦初醒地走上来告诉我会散了,大家都回去洗洗睡了,那么晚一个女孩子回家他有点不放心,当时他住郊区别墅,让我在他家凑合一晚。 我想,你怎么还是出这招,直接说,我喜欢你,我想你做我女朋友。这很难吗? 但是我想算了,接招吧,他也许只会这几把刷子。 我说好的,去了客房,这厮居然又很乖,一直到早上才敲门叫我吃早饭。 我穿了他的衬衣,像电视里那些搞过的男女一样,我们面对面吃早饭。我开始想第一次他说房间订完了可能是真的,我误会他了,我们之间只是单纯的上下属关系。 这么一想我急了,有钱帅男送货上门,一块肥猪肉没理由给人家吃。难道要我这么矜持的一个女子去主动追他? 还好,我思想斗争还没完,孩子他爸行动了。 他趁我起来倒水的时候,拦腰抱住我,用抢亲的速度吻上我的嘴。 我想,妈的,大事不好,我嘴巴里还有半根油条呢!但是我又一想,反正你吃的也是油条,大家就凑合着一起吃吧。 吻完我油光光的嘴,他的嘴也油光光的。我们两个傻傻坐着痴笑。那一瞬间我们是相爱的,到现在我都这么相信。 我们就这么搞上,公司的同事很快就知道了我们的事情。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我,那年代流行一个词叫小蜜,但是我讨厌这种称呼,我们男未婚女未嫁,我蜜什么蜜。孩子他爸也很尊重我,处处称呼我为女友。 我那时候年轻,张扬了一点是有的,有了这么一个带得厅堂,入得厨房,上得床的男朋友,我能不显吗? 我开着他的宝马到处显,他喜欢我,宠我,上万一个CHANEL我可以收集各种颜色。 其实现在想起来,我算什么,不过也是他的蜜。女友这个称呼是两个平等的人,但是我吃他的,用他的,我是他的宠物,不是爱人。 一个宠物过于拉风,为宠物付钱买单的人就有点不开心了。 这个人就是怪叔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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