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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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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那天晚上,我杀人之后,先是跑到了甘露亭附近的一大片甘薯地里,把沾上血的衣服脱掉,在水渠边坐了半天。我本能地想找个地方躲一躲,或是找个人商量一下,想来想去就想到了小王。有一年元旦,我们一帮人去过他的单人宿舍包饺子,我知道他住哪儿。我一路狂奔着,找到了他的家,浑身发抖地敲了门。他穿着红背心花短裤,起来开了门,揉了揉眼睛,一看到我,顿时来了精神,嘻皮笑脸地对我又拉又扯,满嘴疯话。他一边让我钻到他的被子里去暖和暖和,一边问我出了什么事,怎么披头散发的,看上去像个女鬼。当时天快要亮了,我没有时间跟他磨嘴皮子,就直截了当地告诉他,我杀了人,能不能在他那儿先躲一躲。他还以为我在开玩笑,可当他从上到下又把我细细地打量一遍之后,他的笑容就像冷猪油一般在嘴唇上凝结住了。他的小眼珠也不会动了。他穿着短裤背心,坐在床上发抖,就像打摆子似的,那张铁丝床被他抖得当当作响。 经我这一吓,他又开始乱用成语了。他是个小胖子,我第一次知道他的胸脯上居然有那么多的肥膘,像个女人似的。那肥膘也一嘟噜一嘟噜地在颤抖,嘴里狗屁不通地嘀咕道:"难以费解,难以费解,简直令人难以费解!" 接下来,他基本上像个傻子。我说什么,他就重复什么,就像是个回音壁似的。我说,你大概不会去报案吧?他就说,报案!报案!我说,你能不能先去打盆水,让我洗一洗?他就说,打盆水!打盆水!我说,你有什么干净的平常不穿的旧衣服,让我对付着穿一下,他说,旧衣服!啊,旧衣服!我当时真的给他气急了,冲着他大叫起来:"你他妈的别抖了!"他说,"噢,不抖不抖。你刚才说什么?"我当时有一个预感,要是我再在他那里多呆几分钟,等这小子回过神来,我八成就走不脱了。他一定会下楼报案的。我就故意问他:"你总不至于会逼我去自首吧?"小王说,"自首自首,理应自首。桑榆已逝,东隅未晚。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简直令人哭笑不得。 从小王家出来,我看见天边的树梢上空,曙河已开,天眼看就要亮了。我哭着,在空荡荡的马路上横冲直撞。心里忽然想到,要是我刚才跑到你家去,你会怎么对待我?我完全不敢想下去了。直到现在,我有时仍不免会这样想,当我的这些信落到你的手里,你会不会把它交给公安局去请功,让全副武装的公安人员来抓我?会不会?你被免了职,正需要立功赎罪的机会,以便东山再起。要是真的这样的话,我也认了,死在你的手里,我也心甘情愿。一个没有任何留恋的世界,我即便活到一百岁,又有什么用?佩。十月三十一日。 6 花家舍虽有几分云遮雾罩般的神秘,可在谭功达看来,这里的一切都是好的。他很难想像一个长期生活在这里的人,还会有什么烦恼。谭功达在这里呆的时间越久,对花家舍的钦佩与留恋也越来越深。看起来,那个三十八军出身的郭从年简直就是天才!只可惜这个人躲着不肯见人。一开始,谭功达还抱着一丝侥幸心理,四处打听他的行踪。后来,一个放学回家的儿童团员告诉他,在花家舍,每个人都是郭从年。仔细一想,这话还挺耐人寻味的。 在谭功达的强烈要求下,他终于获得了正式的劳动许可--他被编入第七生产大队第二生产小组。当然,这不过是一个名义上的劳动组织,具体从事什么工作,是十分自由而随机的。几个月来,他学会了给桑蚕打草龙;乘着小船,去池塘里夹塘泥;培植浮萍和水花生;维修公社剿丝场的蒸汽锅,割稻、犁地、扬麦,样样在行。甚至,他还报名参加了田间地头巡回文艺表演队,学会了在当地颇为流行的文艺表演形式--三句半。那首三句半,是用来讴歌花家舍一个名叫春雨的女赤脚医生的,题目叫做"赤脚医生向阳花"。他负责说最后的半句,并敲锣。 可是,他的夜晚是愁苦和哀戚的。看着墙上那张地图,想像姚佩佩的行踪所铺展的泥泞而崎岖的道路,有时他整夜整夜地无法入眠。那是一个完全不同的现实,那是一条被种种阳光下的事物所遮盖住的幽僻的道路--我们每天都走在这条道路上,却浑然不觉。他一度异想天开地打算从化花家舍消失,赶往几百公里外的临泽,与姚佩佩见上一面。他甚至幻想着与她一起流亡,从此踏上那条用求乞铺成的不归路。当然,他也只是想想罢了。随之而来的是一连串疯狂的反悔、自责、羞愧和恐惧,以及种种难以名状的自我折磨。为了驱散夜晚濒临崩溃的疯狂和分裂,白天他更加卖力地干活。由于表现优异,有一天,花家舍的有线广播员竟然播出了一篇赞扬他的通讯稿,那是用快板书的形式完成的,标题就叫作:《夸一夸我们的巡视员》。清晨或黄昏,当谭功达扛着一把铁锨,在田间地头瞎转悠的时候,远远一望,简直就是花家舍土生土长的庄稼汉。 这天上午,谭功达和几个包着白头巾的老太太正在打谷场上用连枷打黄豆,看见驼背八斤像个金龟子似的,通过栈桥朝这边走来。他走得很快。八斤好不容易爬到打谷场上,汗流浃背,喘息未定,可他居然还能以金鸡独立的方式,用烟袋锅敲击鞋底,把烟屎敲落,看得谭功达目瞪口呆。 "你们家来人了,快回吧。"八斤照例咧开厚厚的嘴唇,露齿一笑。 听说家里来了人,谭功达浑身打了个冷战,怔怔地看着八斤出神。他早已忘了自己在梅城还有一个家!忘了张金芳!忘了拖油瓶的腊宝!忘了临走前才出生的那个襁褓中的婴儿……他跟在八斤的身后,一直走到干涸的湖边,才想起那孩子名叫端午。他是端午节时出生的。 张金芳带着两个孩子正在厨房里坐着吃饭。身边的桌子上摆着一个大大的花布包裹。腊宝似乎突然就长高了,粗布上衣改作成的裤子已经吊在身上,露出了一大截小腿。他张着嘴,嘴里塞满了白米饭,正用陌生的眼光打量着自己。张金芳的眼睛被西风吹得红红的,也不看他,抱着孩子,把嚼烂的饭吐在汤匙里,再喂给手中的端午。 谭功达朝母子俩走过去,拨开军大衣的衣领,用手指弹了弹孩子圆嘟嘟的小脸。那孩子一下就笑了。张金芳用胳膊捅了捅他,满脸不高兴地说:"哎哎哎,你先去洗个手好不好?满手的尘土,小心迷了孩子的眼睛。"谭功达赶紧掸了掸身上的灰土,走到屋角的水缸边,舀水洗手,却听见张金芳在背后冷笑了一声,道: "嗬!你一个人在这过得挺美的嘛,怪不得半年多了也不给家里写个信,白花花的米饭不说,还有甲鱼汤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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