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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


  江紫末回过头,只见到反弹回来的玻璃门,那人,早已消失在店外攒动的人头中。

  “我们也回家吧。”她拉起童童,黯然地走出咖啡馆。

  一路都强撑着,开口说话都变得很艰难,她只能紧紧的抱着童童,而童童也异常沉默,小手抓着妈妈的衣角,稚嫩的眉宇间透露出担忧。

  终于到家,江紫末托母亲照看童童,将自己反锁在房间里。

  在一个封闭且安全的空间里,她才慢慢坐在床边,把脸深深地埋进膝盖间,放心大胆地梳理前在咖啡馆中钻入她大脑的画面,却都是零零碎碎的,东一块,西一片,像扯飞的棉絮,纷乱地降落,仍是理不出丝毫头绪。

  一个下午,她静坐在床边,不曾动弹一下。

  暮色已透过窗户染进室内,一小寸光亮停在脚边。她摇摇混乱的脑袋,撑起身体,一步一步地走到门边。刚握住门把手,忽然一道光亮划过错昏昧的大脑,要理清,必须回家,回自辉与她的那个家。

  再看一眼那个人的脸,大概就有答案了。

  奔出小区,拦下一辆计程车,猫腰钻进去时,仿佛马路边上有个穿着咖啡色大衣的身影往小区里去,齐整的装束,挺拔的身材,有些眼熟。她趴到车窗上,再看时,小区的门口只有翻卷的落叶。

  心里装着太多事,她没去细想,便告诉司机丹枫白露的地址。

  车子驶到下一个街口便遇上塞车,长蛇阵缓慢地蠕动着。江紫末巴巴地望着窗外那些插翅想飞的车辆,焦急地用手指叩打着膝盖。

  不晓得自辉是不是已经下班了,就算是回到家,他也还是要工作。她打算着,到家就直奔卧室,找出自己想要的东西立即离开,最好是不要打扰到他的工作。这种事情,不可以再让他担忧了。

  塞车的路段一过,车子轻快地飞驰,在花园的楼下停住,司机大哥一面找钱,一面望着华丽的住宅楼,笑着说道:“住这里的全是有钱人呐,随手扔个瓶瓶罐罐下来,也都是烫了金的宝贝。”

  江紫末接过钱,也笑了笑,“高空抛物危害大,弄不好是要吃官司的。”

  司机大哥爽朗地笑,眼前这个一身朴素的江紫末太不起眼,从一处豪宅区到另一处豪宅区,他阅人无数,自觉地把她归类为从这些大户人家的牙缝里讨生活的人,便仍是心直口快地说道:“虽然有钱人家的大门华丽,关在里面的也是跟小老百姓一样糟七糟八的烦恼事儿,说不定呐,日子还没咱好过。你想啊,哪天这些住高楼的人一个想不开,不走大门,改跳窗,那可不悲剧了?”

  紫末再笑不出来,道了谢,匆匆走进楼道。

  离家半个月,再回来,心头没来由的有股忐忑,也可以理解为人类天生对潜在的危机存有一种本能的敏锐。如同司机大哥说的,仍旧是原先华丽的大门,门上的浮雕一如从前的精美,那么,门内也还一如从前么?

  她拿出钥匙开了门,客厅寂然,外面的灯火映照在落地长窗上,开灯,沙发茶几摆设都在原位置,离家之后,并没有小偷来光顾地这个家。熟悉的环境令她的心情放松了些许,换了拖鞋,轻手轻脚地往卧室走。经过书房,门虚掩着,有灯光透出,料想到是自辉在里面工作,她更是放轻了脚步,经过时甚至没有往里看一眼,便径直到了卧室。

  她没想到那么容易的就找到了相册,翻开第一页,就是他们露营时的照片。

  那时的她还留着短发,穿着裙装,准扬——那个被她的记忆遗弃的人,真有一张如雕象般俊美的脸,下巴因病而削瘦,眼眸墨黑如夜幕下的汪洋深不见底,嘴角微弯,淡淡的讥讽,却又不是愤世嫉俗,那只是一种漠视,对天底下任何事情都存着漠视。

  她在他眼里看到了他的注视。

  拿出一张抢拍的照片,她蹲在他的身侧,执起树枝在泥地上写字,他侧首,目光落在她细长的颈上,只在那一刻,收敛了倨傲,神情安静而又专注。

  自辉说,那时,她穿上裙装,是因为她喜欢他。

  被那样一个人用那样的神情疑注视,怎么能不喜欢?

  温柔地抚摸着相片,她的嘴角微微扬起,那段年轻的时光,像阳光投在树叶下的阴影,静静的摇曳,晃荡,薰人的暖风穿过身体,在悠悠扬扬的铃声中,沉沉的瞌睡着,一觉醒来,年轻的脸却已在沉睡中被镌刻了沧桑。

  相册已翻到最后一面,欲要合上相册,最后一页中滑落出一张相片。是她的单人照,站在那开满深紫三色堇花丛里,身后,是通往后院的大门,自辉倚在门边,轻声喊道:“紫末!”

  她转过身,自辉与准扬并立在门口,脸上均带着淡淡的笑。

  年轻的笑容,纯净无暇,脑子里满是执着的爱情,眸子里满是一往无前的勇敢。

  照片背后用遒劲的字体记录着几行诗句——长大了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如山冈上那轮静静的满月。

  ——我的紫末,22岁生日快乐!

  chapter 41

  将相册放进柜子底层,她擦掉颊边的泪水。走进原来的卧房,在梳妆柜底下拖出那个长方形盒子。模型一个又一个的拿出,摆在脚边,一个白色的信封躺在盒底。抽出信,不同于相片背后的字体,工整而有力,却看得出对传统书法一窃不通。

  吾爱江紫末:

  那一天到来之前,我必须反复删写这封绝笔信,无从知道,这封信是不是最终你将读到的那一封,但这是我离世之前极之重要的一件事。

  紫末,我纪准扬长你四岁,相遇相爱,至今已孕有一子。天绝我,不待我娶你入室,不待孩子出生,二十六岁便夺我性命。原本,我要海边之山峦下置一个家,弃我祖业,只与你相爱相守,抚儿育女,度此一生。天不遂愿,我更知死后无天堂地狱,无轮回转生。离世,即身躯腐朽,世间再无我纪准扬,独留你与幼子。命运刻薄无常,我爱之悲,恨之切,却不容我再多愤怒一时。连我陪住你的时光也不能多出一刻。我无力为之,日日忧心,何时我的身躯化为灰湮,何时即是我放手之时。

  然而,与你相遇相爱,这一生于我而言已是不悔不憾。

  爱你,照顾你,养育幼子,本是我的责任。我若死去,我所能支配的财产全部留予你和自辉。广告公司由我出资成立,林之洋管理,自辉协助,合他们之力,你一生不必求职,不必辛苦赚薪供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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