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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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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成功’就是‘成才’之类的,他读书时自己起的名字嘛,当然是拣好听的起。” 艾米急忙说:“你请他来,请他来,我来掌勺。” 甄滔嘻嘻地笑:“请他来,你就得做鸡了。” “为什么?” “因为他不吃猪肉,你不做鸡,就得做牛做马。” 过了一天,甄滔就告诉艾米,说把“新疆帅哥”请动了,情人节晚上七点过来吃饭。 艾米很激动,心想这个“新疆帅哥”有可能是ALLAN,又帅,又姓成,莫非ALLAN到美国来了?但是甄滔说他不吃猪肉,这点又不象了,因为ALLAN是吃猪肉的。会不会是ALLAN到了美国,皈依穆斯林什么的了,所以不吃猪肉了? 甄滔请艾米掌勺,主要是她对艾米的厨艺佩服得一塌糊涂。艾米到美国后,自己做饭,练就了一身好手艺。复习应考那样忙,各种娱乐活动都取消了,但做饭是雷打不动的。她就刚来的那两天吃了几顿面包香肠,吃得她意志消沉,对美国极端仇视,为增进中美关系,遂决定自己做饭。 那段时间,她为了节约时间,一个星期只做一次菜,这一次就把一星期的菜全做好,平时就用微波炉热一下吃。到了周末的时候,艾米就抽出半天的时间做菜,她只做那些蒸蒸煮煮烧烧烤烤的菜,因为在蒸煮烧烤的过程中,她还可以看书。她经常是同时开着四个炉头,一个在煮茶叶蛋,一个在煲海带骨头汤,另一个在红烧牛筋,最后一个在蒸米粉肉。 炉子下面的烤箱也没空着,不是烤蛋糕就是考鸡翅、烤玉米、烤红薯。在国内的时候,她从来没烤过蛋糕,到了美国,发现蛋糕粉便宜得惊人,就买了回来,瞎烤,反正烤坏了就几毛钱。结果美国的东西都是FOOLPROOF的,再傻的人,只要FOLLOWDIRECTIONS,都能成功,所以她第一次烤,就烤成功了。 艾米住进来之前,甄滔是不做饭的,早中晚都是吃面包,菜都是吃生的,几乎每天都是那几样:生菜、蘑菇、西红柿、青椒,有时连土豆都是生吃。但她说这样吃也是没办法,一个星期吃五天下来,也是吃得要死要活,只好在周末的时候跑到中餐馆去大吃大喝一顿,而且总是吃自助餐,而且总怕付的几块钱吃不回来,于是猛吃,于是每次吃完都要难受几天,于是把人也吃胖了。 因为甄滔不会做饭,艾米做什么她都觉得好吃,把艾米的自信心大大加强了。有人去B城,艾米就叫他们带多多的葱姜蒜胡椒辣椒等乱七八糟的佐料回来,艾米就往菜里乱放,反正她胆子大,不怕吃死人,也从没吃死过人。甄滔爱吃她做的菜,总是说,艾米啊,我好喜欢吃你的排骨和蹄子啊。 艾米刚开始还给她纠正一下,说不是我的排骨,是我烧的排骨。后来也习惯了,都是“我的,我的”,结果有一天做了茶叶蛋,看甄滔吃得津津有味,顺口就问:“我的EGG好不好吃?” 甄滔笑得满嘴蛋黄都喷出来了,说:“你的EGG,还是等那些SPERM去吃吧。” 情人节那天,艾米做了一大桌菜,她知道ALLAN喜欢吃鱼,所以特别做了一条烧全鱼。晚上七点,甄滔带着“新疆帅哥”来了,艾米一看,就顿失兴趣:不是ALLAN。小伙子长得不错,但是没ALLAN帅,没ALLAN高,更没有ALLAN的那份风度和气质。 “新疆帅哥”鼻子贼尖,吃了一筷子烧全鱼,就不吃了,说有猪肉味,甄滔和艾米都说鱼里怎么会有猪肉味?帅哥坚持说有猪肉味,肯定是你们做鱼的锅炒过猪肉的。艾米仔细想了一下,还是前天炒过一个京酱肉丝的,但锅已经洗过多次了,他居然还闻得到猪肉味,真是绝了。结果帅哥就只吃一些没经过那个锅的菜,搞得艾米很惭愧。 “新疆帅哥”很健谈,而且是用汉语健谈,席间基本上是他在讲自己的故事。他是维吾尔族人,从小在新疆长大,后来考到上海读大学,是他们学校有名的美男子,爱他的女孩不计其数。后来他认识了一个汉族女孩,家里是高干,那女孩爱上了他,两人结了婚。但“新疆帅哥”说他家乡有个风俗,丈夫不打妻子,就是不爱她,所以他也时不时地“爱”一“爱”他的妻子。人家高干子女哪里受得了这个?当然是经常闹矛盾。 后来他妻子来到了美国,很快就跟一个美国人好上了。不过她还是把“新疆帅哥”给办出来了,自然又是经常打闹。他妻子考虑到离婚了他就没身份了,一直隐忍着,后来他被一个社区大学录取了,解决了身份问题,两个人才离了婚。他妻子跟那个美国人结了婚,他在那个社区大学挂个名,交学费,不读书,在餐馆打工。 正吃着饭,有个电话打进来,甄滔接了,就马上给艾米,说你情人打电话恭贺情人节来了。艾米以为是ALLAN,连忙拿起电话,结果是小昆打来的,祝她情人节愉快。 小昆笑着问:“我听到男人说话的声音了,是不是ALLAN?” 艾米沮丧地说:“不是,是——ROOMMATE的一个朋友。” 那天晚上,艾米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她想起97年的情人节,想起她的第一次,想起ALLAN问她后不后悔。不知道为什么,她脑子里老是盘旋着一句歌词:这漫长夜里,谁人是你所爱? (53) 艾米很感谢小昆在情人节的时候,给她打一个电话来,这样,在甄滔他们眼里,她就是个有人惦记的人,情人节就不显得太孤独。小昆这个电话来得并不突兀,因为他这些年来,每逢节日生日,都会给她打电话。 可以说是小昆帮她度过了那个“黑色的暑假”。ALLAN走后,小昆给她找了个暑期工,是在一家旅游公司当导游,接待欧美游客,工作很忙,也很有意思。她负责的那条旅游线就是本市的一些景点,早去晚归,每次都是小昆来接送她上下班。刚开始她不愿意他这样,因为她老觉得ALLAN在什么地方看着她,只要她一有了男朋友,他就要马上找一个女朋友,所以她不想让ALLAN误会。 但小昆说是ALLAN托付他保护她的,怕“宫平”消息不灵通,不知道他们已经分手了,仍然要来伤害她。艾米觉得小昆这话多半是真的,因为ALLAN肯定希望大家都看见她跟小昆在一起,那样的话,就等于是在向大家宣告ALLAN跟艾米两个人吹了。这可以说是一箭三雕:要杀她的人不会杀她了,要自杀的人也不会自杀了。说不定接触时间长了,她会爱上小昆,那就证明了他当初的决定是对的。 艾米觉得ALLAN这一招真的很厉害,至少“宫平”就没再骚扰她了,也没听说有人为ALLAN自杀,说明“哄抢洋娃娃”的女孩都没事。可惜的是艾米没爱上小昆,她跟小昆在一起,除了谈ALLAN,对其他话题都没兴趣。 小昆也很识趣,总是跟她谈ALLAN。不过小昆跟她谈ALLAN的方式,几乎就是跟她抬杠。当她说ALLAN抛弃了她,不会再来找她时,小昆就说ALLAN肯定会回来找她。当她坚信ALLAN还在等她时,小昆就说ALLAN肯定把她忘记了。 艾米搞烦了,问他:“你怎么回事?老是跟我唱反调,你到底是哪种观点?怎么一会这样,一会那样?” 小昆只是笑:“你自己不也是一会这样,一会那样吗?” “我是当事人,我是‘迷’的嘛。你是个旁观者,你怎么也不‘清’呢?” “我也是当事人人嘛。我一会希望他回来找你,一会希望他不回来找你。你能六神无主,我不能二心不定吗?” 他这样说,艾米想生他气也生不起来,只好说:“算了吧,我们别说这事了。” 小昆后来去了加拿大。他和他姐姐在温哥华那边买了房子,他自己又在多伦多这边买了房子。他把多伦多这边的房子租给别人住,他自己中国加拿大两边跑,做生意。加拿大的皮毛价格低,他贩到中国去卖,然后又把国内产的衣服鞋帽什么的弄到加拿大来卖。他不做零售,只大批地买进卖出,好像赚了不少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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