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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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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静静,软软糯糯的中文。 那人动动唇角,迟疑许久,终究,还是,蹲在地上,挡住脸。 阿衡却转身,扶着车把,离开。 *** 达夷说他逃了八次,终于逃出来了,你知道吗。 阿衡说,我知道。 哦,你见到他了O(∩_∩)O,太好了! 没有。我没有见到他。 不可能,我按着你给我的地址,和孙鹏一起把他送到机场的,这一次,陆流被孙鹏折腾得元气大伤,至少五年内缓不过气儿,再没人找你们的麻烦了。 阿衡却挂断了电话。 伊苏跑到她的身边,说wenny,弄堂里来了一个怪人,很瘦,很丑。 他说,wenny,才秋天,他却穿着厚厚的棉裤,你说,他会不会是流窜的大盗。 阿衡不说话,侧过脸,拿手腕揉了揉眼睛。 微笑了,说兴许。 她带着伊苏去喝咖啡,那个穿着厚厚棉裤的男人,也要了一杯咖啡,坐在角落里,静静地,不说话;她带着伊苏拾石头,那个男人,瘦得像鬼的男人,行动缓慢,却站在很远的地方,看着他们;她每一天都会骑着自行车走过弄堂,不管多早,永远有一盏灯蒙蒙亮着。 伊苏帮母亲去集市买面包,pang太太拿着扫帚打他,口中念叨着不详的犹大。 那个很瘦很像鬼的男人却拦住了她,他的眼睛很大,瞪着pang太太,pang太太尖叫一声恶魔,扔了扫帚,躲进了她那富丽的房中。 伊苏看着他,很久。 那个男人却笑了,用中文说,你不怕我吗。 伊苏问他,你是大盗吗。 那个男人听不懂他说话,笑了笑,躬身摸了摸他的小脑袋。 他离去的时候,伊苏说,yan xi。 他在对这个男人表达善意,说着阿衡教过的中国话——再见。 那个男人,却转身,愣愣看着他,这个孩子笑了,大声喊着——yan-xi。 *** 阿衡接到远方的电话,来自孙鹏。 他说,我送温姑娘的大礼,姑娘为什么迟迟不受。 阿衡皱眉,孙鹏,到底发生过什么。 孙鹏却答非所问,轻轻笑了,他已经,很久没有照过镜子了,自从车祸。之后,又和陆流对抗,从不肯吃他一粒米,陆流强迫他,注射过许多次营养针。他看到你的信,总共逃过八次,第一次,只出了门,第二次,下了楼,第三次,跑到了街上,有一次,甚至走到了机场。每一次,只要能多走一步,就从未放弃。他还活着,你为什么不庆幸。 阿衡却淡淡微笑,宁愿这样艰辛,不屈从于陆流,面对我,却依旧这么,没有勇气么。 她说,孙鹏,我谢谢你,跟我一样傻。 孙鹏却笑,我在园中,从小,最腻味的就是他,早送走,早不碍我手脚。有他在,着实烦心。若要谢我,不如,让我再也见不到他,如何。 阿衡说,你到底用了什么法子,击溃的陆流。 孙鹏说,陆流心太大,想要权,想要钱,还想要人心,就算是天才又怎么样,分心太多,反受其害。而我,自从十八岁时,唯一筹备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击败他。他不可能是一个全心全意的人对手,尤其,这个人,本就跟他旗鼓相当。 阿衡头疼,这都是一帮子什么妖孽,她说,你连一家公司都没有,怎么可能斗得过陆氏。 孙鹏轻笑,阿衡,那是,另外一场战役。如同你的漫长时光耗尽所有让那个笨蛋爱上你一般,我在想着,如何放走他。 阿衡放下了电话。 她呆呆坐在床沿,有些难过。狭小的屋中穿过一缕阳光,像爱过的那些时光一般明媚艰辛,蓦然,却发现,原来,那些曾经在她身边的那些吉光片羽,和她像照镜子一般的孙鹏,他们,都曾经那么辛苦。 她想要让言希,变得再坚强一些,不依靠任何人,走到她的身边。 可是,他却在害怕,害怕见到她。 他不敢依靠自己的双脚,走到她的身边,只因为,那些曾经遭遇过的伤痕累累。 有人轻轻推开虚掩的门。 那个瘦弱憔悴的大眼男人。 那么费力,一步一步,走到她的身边。 他蹲跪在她的床角,轻轻捧起她白皙的指,温暖的唇,吻了下去。 他说,阿衡,我饿了。 Chapter104 阿衡筹备着每月三百欧元的花法。是每天两顿排骨还是每天一顿排骨还是不吃排骨。如果两顿,新衣服没了,零嘴没了,咖啡没了;如果一顿,新衣服没了;如果不吃,言希没了,饿死的= =。 她在笔记本上算账算得咬牙切齿,逮着什么都往身后的黑影砸去——你个败家子,信用卡冻结了就算了,就指着法拉利能卖钱,结果,连法拉利你都敢给我撞坏TOT 想起,那天两人大眼瞪小眼,阿衡满心期待地问言希车呢,这厮,憋了半天,就说了一句话,咳,钱财乃身外之物,重点是,我来了,阿衡,你看看我,我,我呀,你最爱最爱的言希^_^ 呸,谁最爱你了。少废话,车呢。 大型垃圾处理站,我撞扁了= =。 阿衡吐血,捏他的耳朵,要你有什么用啊有什么用。 言希弯眼睛,我长得好看^_^。 阿衡眼中有些酸,望着小屋角落咕嘟煮着的排骨汤,转目,眉眼温柔,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轻轻拍拍他的脸颊,微微笑了,是,长得真好看。 言希的左侧大腿粉碎性骨折,内部固定的有钢针,一直在锻炼走路,花了很多功夫,速度还极是缓慢。 言希来时,达夷和孙鹏本来准备了钱,但是言希一向很有准则,就算吃软饭,也绝不吃阿衡喂的以外的软饭= =,所以很大方地推辞了。 阿衡听说了,就更想掐死他了。 她说,我去上班,上午随便你溜达,下午你在家里练走路,四点我准时打电话给房东太太,如果你敢偷懒,晚上不许吃饭。 言希哦,埋头喝排骨汤,流泪,怀念TOT 阿衡推着自行车,穿着白大褂,在雾中朝他挥挥手,他隔着窗,眼睛弯了,说再见。像极许多年前,他去维也纳时告别的场景,只是,阿衡没有了当年的青涩傻气,言希也丢了当年的明艳灿烂。 可是,他们眼中的彼此,却再也没有此时此刻动人。 *** 阿衡带着白色手套,在研究所拿着试管,像在学校无数次操作过的步骤一样,加一些研磨过的为□ZC,edward本来在办公室,却忽然推开实验室的玻璃门,大步走来,把一篇手写稿的论文扔到了阿衡面前,不可置信地冷笑——wenny,这样的论文水准,你还想指望发表。 阿衡愣了,这是她刚交上的论文,如果得到edward的批准,就可以自主拿去发表。 这篇稿子,大概准备的有两三个月,事前已经电子传阅给李先生,语法没有问题,至于内容,李先生看了之后,只展颜说了一句,雏鸟终于离巢,很好。 她拿起稿子,皱眉,edward,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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