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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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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抱坐在一起,靠在玻璃隔离墙上。 两个人拥抱着的样子,映在对面墙上大落地镜里。 睫毛提起我左胳膊,镜子里我举起左胳膊。又提起我右胳膊,镜子里我举起右胳膊。她想了想,手指夹住我腮帮子,镜子里出现一张小猪脸的奇怪造型。又琢磨构思一会儿,把我两个嘴角往下扯,捏住鼻子往上提,镜子里出现一只大猩猩的造型。我干脆举起双臂,拍打胸脯,呜呜大叫。 周围响起一片友好的笑声。 几个女孩坐在地板上,靠着大镜子,抱着膝盖,羡慕地瞅着我们,怅然若失,默默发呆。 她们的表情又让我想起《那些花儿》: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在我生命每个角落为我静静开着。” ——突然挺心疼:多好的女孩,多好的青春,应该有很多真诚的爱围绕她们,沐浴她们,让她们的青春绽放得更加理直气壮。 真的很应该。 24 生活是一把锁。 很多人心甘情愿把自己锁起来。锁在一个黑匣子里。所以他自始至终眼睛里全是黑暗。所以他以为外面的世界也是黑暗着的。 以前浸泡在夜晚的自己,似乎把自己锁了起来。睫毛用一把钥匙打开锁,我被放了出来,这才知道不被封锁的乐趣。已经说过,阳光的乐趣。 当然也有很多人没有钻进过黑匣子,还没来得及了解里面的黑暗。 最好的生活,是钻进过黑匣子,再从里面钻出来,重新站在阳光里。一辈子锁在黑匣子里,或者一辈子锁在阳光下,都是一种悲哀。 类似最好的爱情,是经历混乱之后的聚合。始终单纯或者始终混乱,都存在某种迟早爆发的引患。外面的世界太精彩,不被诱惑浸淫过,就永远不会懂得缘分与稳定的意义。 ▽ 酒吧风格焕然一新。 睫毛喜欢陷在酒吧大沙发里,抱着枕头,盘腿坐着,光脚踩在沙发上,瞅着电视,悠闲自在。她喜欢靠着什么东西,靠着沙发、窗户、我的肩膀,反正喜欢依靠。被她靠着的地方,总是与她连成一体,仿佛成了她的一部分,她在的时候就显得生动,离开就显得死气沉沉,特别空洞。 皮子来得少了,奶茶忙活小甜品店,我只好张罗着招呼客人。不管招呼客人,走在酒吧里,或者陪人说话,总喜欢抬起眼睛找睫毛,看她在哪儿,在忙什么。睫毛也如此。彼此目光相遇,偷偷笑笑,眨巴眼睛,幸福甜蜜。 经常有爵士布鲁斯组合在酒吧演出,演绎诺拉琼丝、克莱普顿等大家相对熟悉的歌曲。遇到懂行的客人,也会演唱类似比利·哈乐黛、埃拉·菲茨杰拉德、奈·金·科尔的老歌。有一位久居国外的老客,能够唱出原汁原味的《Quizas, Quizas, Quizas》,只要他来酒吧,就会有掌声邀请上台。快打烊时,客人不多,我经常上台弹吉他唱几首歌。有时候客人来了兴致,会上来跟我一起唱。 一次我在台上唱披头士的《Yellow Submarine》。下面一桌客人跟着一起唱,竟然一字都不差?唱完问还有吗?我想想又唱《In my life》。唱完还要听,干脆抱吉他坐到他们旁边,一伙人把披头士的歌全部弹了一遍。原来是几位台湾朋友,年轻时候附近有美军驻扎,经常去俱乐部,里面天天放披头士,所以都会唱。其中一个吉他弹的相当不错,很多间奏都能完美弹出。 还有一次我瞅着人不多,唱了首老掉牙的《外婆的澎湖湾》。吸引了又一拨人,为首一位搬个椅子坐在跟前,要听《童年》。唱完又要听《乡间小路》。后来干脆坐上来,抱过吉他唱起了《小燕子》。 一天酒吧打烊。 罐头他们都走了。睫毛要听我唱歌,现在,就在打烊后的酒吧,只唱给她一个人。我抱过吉他,唱披头士的《Yesterday》。她鼓掌,示意还要。又唱猫王的《Love me Tender》。她听得陶醉,唱罢深深亲我,又点《Try to Remember》,还有保罗西蒙的《Sound of Silence》,之后是《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这首气势磅礴的作品难度实在太大,我硬撑着勉强唱完,高潮地方调子跑得一塌糊涂,唱罢两人笑得前仰后合。我要睫毛唱。她先唱戴佩妮的《你要的爱》。我弹琴伴奏。我们都喜欢戴佩妮,喜欢创作型歌手。又唱王菲的《旋马》,刘若英的《成全》。睫毛唱累了,又点我唱《Vincent》,托着腮帮子认真听完。最后让我自选两首。先唱许巍的《温暖》,后唱《那些花儿》。 放下吉他,抱着睫毛靠在窗边,俯视灯火辉煌的城市,想起以前跟皮子在午夜街头四处流浪,那一段不人不鬼的混乱日子,对比现在的宁静安详,莫名感动与感激,好久好久。 睫毛突然说饿。拉着我跑到附近一家通宵营业的连锁饭馆,大吃一通。 吃完眨巴下眼睛,说干脆晚上住酒吧。我把两条长沙发对在一起,拼成个大床。睫毛站上去跳了几下,伸出两个手指交叉,表示够结实够宽大够舒服。刚躺下,睫毛又嚷着要喝咖啡。 只好爬起来,穿着内裤光着脚跑到吧台,瞅着几大罐咖啡豆,问喝什么?回答要爱尔兰咖啡。正打算煮,睫毛又把我叫回去,诡异地瞅了我一会儿,说要我脱光衣服去煮咖啡。问原因?睫毛说没有原因,就想看着你光着身子煮咖啡。想了想,只好脱得光光地钻进吧台。睫毛不停偷笑。 我边磨咖啡豆,边瞅着睫毛。她只穿内衣内裤,跪在沙发上,撑着胳膊,翘着小屁股,双脚在背后一晃一晃的,不停眨巴眼睛,温柔地瞅着我煮咖啡。咖啡煮好,香气扑鼻。混合着酒吧怀旧的装饰格调,恍然如同坐在爱尔兰小城街头一家小咖啡馆里。小心用托盘端过去。睫毛没接咖啡,却一把抱住我,深深亲吻我,把我拉倒在沙发上,翻身压在我身上,从上亲到下,疯狂地要我。 咖啡全洒在沙发背上。浓浓的,香香的,和着体液味道,莫名诡异。 “这是第一次有人给我煮咖啡。” “也是第一次给人煮咖啡。” “以后属于第一次的东西,都留给对方好吗?” “好的。” 一口气睡到第二天上午。 突然被钥匙开门的声音惊醒。 抬头。是来酒吧打扫卫生的阿姨,已经推门进来。 “慢着!有人!” 我光着身子,无比凄残地大吼一声。 ▽ 酒吧是一个最有故事的地方。 有故事的人才来酒吧。 人们在酒吧留下故事。这些故事如同一瓶陈年威士忌般发酵,默默酝酿出或者温暖或者暧昧或者悲凄的人生滋味。自己不再是这些故事的主演,彻底变成观众,与睫毛一起坐在人生的大看台上,心态平和,表情温暖,通情达理,抱臂旁观。 身边的趣事继续不断发生。 一个女孩连续好几天来酒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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