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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和这个陈么……我倒觉得他和唐萌萌挺有缘分的。看他像个太监似的对唐萌萌卑躬屈膝,我觉得这个小丫头把他降服了。

  一个男人一旦肯被一个女人降服,他一定是爱上了她。

  晚饭的确不错,跑这么远值得。食物的口味和吃饭的环境成反比。忽略位置偏远,有拐卖妇女嫌疑这一点,油腻腻的板凳让我的屁股整整一顿饭都没坐踏实。地道的农家院,野味馆。唐萌萌一看就乐了。她高兴,陈也就高兴。唐萌萌叫着后悔没叫小国来。陈听完,脸色就变得和饭桌那盘叫不出名的植物一个颜色。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吃到了獾肉,有香甜的奶油味,以前我只是在鲁迅的《闰土》中知道獾的存在,不知道味道竟是这么可口。鹿筋汤也不知道是用什么高汤熬的,味道鲜得差点吞下自己的舌头。别的菜就有些一般了,不过一餐饭里竟然有两道菜让我赞不绝口,已经是奇迹了。

  我是一个特别贪吃的人,这可能和我的第一任丈夫硅胶是二级厨师有关。可惜他很不争气地干起了推销员的行当,并因此送命。但即使是这样,我都不能原谅他,谁让他死了?米老鼠能够成为他的接班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也烧得一手地道的川菜。

  唐萌萌被当地劲头十足的烧酒搞得双目迷离。我不动声色地看着她。陈也看着她。我意识到,过不了多久,唐萌萌也会出落成一个以爱情为业的女人。她有这个天赋。只不过,她是以自己的爱情为业,我是以别人的爱情为生,这里边的差距很大。

  "我们该走了。"我说。时间太晚,对我们这样的单身女子不利。

  "再喝一瓶吧。"陈建议。

  "好啊,好啊!"唐萌萌支持。

  "你忘了你还有约会吗?"我对唐萌萌说。

  她像是突然想起来了一样,不过没有刚才那么着急,反而显得有些扫兴。

  "那我们走吧。"唐萌萌站起来踢着自己的鞋子。

  陈扶着唐萌萌走。我不确定唐萌萌是否真的醉得那么厉害。

  "你们要去哪里?"在路上,陈问。

  "一个可以使人快乐的地方。"唐萌萌暧昧地说道。随后,她报出一串英文。

  我得说,唐萌萌的语气实在是太暧昧了,让人忍不住怀疑她在会在那个地方吸毒,或者别的什么。而实际上,她说的那串英文不过是Scarlet。陈翻译了一下,Scarlet,斯嘉丽,《飘》的女主人公,乱世佳人。陈是做进出口生意的,懂一些英文,他来J市是为了考察几个人参养殖基地。

  回去的路变得很短,一到Scarlet,唐萌萌就不管不顾地跳下车。我负责道谢,将陈打发掉。陈没有走。他直愣愣地看着唐萌萌的背影说:"她一个人,我不放心。"

  一个美貌的少女是把爱情当作一种残忍的游戏的。

  ——《约翰·克里斯朵夫》

  4只有一次,只有那么一次,我和一个完全不喜欢我的男人共处了一室。

  那次是在飞机上,那个男人叫乌鸦。

  在距离那次60个小时后,这一幕再次上演,主演是陈。

  不过,不过,这一次我感觉好多了。我并不喜欢他,而他,他至少是先喜欢了我。他知道在我身上不可能达到什么目的,之后他才转而喜欢上了唐萌萌。我的直觉不会错。至少我一定要对自己这么说。

  唐萌萌恋上的那个小作家——小国,我个人认为他的娱乐眼光不错,Scarlet这家酒吧相当不错。而他对J市的熟悉度让我不禁对他的籍贯起疑。唐萌萌说他是×市人,响当当的大都会。

  如果他是×市人的话,那么他一定有一个J市的女朋友。

  为什么一定是女朋友,不是男性朋友?

  瞧他那副薄情寡义的鸾童德行,你相信他会有自己的好兄弟吗?

  我的眼光不会错。

  我和陈找到唐萌萌的时候,她还没有落座。她孤零零地站在那里,像只被遗弃的小鸟。

  小小的软座包厢里挤了七、八个人,除了小国,还有一个小败类,他们之间隔了三个女孩。小国在和左边的女孩玩吃口香糖的游戏,他显然忘记了自己曾和唐萌萌有过的约定。或者,他记得那个约会,只是唐萌萌理会错了,把约定当成了承诺。又或者,他以为唐萌萌也是一丘之貉,根本不会介意什么露水姻缘。

  老实说,如果我没有看到唐萌萌的脸色,我也会以为她也是那其中一员,不是一夫一妻的拥趸。但是她的脸告诉我,她感受到了侮辱,她玩不起这种滥把戏。

  唐萌萌转身就逃,我一把抓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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