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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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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孩子取了名字,叫希澈。我希望,无论将来会发生什么,这个孩子是有希望的,生活是清澈的,不必像我一样经受这些伤害和苦难。 我试图在那个城市生存,我开了一家小店,每天自己料理一切,进货,送货,跑来跑去,有时候饭都顾不上吃。我把孩子留在家里,请了一个小保姆照顾。但是,我并不知道要防备别人,不久之后,那个保姆偷走了我所有的钱,逃走了。 我不敢报警,我怕辛家的人会因此找到我,来要这个孩子。但我没钱再请保姆了,我只好抱着孩子去店里,我只有十九岁,但是我要带孩子还要养活两个人的命。我常常感到辛苦,常常会哭,我想象着,辛然会不会去找我呢?我想象不到,好像命运给我的这条路就是不能想象的一样。 在孩子快到两岁的时候,我终于一贫如洗。我没有力气再养活这个孩子,我甚至快养活不了自己了。 终于有一天,我给孩子穿了好看的衣服,抱着她去街上,我跟孩子说,"妈妈去那里买东西,你在这里等,好吗?" 孩子很懂事,已经会喊妈妈,会说一点不清晰的字句,说,"妈妈去,快回来。" "好。好。"我说,"妈妈很快会回来。" 但是我再也没有回去,我甚至不敢躲藏在暗处看孩子究竟被谁带走,因为我怕自己会再找上去要回孩子。我已经没能力养活孩子了,我希望有很好的人把孩子带回家,对孩子好,等长大了让我去上学。 我记得那天,那天是十月十三日。 我坐在黑夜的路边哭,大声地哭,没有人,没有灯光,只有我自己,无穷无尽的孤独,无穷无尽的罪恶感,我亲自抛弃了自己的孩子,我不能原谅自己,我拉扯自己的头发,打自己耳光。可是没有用,没有用。我只能这样做。 我继续生存,因为年轻,又因为没有负担,我很快找到工作,在饭店打杂,我试图遗忘孩子,以及以前的生活,我开始努力奋斗,夜晚我在集体宿舍外微弱路灯下看书,我去参加成人自考,我希望改变自己的命运,如果命运改变了,或者就可以找回希澈,找回这属于我自己的孩子。 岁月使我历练成一个美丽的深不可测的女人,没有人能接近我,没有人能探视到我内心里掩藏的一切秘密,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我在十几年里看到更多的世态,懂得更多,也学到更多。我变得很有钱,我开了自己的酒店,之后又开了自己的酒吧。 我老了,渐渐老了,我不再那是十八岁的小母亲,不再是没有力量保护自己孩子的小母亲。我想找回孩子,但是我什么也找不到。 我收养了两个流浪的孩子,一个是秦小宝,一个是碧君,我把他们也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疼爱,可是这也不能填补我的内心,我还是想念自己的女儿。 我心里知道将会一直有罪恶感,于是只有不断寻找,知道可能用尽这一生也不一定能找到,但还是不能放弃,每当对生活感到绝望或者痛苦的时候,我就想着,自己有一个爱人,一个永远得不到的爱人,自己还有一个孩子,一个拥有自己与爱人血液和骨头的孩子,这样的信念就可以支撑我一直生活下去。 我在渐渐感受时光的流失,感受自己的老去,但是我永远也不能忘记,自己曾经有过的,那样一段爱情。 六 (丁莫尔) 是爱情吗?我问着自己,有人为你焦虑为你温柔,为你降下尊严为你付出青春,我知道自己拥有且不会失去,所以我在心里想着爱情不过如此--爱情算个狗屁! 我在多年后的一个聚会上又见到了朴离。 和从前一样,他还是那么高,衣着还是那么优雅好看,身材还是那么健硕,笑起来还是那么帅气和迷人,好像年华从未曾他的生命中流经过一样。 他的头发还是有点微微卷曲,很特别,当年他告诉我这头发是天生的这个样子,说起来时是得意洋洋的语气。他是自信的,他知道自己卷发也的确好看。 这是多年后的一天。我们都不再是当年的年纪。而时光,它就像是一条穿越河流的船,经过坎坷和漂流之后,那些船上的班驳的创痕一一呈现,人在船上看风景,怀念旧事,这是人本身的创痕,和时光无关,和成长无关,似乎只和记忆有关。 朴离就是我心头的一道创痕。虽然,我并不曾诉与任何人。但是事实上,我一直都期待着会有这么一个重逢的机会。 现在我二十八岁。是的,没错儿,这是近十年之后的一个夜晚。 我也很惊讶多年后的我会成为这般模样,我都快忘记了自己穿军绿裤子留短发穿白球鞋的样子。现在的我,不再拘谨和胆怯,而且逐渐成熟并且美丽,镜子里看到自己时,我发现我的眼神中充满一些莫测的光芒,它们和年少时候的清澈并不相同,但这样的光芒似乎显得很有魅力。 曲骁曾这样说我:"你说话时,非常漂亮迷人,你沉默时,更是有种吸引人的美。"虽然这话有点儿恭维和肉麻,但是我听起来还是很开心。因为我知道--我终于再也不是多年前的丑小鸭了,继承了我爸那独特的气质和相貌,现在我已成为一个美丽的女人。哦,忘记说了,我和我爸已经完全和好了,我们现在是良好的父女关系,甚至他还非常关心我的生活我的工作和我的爱情。看看,所以我说时间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很多事情也是会在时光中改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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