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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最让刘正菊操心的就是她的妹妹的婚事。妹妹现在越来越时髦,也越来越惹人眼了。她在镇上开理发店,认识不少人。于是知名度自然就提高了。镇上后来也新开了两家理发店,但她们说话办事都不如她活络,自然客源也就比不过她。到她店里去理发的,更多的是那些小伙子,他们在镇上没有地种,也没有正当的手艺,所以他们经常泡在一个熟悉的地方吹牛。每个人都打扮得油头粉面,说话都是一副见多识广的样子。他们当然都想追求刘正红,但刘正红却看不上他们。追求不上,甚至有在半夜里去撬她的门,如果可能,他们甚至想集体强奸她。然而,她却把门抵得很死。他们在失望之余,就编派她的坏话——这是一种快乐。于是在镇子上,人们都有个秘而不宣的印象:那个开理发店的年轻女子刘正红,原来是个骚货。

  刘正红谈过朋友,在镇上最早一个朋友是乡供销社的一个男营业员,姓陈。那个小伙子瘦瘦的,刀子脸,长满了小红疙瘩,说话飞快,喜欢不停地眨眼睛。刘正红还把他带到过刘正菊的家里。邓一彬和刘正菊把他当个人物来招待,又是杀鸡,又是杀鱼。村里好多人都来看。他们都认识他。他在柜台上是卖烟酒的。刘正菊不喜欢他那种说话时不停眨眼的样子,感觉他内心里有点不实在。她更多的还是担心,他是个城镇户口的国家正式职工,会娶她妹妹吗?

  事情就像刘正菊担心的一样,他们谈了半年就分手了。事后那个小伙子否认自己是谈恋爱,他说,像她那样一个名誉不好的姑娘,他怎么能够看上呢?他不过是因为剪头而认识她,后来又因为他家在县城,不常回去,没有朋友,而同她相交而已。他同她不谈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理由,就是他发现刘正红已经不是处女了。这就是说他同她已经睡过了,而她却没有流血。小伙子对性爱是有经验的,他兴奋地告诉别人,自己不是一个傻子,他一上她的身,就知道她已经被别人弄过了。

  镇上那些人都有点同情这个小伙子,觉得他纯洁的感情受到了像刘正红这样的女子的玷污。至少他们也只是打了一个平手,谁也没吃亏,但谁也没讨便宜。刘正红对于自己为什么没有流血解释不出任何理由(当然即使有理由也没有任何一个人会相信)。只有刘正菊相信,她妹妹在这之前没有同任何人睡过觉,至于为什么不流红,她当然也解释不出。自己的丈夫有一天就说:“小姨过去一定是有过的,要是没有过,她怎么会不流红?”她勃然大怒,骂道:“放你妈的屁!你妹妹才被人睡过呢。你一家都被人睡过!你倒是说我妹妹跟谁睡过?”邓一彬就说:“我怎么知道?事情又不是我做的。”

  刘正红和陈营业员恋爱又分手的事,镇子上谁都知道。她自己感觉没脸活了。她想撕开了脸皮找他们领导理论,但她确实又张不开那个口。那种事怎么能说得清呢?一气之下,她就吃了整整一瓶安眠药。安眠药是她向镇卫生院的一名熟悉的医生要的,那个医生说:“你要这么多安眠药做什么?”她说:“你知道的,我被那个姓陈的玩弄了,又把我像破鞋垫一样甩了。我咽不下这口气。我哥哥他们早晚有一天要来打他一顿,好好收拾他的。现在,我晚上整晚整晚地睡不着。我需要它帮助我不想那些破事。”医生就好心地劝说:“那你可不能多吃啊,吃多了要出问题的。出了问题我担当不起啊。”刘正红就说:“你放心吧。我被人害了,难道还会再害你?我不会死。我死也要死个清清白白,绝不连累你。”

   那个下午她回到自己的理发店,叫一个徒弟帮她烫了发,然后把她们打发了回家,天一擦黑,晚饭也没吃,坐在镜子前发了一会怔,然后写了一封遗书。遗书里说:陈雨奇(就是供销社的那个青年营业员)玩弄了我,我这辈子死不瞑目。他先是花言巧语,说是怎么怎么爱我,不嫌我是农村姑娘,不嫌我没有职业只是个理发的。为了让我和他发生关系,他第一次的那天晚上还送了一只黄黄的戒指给我,说那是他妈妈传下来的。我以为他是真心的,就让他日。他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一共日过我二十九次。我的床边有二十九道印子,是我每次事后用小刀刻的。除了和他,我再也没有被别人日过。镇子上说我的那些闲话,使我觉得我的冤比海还要深,比天还要大。我变成鬼,我也饶不掉陈雨奇!另外,我的死跟医院药房的朱医生没有任何关系。我的药不是从他那里拿的。写完遗书,她就吃了药,然后躺在了床上等待自己昏死过去。

   但她却没能死成。她的一个姓李的徒弟走的时候就感觉她不对。她家就在镇子的边上,回到家里感觉放心不下,就来了。打门打不开,就叫来了人。来了一群人赶紧把已经昏迷的她送到了医院。

  出了这样的事,影响很大。后来那个供销社的小青年就调离了这里,调到了另外一个乡的供销社去了。

  时间长了,人们也就淡了。

  刘正红还在镇上开理发店。

  邓一群从陵州临回来前,就想着他这回一定要找着红旗旅馆的那个服务员林湄湄。几年了,有时他还会不时地想到那件事。不管如何,她是他生活里的第一个女人。是她,让他做了一回真正的男人。即使她对他的那份感情是假的,但她毕竟贡献了身体。为了她那份在他记忆里保存完好的肉体感觉,他心存一份感激。感激的感情。他记住并保存了这份感情。他还是比较守旧的,在这个城市里,与别的青年相比,他自觉真是太保守了。

  有空的时候,邓一群偶尔还到南方大学的校园里去逛逛。校园真是很美,美丽的不光是景色,重要的是这里的民主、自由的学术气氛,在这个城市里就像一个世外桃源,进了校园,他就有一种自豪感,因为他也曾是这里的一员。这是一所全国知名的学府,从这个校园里出来了好些出类拔萃的人物,政治的,经济的,这些人物就像天空中为数不多的几颗星星,在中国历史的夜空,闪闪发光。这些人物,邓一群感觉离自己的生活很远。他们的选择,在今天人们的眼里,变得非常的不可理喻。如果出现同样的情况,他觉得他是不会做出那种选择的。邓一群有自己的目标,那就是有一天能够在单位里当个一官半职。在失去理想的今天,他的目标变得格外现实。

  校园里的那些旧建筑都还保存完好,那都是一百多年前的建筑,但百年来的风雨,反倒更添了异样的魅力。邓一群喜欢这个地方。南方大学的校园很大,到处都是绿树,而那些青砖洋楼或是全木结构的小红楼就掩映在那茂盛的绿树林里。他每感受一次昔日的气氛,心里就会生出很多感慨。看着那些年轻的学生,想象自己当年也是他们一种类型,脸上写满了幼稚,而当时还自以为是。那些孩子真年轻,而他已经成熟得过分了,他想。

  他碰见过两次班主任,交谈得并不热烈。过去为了毕业分配的事,班主任关心过他。那时候班主任在他眼里,可以说是他命运的主宰(可惜他根本不起作用),但现在不一样了。班主任还是那个样子,头发稀疏,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脸色很不好看,像是身体有病的样子。他问他是不是这样,班主任就说,果然如此,他这两年感觉身体有好多地方不舒服,胆囊炎、腰椎病、胃病,肝脏也不好。问及他家里的情况,班主任说,他家还住在原来那房子,五口人挤在那两室半里。上有老,下有小,挤得他一间书房都没有。他心底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有自己的一间书房,可以安静地工作。学术上,他已经出了五本专著,但他到现在还没有解决教授职称。至于工资,也还是那样低。

  与自己的这个学生相比,一个教授真的是可怜得很,一点社会地位也没有。邓一群在心里就不由深刻地同情起他来。读书只能起到一种敲门砖的作用,绝对不能一条道走到黑。他读了十几年的书,就绝对不是为做学问,而是为了从农村出来,不再过父母那样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成为城里人,到机关里当上一名干部。

  邓一群庆幸自己分配在了省级机关,自己所经历的那种圈子是他的老师可能一辈子也没有感受过的。

  邓一群有两个同学现在重新回到了南方大学,他们在读研究生。走进如今的大学校园,发现风气真是开放得多了。据邓一群的一位同学说,现在从读完大三的女生中再找什么处女,那简直比在大海里捞针还难。邓一群知道,他这样的说法含有太多的偏激,但学校里确实与外面的世界缩短了距离。学校不是封闭的,也封闭不起来,社会上的风气自然影响到校园里来。开始学校在风气方面还管理得很严,后来终于不得不一再放松标准。恋爱,终于不再是个问题了。

  田小悦对这方面也有感慨,大学,不再那么纯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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