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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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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她从来就没什么人生目标,每每别人一脸憧憬地提及未来,和和就在一旁一头雾水一脸茫然。 突发奇想地要去学法律,是因为那时候她迷上早年的港剧,看着片中法庭论战便向往不已,幻想自己也可以那样神气。 但是郑谐一句话就把她昙花般一现的理想火花给掐熄了。郑谐说:“和和同学,你从小到大吵架从来都没赢过,将来在法庭上就算占了全理,都会被对方律师逼得哑口无言。丢脸是小事,打不赢官司才害人。” 和和被他气得脸涨得通红,又想不出反驳的话,转念一想他说的果然有道理。 那时长辈们都希望她念美术,可是她自己不喜欢,觉得“艺术生”像一个骂人的词。只有郑谐支持她:“不要去念美术,美术系学生都神经兮兮的,不像正常人。何况,那个竞争太激烈,你根本就考不上。” 就冲着他这句话,筱和和发了狠劲地直奔美术专业而去。本来她实在不用这么卖力,她拥有优厚资源,她的妈妈是高校人士,而倩柔阿姨早就替她找好了人脉。结果筱和和很争气地完全凭着自己的力气,把自己发射到了几千里之外的学府。 当年她满载了自尊与自强的荣誉感背上行囊背井离乡,直到军训结束的时候才开始反省:“我怎么就走上了这样一条路呢。” 和和并不是一个爱纠结往事的人,她最不喜欢回忆,连看电视看小说时都讨厌“讲述过去”的那些情节,每每跳过去,直接看当前发展。 苏荏苒常常笑话她神经大条,说人们都是看着别人的故事哭哭笑笑自己陷入其中,而和和却常常是把置身于自己的故事之外作自己的看客。比如在学校那年和和摔到头,伤了一个大口子,昏迷了半分钟。她们几个慌了手脚,一边拨急救电话一边吓得哭,片刻后和和却自己醒了,皱着眉说:“别哭,真吵。给我一瓶水,我渴。” 她是那种从来不会哀春伤秋的女子,属于文艺女青年的一切元素都几乎与她无关。 今天之所以怀了一回旧,大约是那位杨蔚琪小姐的职业令她忆起了自己曾经一时冲动的理想萌芽。 郑谐本不喜欢律师这个行业,以前他曾说过,这是个不得不混淆是非违背良知的职业,会把人的本性渐渐磨灭。 这更足见这位杨小姐在他心目中的不同。 和和与郑谐常常有着非常奇特的默契。郑谐是那种在人前永远不露声色的人,喜怒哀乐都很难从他的脸上看到,但是和和总能感觉得到。 比如郑谐对一个人非常和颜悦色,事后和和说:“你讨厌他。”或者郑谐一副没精打采的颓废的样子,和和说:“你今天肯定谈成大生意了,现在缺少新目标,没了前进的动力。”事实总证明和和猜得极对。 这一回,和和认准了郑谐对杨蔚琪是认真的,因为她居然对这位杨小姐也很有好感,觉得她与郑谐站在一起很衬。她一向很难对出现的郑谐身边的女人有好印象,因为她们跟郑谐在一起的样子通常都很不搭,而她多半是出于职业病的关系,十分在意这种问题。 和和当然才不是嫉妒郑谐身边出现了女人,以至于会冷落她。 其实郑谐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多了去了,郑谐从不会主动给她介绍自己的新女伴。 但她喜欢的那几处地方,都是郑谐带她去的,所以偶遇的机会也多,那些姿态可比今天的郑谐与杨蔚琪亲密多了。 不过那时候她都只当作看戏,她是观众,那女的是主角,而郑谐只是道具,她只是看的有趣,从没像现在一样,还会细细地回想一下那女子的模样。 倘若苏荏苒知道她现在这德性,必定会大惊小怪地说:“筱和和,你吃醋啦,你果然是喜欢郑谐的!” 她当然喜欢郑谐。她的父母都是孤儿,所以除了母亲,她把倩柔阿姨,苏荏苒她们几个她为数不多的闺蜜,甚至她的女老板,都当作自己的亲人。而男性亲人,她只有郑谐一个人。从小到大,郑谐在她心目中,充当了她的爷爷、外公、爸爸、叔叔、舅舅,哥哥,有时候甚至是弟弟……这样全部的角色。 只除了梦中情人。 所以和和并不纠结,她只是借着机会放纵自己也矫情了一把。 想让她矫情不怎么容易。上一回她矫情发作还是几年前她的偶像周杰伦谈恋爱的时候。 和和喜欢周同学,并且不是小女生式的喜欢,而是慈母式的喜欢,常常在论坛里与同好一起灌水:“咱家孩子什么时候成家啊。”其实周同学的绯闻无数,谁也不当真,一笑而过,直到那一天,他对着台下密集如长枪短炮的话筒与摄像机承认自己真的与某位女性有了缘份。 和和惊喜地流下眼泪,冲到人家官方论坛上第一时间留言:“我太高兴啦,祝福你啊,你们俩一定要幸福啊。”事实上那晚她胸闷气短,彻夜未眠,那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最后只能归结为:“我真自私真虚伪啊,爱得这么肤浅,内心深处还是想独占不属于我的东西。还好我能意识到自己的弱点,并且努力地克服。” 这一晚,她乍喜还忧的纠结,多半是她内心深处的小自私和小虚伪又发作了。 和和从来不曾生出过要与郑谐共同拥有某个未来的念头,连小火花都不曾有过。早在她对男女的认知还处于懵懂时,这种认知就已经被踢出她的精神世界之外了。 和和能够记得这个准确时间,因为那一年郑谐高考结束了,每天都忙忙碌碌,初中生和和也在放暑假,可是和和妈妈那个暑假有一半时间都在带着学生去实践,所以她有一半时间还是混在郑谐家。 郑谐那个假期很忙碌,总是外出,却不许她自己出去瞎逛,所以她总是窝在屋子里上网,把眼圈都看黑了,后来郑谐也偶尔地带她一起出去混。 那时候的和和没有几个女性朋友,她生活在一个孤寂的圈子里,她认识最多的人,是郑谐的那些哥们儿,都大她许多岁。 每次郑谐带着她,她都要被人笑:“哟,阿谐又带小书僮来啦。” 那些大男生们带的都是比他们自己年纪还长的成熟女子,或者明明只有十五六,却偏要把自己涂沫成二十岁的早熟少女。和和也曾经见过郑谐也有这样的女朋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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