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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


  鲁国公轻车熟路,抱起赛盆就拽着我往王宫后边的御花园里跑。这里的蛐蛐自然不少,可想要找到一只质量高的谈何容易?

  天色渐渐暗下来,我心里焦急,这样找下去,只怕没完没了。我盯着鲁国公的背影,他正专心致志地刨着土,势必要找到一只完美的蛐蛐王。他的身后有一株黄色的如同爆竹的野花,我顿时眼前一亮,这植物在后世的农村极其常见,名叫雷公藤,是天然的农药和杀虫剂。

  于是不一会儿,我便高举起一只蛐蛐,兴奋地召唤鲁国公,“找到了!”

  鲁国公半信半疑地凑过来一瞧,只见我手上的蛐蛐个头又扁又小。他半天才出声,“皇嫂你是认真的?”

  “比比看不就知道了?”我笑嘻嘻地把小蛐蛐搁进赛盆,再把那只银将军也拨了进来,两只蛐蛐一对比,高下立见,我捉的那只小蛐蛐还没有半个银将军大。

  鲁国公无奈地看着我,“皇嫂,你觉得它们有必要比吗?”我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朝下面努了努嘴,小蛐蛐猥琐地躲在一角,我用杆子一拨弄,它只得硬着头皮冲向银将军。

  大块头的银将军正一动不动地立在中央,威风八面,当小蛐蛐铆足了劲儿冲上来时,它依旧岿然不动。直到小蛐蛐已经杀到跟前,它才慢悠悠地抬脚踢。小蛐蛐奋力一扑,直接开咬,银将军这时候才有了一丝反应,纠缠撕咬,不到半分钟,居然被小蛐蛐咬掉了触角,败下阵来。

  这一场赢得是毫无悬念,我笑逐颜开,趁机瞄了鲁国公一眼,他那双星子般的眼睛都要掉到盆里去了。

  “怎么会?银将军可是上等的赤胸墨蛉,而皇嫂这只是最普通的大棺头,银将军没理由败的,不对啊,这银将军瞧起来有些不对劲儿呢……”

  “哎,斗蛐蛐最讲究的便是一个气势,你别看它其貌不扬,其实它是蛐蛐公认的王中之王,蛐蛐的审美跟人的审美自然不同。你看你的银将军一瞧见它,就吓得动都不敢动了!”我连忙打起哈哈,把他的注意力转移过来。

  我小时候也玩过蛐蛐,自然知道找蛐蛐王这种事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时间有限,我只好耍了个心眼儿,趁他不备,把雷公藤扔进了银将军的罐子。雷公藤杀虫效果极好,那蛐蛐如何扛得住?熏它个半分钟,银将军立马就晕头转向。这时候就是丢只残腿的蛐蛐,也照样把它撂倒。

  “好啦!”我把罐子一扣,把那只小蛐蛐郑重地交给鲁国公,笑嘻嘻道:“鲁国公,你明天拿着这只蛐蛐,定然能旗开得胜。”

  鲁国公从我手里郑重地接过蛐蛐,笑逐颜开道:“多谢皇嫂。皇嫂,你别叫我鲁国公了,听着怪怪的。我单名一个邕字,小字弥罗突,皇嫂,你也同他们一样唤我小名吧。”

  他笑得真切,想到自己大言不惭地耍弄一个小男生,多少都有些惭愧。我于是羞涩地点点头,“好的。阿弥。”

  “皇嫂,是弥罗突。”

  “三个字太麻烦了。叫阿弥显得亲近些,对吧?”我其实是觉得“弥罗突”这个小名太难听了,没好意思打击他,“阿弥,你也别叫我皇嫂了,你皇嫂那么多,不缺我一个。我叫阮陌,你要是不介意,就叫我姐姐好了!”

  我有求于他,自然得对他热情一些。

  宇文邕展露笑颜,“好!陌姐姐已经帮我找到了打败银将军的促织,现在轮到我来替陌姐姐排忧解难了。陌姐姐想要我帮什么忙?”

  我环顾了一下周围,四下无人,这才把那药方递给宇文邕,“你帮我瞧瞧,这药方有没有什么问题?”

  宇文邕随手接过那张药方,细看了一遍,“这方子是保胎用的,多用于胎动不安,或胎动欲坠。并没有什么问题。”

  我点点头,又把那一包药渣递给他,“那你看看,这里头的药是不是和方子上列的一模一样?”

  宇文邕也不问我原因,只是埋头翻阅着湿湿的药渣,有些已经模糊不清的,他便拿起来送至鼻前闻闻。我满怀期待地看着他,却见他摇了摇头,“白术、竹茹、黄芩、当归、续断、雷丸,该有的都有,一样不多,一样不少。”

  我顿时失望起来,宇文邕清澈的声音又蓦地响起,“不过……”

  “不过什么?”我眼睛一亮,下意识地捉住他的手腕,“你说话怎么只说一半,真是吊人胃口!”

  宇文邕哈哈一笑,指着药方道:“这药方上写着雷丸三分,可是这付药中却有一钱,足足多了三倍之多。在这方子里头,雷丸是用来与续断相克的。只因续断药性太强,怕伤了身子,所以加一点点雷丸,淡了它的药性。可是雷丸本身便对女子不利,久服伤身。”

  “所以说,雷丸的分量一大,不但不能够安胎,反而会伤身滑胎了?”我一高兴,手上禁不住用力地摇晃起来,“你真是厉害,这么细致的地方都被你发现了!”要知道三分不过才一克,太容易被人忽略了。

  宇文邕摇首道:“滑胎,这么点儿雷丸倒绝对不至于。除非,有别的药与之相佐,使其毒性增强数倍,那么才有可能。”

  “什么药能增大雷丸的毒性呢?”

  “这个……倒不算多。不过据我所知,西方天竺国产的香料,多半都能使雷丸毒性增强,譬如沉香、青桂、马蹄、鸡骨皆有此效果。”

  “我知道了!接下来便是找找看这几种香料。”我不禁松了一口气,心情大好。

  “陌姐姐,那你可以松手了吗?我的手腕都要淤血了。”宇文邕在旁边苦笑着抱怨道。

  我这才反应过来,刚才自己太高兴一直拉着他蹲在地上,保持这个姿势都有好久了。我讪讪地松开手,低头一看,果然瞧见他的手腕都被我捏出红印来了,我连忙替他揉了两下,“哈哈,不好意思啊,我实在是太高兴了!”

  才轻揉了几下,就发觉宇文邕的双目直视着我,就像是一只古老温顺的麋鹿好奇地打量着从非洲跑来的鸵鸟。我忽然间意识到此举有点儿暧昧了,虽然宇文邕在我眼里只是个弟弟,可十六岁,在这个年代,也不小了。更何况,此时天已经黑了,而我却拉着小叔子在御花园里哝哝细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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