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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八


  第三十章 隐忍的日子

  处决一位大帝,这是何等惊天动地的事情。在这个世界,像大帝这样的人物应该是与天地同在的,几乎当昼阳还没有成立的时候流彩大帝就已经拥有了很高的地位,有许多人会去她的雕像前瞻仰她。而如今,这样一个存在于历史书中,同时又活生生的人,竟然被处决了。在昼阳中甚至是夜落中,都是哗然一片。我没有去参加彩儿的葬礼,因为她根本就没有尸体。这次葬礼的时候王会选出接任她的人,我知道那个人将是谁,或许就是弄裳。我把玩着手中空掉的红酒杯,听到了脚步声,弄裳的脚步声。竹瑶,你怎么没去送你的彩儿?弄裳若无其事地走到我身边,低下头来看我。她冲我笑着,就像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般爽朗无害的笑容。

  而这一切,这张堪称美丽的脸,却让我忍不住地恶心。是的,我确实没有忍住,干呕了几下。因为我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肚子空空,不然……你!她美丽的脸变了,变得狰狞,变得丑陋。啪--我手中的红酒杯掉落在地上,我双目无神地看着碎片,然后跪在地上,伸手去抓。玻璃刺入我的手掌,黏稠的鲜血在地毯上留下痕迹……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弄裳蹲下身体,握住我的手,这要是让王看到了,误会了我可怎么好?话虽这么说,但她握住我的手却在用力。

  我本来只是轻轻地握着玻璃,这下子,玻璃深深地刺入了我的掌心。我疼得倒抽一口气,然后用一种怯怯的、小心翼翼的眼光去看她。她轻声说:你怕我?啊--我一声惊叫,而后蜷缩在一旁。是啊,我怕,我怕你不知道我怕你,我怕你在我有能力解决你之前就解决了我,弄裳!呵呵。弄裳站了起来,颇有些得意地看着我,你不用怕我,我不介意你这样恶心地活着。我就不信,每天看着一张这么丑陋的脸,祭他能坚持下去?末竹瑶,我就是要你怕我,我要让你知道,只要是我弄裳想得到的,就没有人能够抢夺。我曾经说过,如果一个人的眼睛都可以撒谎,那势必是非常可怕的。我想,我已经学会了这一点,因为我会用那种眼神与弄裳对视。

  弄裳冷哼一声:半年是吗?我可以等。弄裳,我也希望你还能等足半年。我的手,握紧了非离的剑柄!弄裳走了,我眯着眼睛盯着她的背影,恨不得在她身上瞪出两个窟窿!非离在我的手中发出了幽暗的紫色光芒……我燃烧着的,是我仅有的生命力。为什么我会恢复?他们以为这是奇迹。而我,则从来都不相信那些自欺欺人的玩意儿,只有绝望的人才会期待奇迹。勇敢的人,喜欢自己去创造。这次清醒以后,我记起了除血咒之外的另一种咒语--往生术。这本是一种骗局,一种假意的起死回生。

  我将它用在了自己的身上,王和德龙都不愿意给我用细胞再生装置,于是,我就自己来搞。我一直都认为,生命不在于长短,而在于质量。苟延残喘地活半年,和神采奕奕地活三个月,我自然选择后者。至于别人的想法,我不习惯去考虑。我站了起来,将非离放好,然后用牙齿把那些刺入我手掌的玻璃拔出来。因为有些疼,皮肉会紧紧地将玻璃吸住。但它们的力气,哪里大得过我的牙齿?我轻易地将玻璃拽出,血染红了我胸前的衣襟。这是怎么回事?!

  其实王进来的时候我就看到他了,但却不想撒娇,不想让他安慰我。我自己的伤,我应该自己解决。这是谁教我的?我记不起来。他一把拽过我的手,而后非常急躁地叫人来给我收拾伤口,最后竟然换掉了寝室中所有的玻璃器皿。王,您以为我是因为自己糊涂才把自己弄伤的吗?弄裳的嫉妒,弄裳的残忍,您就真的看不到吗?又或者,您这是视而不见?

  不出所料,流彩大帝去了以后,接替她的果然是弄裳。而弄裳还有一个特权,那就是不抛弃之前的名字。为什么每位大帝大殿即位都要有一个相似的新名字?因为那代表新生,代表你是王的仆人。而弄裳,她则很骄傲地保留了之前的自己。这是王亲自给她的特权。所以,为什么我没有试图向王阐明事情的经过?因为他会相信一个在弄裳口中已经痴傻了的人吗?就算他知道我没有痴傻,那么他又会凭着我的一面之词,就定罪弄裳,把她交给我处置吗?

  不,他不会。不是我不愿意相信他,是我冒不起这个险。因为如果我输了,我将赔掉我的性命。我的性命自然不重要,只是如果我死了,拿什么脸去见彩儿?她认下了罪名,把弄裳交给我来处理,交给我来处理……同样,我也不相信,凭着王的权力和敏锐,他能不知道弄裳的所作所为?他肯定是知道的,但他不仅默许了这些,看样子还不打算追究她的罪过。如果说,我不怨这样的他,那么,我就不是那个俗气的末竹瑶了。

  我一方面觉得他是爱我的,因为如果没有爱,他又怎么待我如此?但倘若他很爱很爱我,又怎么会眼看着我受了这么大的苦,而无动于衷呢?或许有一个理由,那就是,他也爱弄裳。毕竟在我伤他最深的时候,有弄裳陪在他的左右。而且弄裳曾经不也说过,他们经常夜夜缠绵?而我,也曾亲眼见到他们亲吻过。所以,我不得不做最坏的打算,不得不尝试自己一个人解决掉弄裳。

  其实,在这种时候,只要王能站出来,稍微为我做点什么,哪怕只是将弄裳驱逐,并不要了她的性命,或许,我都会退让。安安分分地生活三个月……然后,带着一颗愧疚的心,去见彩儿。但是……他错过了,他错过了这个唯一的机会。或者说,他根本就不在乎的机会。我的手被包扎好,转身看王,发现他正看着非离发呆。我用沙哑难听的声音说:那是我的剑,这个不用收。

  王回头看看我,又看看我受伤的手:你每天晚上都在做什么?你在想什么?我在练剑,我想杀了弄裳。我说:我想通过锻炼恢复得快一些。竹瑶,以前的事情,你还记得多少?我说:什么以前的事情?王半眯起琥珀色的眼眸:我们扔了过去,从这一刻起重新开始,好不好?好。我冲他傻傻地笑着,这半年里,好好开始。王一惊,眼眸中波涛汹涌:不会只有半年的,我会让你活下去。我坐回椅子上,看着自己被包扎成粽子的手。还好我够聪明,想到了弄裳是个阴险的人,我去捡玻璃的时候用的是左手,所以晚上,我仍旧可以用右手练剑。

  我说:活得太久也不好,那些多出来的时间会把美好破坏掉,短暂的事物才拥有永恒。正如我曾经说过的,我们的一生一世太长,长到足够用来背叛和伤害;而普通人的一生一世太短,我不认为有谁能一直坚持下去,只不过他还没来得及背叛。王的脸色不太好看,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记起了什么。但我敢断定,站在我面前的人,不仅仅是王,也是枫祭。

  就是那个一千多年前,任由末竹瑶哭泣到昏厥,他自己却冷漠转身的枫祭……我站了起来,走上前去将他拥住,把脸埋在他的胸口。我听到了他的心跳,很快速的心跳。潜意识中,我似乎很多很多年都没有被爱过,没有被关心过。所以我不懂爱,不相信爱。我知道,只有将自己的任务做到最好,才能得到主君的赏识,得到关注。头疼……这些偶尔冒出来的匪夷所思的想法,经常让我很头痛!所以我会捂着头蹲在地上,痛苦地哀嚎。正是这一点,才使得包括王在内的所有人都以为我仍旧疯着,没有康复。

  晚上的时候,我把浴房中的所有人都赶了出去,自己一个人沐浴。这对我来说,是个极端痛苦的过程。脱下衣服后,我的身体实在太过不堪,太过可怖。一条一条的伤痕累积在一起,就像是干瘪的尸体,没有丝毫的活力。我抬脚,迈入水中。热水的浸泡仍旧让我很疼。因为弄裳的药水的关系,我的皮肤不可能完全长好,也就是说,只要我运动幅度过大,就会裂开一些。除非新生,否则这种痛苦会在我仍旧活着的每一天都时刻折磨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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