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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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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细看她的脸色,许是睡得充足的缘故,并不憔悴,眼睛也没有红肿,看起来,多日不见的清爽。 他心里很是高兴,给她拉开餐桌边的椅子:“有很多好吃的东西,都是你喜欢的。” 她静静地坐着,看他端上来热气腾腾的白米粥、小馒头、西米糕、新鲜醋拌海蜇头、香菇菜心、小酱黑牛肉…… 她端起碗吃了几口,才低声道:“李欢,你不用这么辛苦的……” “呵呵,我住在你这里,没给你交房租,就得干活抵债……”他眨眨眼睛,很谄媚的样子,“我会很勤快地干活,你不会赶我走吧?” 她没有做声。 她一点也不介意,继续说话:“我能给你跑腿,能做许多事情,对了,我跑路也很快的……” 她淡淡道:“你能跑多快?” 至少要跑在任何危害你的情况之前。 心里是这么想的,说出的话却变了,他兴致勃勃地:“说到跑得快,刘翔才跑的快,据说,国家田委要求刘翔和王军霞结婚,看看生个孩子到底能跑多快。十月后某医院里孩子诞 生,刘翔焦急的在手术室外等待,一会儿护士出来,刘翔问男的还是女的,护士结结巴巴地说:“没……没看清楚,生下来就跑了……” 李欢的神色一本正经,他是那种善于讲笑话的人,自己完全能够忍住不笑场。 冯丰初时也一句话不说,只是过一会儿,还是忍不住笑起来。 终于笑了! 李欢大大地舒出一口气来,抬头看着饭厅的玻璃窗,拉开的竹帘外面,春天的银杏树已经披上了一层浅黄的叶子。 这是一个明媚的春天,风的气息带着早春的料峭春寒,可是,那一缕洒在树叶上的艳阳却让人觉得心里莫宁其妙的空旷和舒缓。 他转眼时,只见冯丰还在津津有味地吃那盘醋拌海蜇头。 他笑起来。 这是一种久违的温馨的感觉,这时,才那么深刻地体会出,也许,夫妻之间,就应该是这样的吧。 她见他笑的那么愉快,淡淡地看他一眼。 他凝视着她的眼睛:“冯丰,以后别太累了,也别憋闷着较劲了,你每天想睡到什么时候就睡到什么时候,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生活的弦绷得太紧了,是会生病的。 美女大腿的香味 她没有做声。 这是一个忙碌而充满竞争的世界,现代人,谁生活的弦不是绷得紧紧的? 何况,还有躲在暗处,随时会伸出魔掌的神秘人物。 他看出了她的心思:“等你休息几天,身子好点,我们可以利用掌握的一点线索,主动出击。” 她眼睛一亮:“有新的线索了?” “嗯,今天大中午带回来一点消息,他觉得没什么用处,我却觉得很有用。” “什么消息?” “他说袭击黄晖的三个歹徒中的一个畏罪自杀了。” “哦,怎么会自杀?” “我也在奇怪,估计是他知道的事情要多一点,所以被杀害了。但是警方确断是自杀。” 冯丰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对了,上次你说你见到一个人像叶嘉。我这几天找了叶嘉几个兄弟,包括他的父亲的视频看了,他们没有一个人身形类似叶嘉!” “这也是我一直感到疑惑的。” “我去问问叶嘉。” “这……”李欢有点迟疑。 她直视着李欢的目光:“李欢,你怀疑他吗?” 李欢没有做声,总觉得事情有些诡异,叶嘉和他那一大家子的相貌简直没有一分相似之处,这天下,还有其他叶嘉的什么人和他的身形几乎一模一样? 冯丰见他不说话,叹息一声摇摇头:“李欢,我是相信叶嘉的,绝对信任。” 李欢也直言不讳:“冯丰,我没有你那么容易相信人。这个世界上,除了你和我,我什么人都不敢绝对相信!” 这是C市最早也是最好的一家私人会所。 与其他仍一叠钱进去,储值消费就可以成为会员的“会所”不同,这家会所是全封闭式的,不但要求会员的身份和地位,还要这个圈子独特的文化娱乐。 会所的经营方式很低调,老板也罕有露面,就连圈内人也极少知道这家会所的老板原来是商界大名鼎鼎的女强人陈姐。 冯丰接到邀请来这里,十分意外。并不是因为她没听过“会所”这种玩意,以前和叶嘉在一起时,她知道叶嘉就是某会所的成员,偶尔也去参加一些活动的。 她意外的是,陈姐找自己会有什么事情呢? 因为泰国回来的那批情人饰品的疯卖,虽然是李欢和陈姐之间的交情,她仍对陈姐大为感谢本来是打算什么时候请她吃饭酬谢,没想到她却先邀请自己。电梯在五楼停下,红木的地板温柔敦厚,一件黄花梨木的大诗屏隔开后,走廊上陈列了各色古董,犹如一个小型的文物博物馆,陈列着三星推出的象牙、太阳神金箔、十全老人的八仙贺寿图、唐代玉如意天王、明代文曲星玉雕……还有一幅唐伯虎的真迹。 如刘姥姥进大观园,冯丰看得眼花缭乱,最后停在唐伯虎的真迹面前,却又没有鉴定书画的水平。 “小丰……” 一个温柔而清脆的声音,她转身,却是芬妮,满面笑容,“快进来,陈姐在等你呢。” “呵,芬妮,你也在这里啊。” 芬妮点点头,两人一起进了旁边的一个包间。 包间被大面积的琉璃和金箔装饰,对面的大玻璃外,全市早春盛开的藤花,开得一簇一簇的,清新而又雅致。 陈姐,就坐在靠近玻璃的一张红木靠背椅子上,旁边还放着两张相同的椅子,每一张椅子的靠背中心,都雕刻着精美的凤纹。 “小丰来啦。” “呵呵,陈姐,你好。” “快坐,喝什么?” “酒,随便什么都可以。” 陈姐满意地点点头:“喝酒才痛快,我最讨厌女人扭捏地喝什么橙汁了,哈哈。” 冯丰和芬妮在旁边的两张椅子上分坐了,冯丰听她如此说,笑起来:“其实,女人呢也喜欢喝酒的,不过,有时在男人面前装出淑女的样子。狂饮高歌,可不是淑女风范,男人不喜欢。” “哈,让男人见鬼去吧,我们痛快就行了,谁管男人喜不喜欢?” 陈姐的身边的同色系茶几貌似也是一个古董,但冯丰说不出究竟是什么材质-上面放了一个宽大的雪茄匣子,里面盛满了各地出产的雪茄:旁边,红玉顶盘内装着两支酒,是1873年的轩尼诗干邑。 一名及其漂亮的客户经理伺候着,开了一瓶干邑,拿琥珀色的玉杯盛了三杯。冯丰看这名客户经理,相貌竟然完全不在芬妮之下,心想,陈姐不但能鉴赏雪茄、美酒、鉴赏美人也是一把好手。 “来,先喝一杯。” 三人举起酒杯,各自喝了一口,陈姐拿起一只雪茄,在鼻端闻闻,又一人递一支给芬妮和冯丰:“你们闻闻,这雪茄有什么味道?” 冯丰拿在鼻端,闻不出什么异样。 “哈,这上面有老娘们的大腿味……”陈姐兴致勃勃地道:“这种哈瓦那雪茄据说是当初为古巴总统卡斯特罗专用的。那些黑白混血的漂亮女人,用纤纤细手把烟叶撕成几毫米的碎片,然后在她们漂亮的大腿上卷搓,因此有着女人油脂的异香……” 芬妮觉得有点恶心,把雪茄放在一边:“那些臭男人真变态,癖好又多又恶心……” “呵呵,就跟古代那些收集绣花鞋的男人一样,一些登徒子还把绣花鞋拿来当酒杯盛酒喝,完全是把恶心当有趣。” “小丰说得好,这个世界上,就是恶心男人太多了,所以天下不太平。来,我们再干一杯。” 美酒入喉,有种丝滑一般的柔软,冯丰才发现自己很有酒鬼的潜质。 芬妮嫣然道:“小丰,你生病了,我们都没能来看你,真是不好意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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