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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罗文学的预设正义和暴力叙事

作者:刘 畅





  普罗文学即无产阶级文学,“普罗”一词就是英文Proletarian(意为无产者、无产阶级的)译音“普罗列塔利亚”的缩写。在中国现代文学的进程中,普罗文学运动作为早期的无产阶级革命文学,发端于1928年,结束于1930年,即以大革命失败后太阳社的成立与后期创造社立场的转变为其形成的标志,而以左联的成立和柔石、殷夫等“五烈士”遇害作为其高潮结束的标志。
  普罗文学运动的主体是以后期创造社、太阳社作家为代表的共产党员与倾向革命的青年知识分子,它的理论直接来源于苏俄“拉普”的文艺理论以及日本“福本主义”与“纳普”的文学主张,是在现代化背景下产生的革命文学,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为标准,以革命活动为题材,以革命者与无产阶级为描写对象,在否定“五四”文学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反资本主义的主题,并在白色恐怖和中共党内“左倾”思潮的双重作用下,表现出激进的面目。
  “革命的浪漫谛克”是普罗文学重要的审美追求和创作方法,这一名称来自于1932年瞿秋白为《地泉》所做的序言,它囊括了普罗文学的创作特点———革命浪漫主义的艺术风格、革命加恋爱的题材、标语口号式和公式化概念化的倾向。而对于整个二十世纪的中国社会而言,“革命”这个词语本身似乎就蕴涵着暴力,其源出《周易》:“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①它所指的是政权的改变,在近代以来则被赋予了民族、民主的要求,并且这一能指在无产阶级运动兴起后延伸为阶级意义上具有颠覆性的社会革命。
  从苏俄传播来的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认为革命是新兴阶级对旧的统治阶级的暴力行动,阶级斗争的理念对于急于在现实困境下求得生存和发展的革命者们有着莫大的诱惑,“但阶级斗争作为唯物史观的一个重要的基本内容,数十年来对中国的革命知识分子来说,具有关键性的意义。共产主义作为唯物史观的未来图景,提供的只是革命的信念和理想,阶级斗争作为唯物史观的现实描述,才既是革命的依据,又是革命的手段和途径。”②
  因此,普罗作家相信,他们所追求的“战斗的力的美”便是阶级斗争中的革命的暴力,郭沫若(麦克昂)呼喊着“文艺界中应该产生出些暴徒出来了才行了”③,蒋光慈、钱杏邨等人一再将革命和暴动视为一种艺术,宣称“Boudon(暴动)确实是一种艺术,只要Boudon的意义是伟大的。恐怖时代的残杀是值得我们咒诅的,Boudon时代的牺牲流血委实不能否认不是一种Art。”④于是在艺术上,甚至出现了以简单粗暴为美,“我们对于艺术的手法的主张,是Simple and Strong”。⑤
  
  一
  
  对于革命的暴力,汉娜·阿伦特认为,“必然性和暴力结合在一起,暴力因必然性之故而正其名并受到称颂,必然性不再在至高无上的解放事业中遭到抗拒,也不再奴颜婢膝地被人接受。相反,它作为一种高度强制性的伟大力量受到顶礼膜拜”⑥,我们有理由相信这种所谓历史必然性与暴力的结合,使革命的暴力以合乎历史发展逻辑的面目存在。然而,在无产阶级革命理论的传播过程中,“革命”被描绘为实现人类解放的必然途径,其所具有的善的目的与作为手段的暴力美学之间也就存在着显而易见的矛盾。
  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呢?革命者们选择了用预设正义的方式作为二者的中介,即在阶级话语中贫困成为道德判断的先验标准———穷人在道德上必然是“善”的,反之,富人则具有先天的“恶”,革命也就表现为“善”的阶级(“好人”)消灭“恶”的阶级(“坏人”),革命的暴力因此被想象为符合道义的行动而获得了正义性,这一过程实现的唯一依据就是“贫困即美德”的先在规定。正是由于在道德上优于其他阶级,所以无产阶级也就在理论上进一步巩固了争夺领导权的合理性,“道义优越是穷人成为革命者的动因。一旦穷人觉醒或被唤醒这一道义优越,穷人基于道义优越的权利要求会迅即变成追求美好生活而实施暴力的权利。这种权利将是超越一切法律的、自我绝对化的‘单向正义’。”⑦
  基于此,在正面叙述革命斗争的普罗小说中,革命的暴力行动以崇高、正义的形式出现,“以革命的暴力对抗反革命的暴力”这一原则成为革命者的特权,使对阶级敌人的毁灭和杀戮得到豁免甚至褒奖。
  蒋光慈的《最后的微笑》便是叙述了一个复仇的故事:性格懦弱的青年工人阿贵在被工厂开除后受到蚂蚁打架和革命者沈玉芳牺牲等事件的刺激,杀死了特务刘福奎、工头张金魁和工贼李盛才,自己也饮弹自尽。对于自己杀人的事实,阿贵也感到了惶惑,他质疑了杀人的合法性,“若说杀人是应当的事情,那末这样杀将下去,似乎又有点不大妥当。你杀我,我杀你,这样将成了一个什么世界呢?而且人又不是畜生,如何能随便地杀呢?……”但是,阿贵杀人的直接动机是为个人及沈玉芳、李全发复仇,通过沈玉芳对革命正义的解释将杀人的行为上升为道义上的阶级复仇,沈玉芳告诉阿贵:“凡是被压迫者反抗压迫者的行动,无论是什么行动都是对的。既然如此,那末一个被压迫者将一个压迫他的人杀死,这事当然也是对的了。压迫人的人都是坏人,被压迫的人都是好人,好人应当把所有的坏人消灭掉”,这一理论将阿贵杀人归结为好人杀坏人,使阿贵相信自己是“为人除害”,是理所应当的行为,从而消除了他对“犯罪”的恐慌,获得了道德上的解脱。于是,阿贵自杀之时,“他的面孔依旧充满着胜利的微笑。……”⑧
  这种魔力在于革命的预设正义提供了一套颠覆性的道德话语,并以此覆盖了暴力非法性的一面,从而使受压迫者破除了对原有秩序和法律的内心恐惧,充分放大了他们对现实的抵触和破坏情绪,他们如同被催眠般坚信自己的所为是崇高的,是承担道德责任的结果。
  这就使得暴力掩盖了人的自然天性,《菊芬》里的菊芬是一个“又天真,又活泼,又美丽,又纯洁的少女”,发现冤枉了恋人薛映冰收到情书后,“这时在她的脸上荡漾着愉快的微笑的波纹,同时似乎又有点羞意。她走到薛映冰面前,痴痴地望他几眼……”但就是这样一个恋爱中的带着娇痴的少女,却毫不犹豫地对阶级敌人发出了血淋淋的咒诅:“我现在也不知因为什么缘故,总是想杀人,总是想拿起一把尖利的刀来,将世界上一切混帐的东西杀个精光……”“呵,杀,杀,杀尽世界上一切坏东西!……”⑨“纯洁”与“杀戮”这两个性质相反的词语同时存在于她的身上,人性这一抽象的概念或是被当作“革命”的对立物遭到抛弃,或是被纳入“革命”的话语之中,狂热的革命激情在菊芬的身上展示了它的巨大的改造作用,使这样一个天真的少女在“为着全人类”的崇高动机下陷入对暴力的崇拜中。
  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是阶级矛盾的根源,经济上的不平等和社会地位的差异造成了不同阶级的冲突,因此无疑摆脱贫困低下的地位是工农大众的必然的革命诉求,“贫困将帮助人们打破压迫的镣铐,因为穷人失去的只有锁链”⑩,而完成这一愿望的途径则是消灭剥削阶级,实现受剥削者的翻身。劳苦大众的翻身过程在普罗小说中被简化为剥夺阶级敌人的肉体,实现自身和阶级的复仇,作者使小说中的人物相信阶级的压迫是他们受苦的根源,想要摆脱贫困和苦难就只有彻底地粉碎剥削阶级,因此在正面叙述工农革命斗争的文本中,其典型的叙述逻辑是贫困源于剥削———杀死剥削者———穷人翻身,暴力在其中成为一个关键性的因素,既是贫困之果又是翻身之因。
  华汉的《暗夜》{11}叙述了由于地主的剥削造成了罗家生活的窘困,从而引发了罗氏父子的仇恨,在罗大的主张下———“杀!杀!杀!……杀完了恶霸田主我们好分土地”,老罗伯也意识到,只有杀光地主分田地穷人才能改变自己的生活,于是“杀”成为对生存困境的反抗:“啊啊,你!你!你!你不容我们穷人生活下去的田主哟!你你你!你们真该杀杀杀杀呀!……”农民通过杀死钱文泰等土豪劣绅和攻占警察局的暴动,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愿望,革命的暴力行动被叙述为贫苦农民获得和捍卫自身解放的唯一手段,即“我们要杀人!我们必须杀人!我们要放火!我们必须放火!”“现在是拿我们的血去换取我们的衣食住的时候了”,“要用鲜红的血流去掩埋粉碎敌人的铁一般坚强的残忍的反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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