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中国城雕忧思谈

作者:章建国





  加里宁说:让我看看你的城市,我就知道你人的精神。笔者无意就中国城市无规划拆建制以宏论,仅就当今中国城市出现的大量令人担忧的雕塑垃圾这种文化自虐现象谈谈看法。
  目前,全国的城市,大到北京、上海,小到县城乡镇,乃至于矿企业、居民小区的公共环境,到处充斥着彩带、钢球、电子符号、月亮帆船之类所谓抽象雕塑,很多人物雕塑形象拙劣,甚至丑陋不堪,还有那些立于公园湖畔的假鱼,十字路口的假马,小区里的假鹤更是令人不忍卒睹,就连一些名人纪念馆,重要集会场所的雕塑也全是粗制滥造,指认这些现象,并不否认在中国众多城市中有优秀可观的雕塑,正如1982-1992年北京地区对222座城市雕塑进行普查,结果发现27?郾5%的雕塑被专家认定为“雕塑垃圾”,好的还占多数。然而近年上海规划部门对该市2000余座城雕进行普查,结果发现80%作品被定为“城市垃圾”。事实上,遍布全国各地的雕塑公司早以蓄势待发,已准备好了各类彩带钢球这类所谓抽象雕塑的成品半成品,同时准备好了西方雕塑成品,只等订单一来,马上前往安装。这样就产生了一种怪现象,在中国城市大量复制西方雕塑,对国人来说在心理上有一种被“殖民化”的感受,问题是相比之下,我们又不得不默认它立于中国城市各个地方,为什么呢?因为中国的彩带钢球和帆船在艺术上还不如这些西方雕塑的翻制品!在这个浮躁的急功近利的时代,创作不如临摹,临摹不如翻制,翻制不如成品安装,这已成为城市雕塑工程制造的一个普遍公式。在这个没有城市规划,没有公共空间艺术的立法,没有监督的无序状态下,艺术家的艺术创造没有了,文化传承割断了,属于中国自己的城市景观消失了……
  众所周知,城市雕塑应当是“石头的史诗”,作为一种凝固的公共艺术,城市雕塑所传递的时代文化信息比文字图画和一次性的艺术展览对市民的影响更直接明白。
  
  一
  
  尽管雕塑艺术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但作为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城雕出现在中国城市也就是清末民初之事。此前历朝历代的雕塑都建立在陵墓和皇宫大殿内外,或者建在山川庙宇之中,其功能也完全用于祭礼供养膜拜之用,与城市空间布局和对市民的美育无关。当然这也是中国古代城市建筑审美格局使然;立于中国最早的城市雕塑当属上海芬阳路街心公园的普希金铜像,是由俄国人出资俄国人制造的俄国诗人铜像,且非常隐蔽地伫立于绿荫之中,这显然是西风东渐的产物。中国雕塑自明清以降日趋衰落,直至上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为给孙中山、蔡锷、黄兴等人建纪念馆,竟不惜重金聘请意、法、日雕塑人员前来操刀,即便如此,偌大个中国星罗棋布城楼内是根本看不到城市雕塑的,只有帝陵皇宫内外的雕塑还在经受着风雨的摧打剥蚀,与城市无关。也是在这个时代,从国外留学归来和本国培养的雕塑家本来可以一显身手,像刘开渠、张充仁、滑田友、田临乙、萧传玖、王合内、傅天仇等人都是架上雕塑顶尖高手,然苦于当时中国时局内忧外患,炮火连连,个人生计维艰,是根本谈不上城市雕塑的。严格地说,雕塑作为中国城市景观出现,是1950年之后才开始的。然而进入90年代,随着城市建设大规模展开,城市雕塑其迅猛生长态势犹如一夜之间的雨后山笋纷纷亮相。要知道,西方雕塑已越三千年历史,中国城雕岂可一日越千年?法国雕塑大师布尔德为阿根廷首都广场制作的《阿尔维将军像》用了近十年时间;雕塑家巴托迪为美国雕塑的《自
  由女神像》从设计,定稿,安装落成也用了近十年时间;中国人民英雄纪念碑浮雕,动用了全国雕塑家之力,也用了三年时间。而我们今日的城雕竟可以用几个月、几周甚至几天就竖立一座!其创作态度和质量可想而知!
  
  二
  
  其实有愿望又有钱来美化城市,这本是好事,问题是政府应当认识到城市雕塑的好坏,对所有城市市民的精神文明、文化传承以及新文化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应当立法干预而不是无所作为。因为作为公共空间艺术存在的城市雕塑不立则已,一经伫立,就不仅仅是规划者和创作者个人情感意志的承载物,而应当是城市市民的时代审美精神以及政府乃至于民族所倡导所引领的文化载体,这种可视可触的公共艺术对这一座座城市的文化延绵是长久的而非一时的;不仅从城雕的选题和思想内容来说如此,从城雕与建筑的空间美感诸多审美要求来看,也非想立就立,那是要根据具体城市的不同历史、不同性格、不同地貌特产、不同的市民生活方式等因素通盘考虑的。规划并非长官意志,也非独断专行,恰恰是对城市的尊重对市民的尊重,而不像今天千篇一律的彩带钢球亵渎着城市,亵渎着公民的审美情趣。如果承认城市规划之必须,则必有立法做保障。立法并不约束创造,也不会遏制城雕艺术的百花齐放,而恰恰可以杜绝城雕无序混乱现象。在这方面,笔者认为可以效法国家环保总局的做法。环保局是环境保护法的落实执行单位,哪个地方生态环境受到污染,哪个地方要立项建厂,都要由环保总局下设的环评司负责评定,其评定不是随意的,是有数据可依有标准可循的。这是对自然生态的立法保护。那么对文化生态的保护呢?城市雕塑作为城市文化生态的一部分,也必然要立法以保护其健康发展。当有了城市规划法和其中作为公共空间艺术的城雕也有了管理条例后,随即配置以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及下设的公共空间艺术审评处(名称可另议),这个处由建筑、雕塑、空间、文化艺术专家组成。省市县重要公共空间所设纪念碑,纪念墙柱和城市雕塑,都应上报评审,必要时可采取市民听证会形式对所报方案进行审议。有了这个法律保障和评审管理机制,各城市雕塑项目立项人、设计者和施工单位才会认真考虑所立雕塑与建筑之关系,与本城历史之关系,与本城文化特征之关系等诸多要素,这才能保证城雕文化质量。
  
  三
  
  其实很多城市对重要公共空间的建筑、雕塑以及其它人文景观的建筑不是一点构想和规划都没有,而是执行者大都非专业人士,更缺少建筑、空间、雕塑专业的通才,结果搞出来的东西在空间审美,文化艺术诸多方面都很幼稚。正如雕塑家陈云岗先生所言:城市雕塑规划,因城市历史不同,城之区位功能定位不同,其格局、规划、型制均必不同。在我们的城建中,建筑师和雕塑家也不能互相渗透,不能携手,各行其专。建筑师不懂雕塑,雕塑家不懂建筑这种通才的匮乏,也是制约我国公共空间艺术合理规划和发展的主要原因。在国外几乎没有建筑师是不懂艺术的,亦没有雕塑家不懂建筑,很多建筑师本身就是雕塑家,很多雕塑家就是建筑师并不鲜见,很久以前的达·芬奇、米开朗基罗即是此类通才。十几年前我们有一位官员,请贝聿铭先生在紫禁城附近设计一座高层建筑,贝婉言谢绝:“我不能这么做,我的良心不允许我这么做,如果你从紫禁城往上看,你看到的是屋顶金色的琉璃瓦,再往上就是一览无余的碧空,那就是紫禁城别具一格的环境,再添加任何东西,就破坏了这个环境,就摧毁了这件艺术品。”(贝说的良心,一是炎黄子孙爱华夏遗产,二是学术良知)而当巴黎卢浮宫请贝氏在广场空地设计一座古典与现代结合景观建筑时,贝欣然接受,设计出举世公认的现代金字塔,与卢浮宫交相辉映,这就是作为一个艺术家的建筑师,这就是通才。而我们的很多建筑只考虑功能,不考虑建筑与环境的文化审美承载关系,我们景观雕塑也不考虑与建筑环境、人文环境的关系,究其原因,皆为规划、设计者学科单一而非通才。所以,加快培养建筑与艺术互通、艺术与建筑互通的人才培养已是当务之急,中央美院已开始着手开设了空间专业、建筑专业,这还不够,那些综合性大学建筑系和建筑学院更应加强人文艺术教学,仅凭现有的一点点素描课和水彩课,显然还相差甚远,要加大人文艺术课种和充足的课时配比,以期逐渐培养出跨建筑、雕塑、空间与人文艺术的通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