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5期
道教环境保护思想中的人本主义
作者:李卫朝
一、"道法自然"之人的本位性
作为道家思想和道教教义的"道法自然"原则中包含着保持良好的环境、与万物和谐共处的环境保护的思想。"道"作为道教和道家思想的核心,具有丰富的内涵。首先老子之"道"是从本体论意义上讲的,老子认为是道产生天地万物,道是宇宙本原、万物始基。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寞,独立不改,周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②"又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③其次,老子之道是万物存在的根据。老子曰:"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④道在创生万物之后还要培育它们,抚养它们,使它们得到成熟。因此,道不仅是万物所由之产生的根源,而且万物的存在也离不开道,老子曰:"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万物得一以生。"⑤也就是说,道对万物的培育和抚养,乃是通过存在于万物之中,作为万物之所以为万物的内在根据的方式实现。老子之道是万物归宿之道。老子曰:"夫物云云,各归其根。"⑥万物生生不息,道乃是万物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万物有生亦有灭,最后都要向道复归,道是万物的最终归宿。总之,老子之道是囊括人类社会在内的大宇宙的整体统一性和它自身固有的生命力和创造力。老子认为宇宙是一个彼此联络的大生命体,它的统一性正在于它具有生生不息的生命力,能创造出无穷无尽的万事万物,使之彼此相生相克相化。这个宇宙大生命体的生机便是道。在道论的基础上老子又提出了天道与人道两个法则。天道自然无为,人道顺其自然。老子曰:"道大,天大,地大,人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处其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⑦就是说作为四大之一的人既然也是道所产生的,就应该遵循自然法则,应该与大自然融合共存,即道法自然。这是先定的。老子又言:"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⑧即是说道遵循的法则是返,即回归自然,效法自然。因此,人生存于自然之中,为了生活也必须法天则地,与自然和谐共处。
道教从宗教哲学的角度发展了道家哲学思想,将其神秘化宗教化了。道教以人生哲学为主,以宇宙本体论为辅,以个人为本位,追求个体生命的永恒性。老子之道是非人格的、自然运作的宇宙本体,道教则将其人格化、神圣化、超自然化,成为化生字宙现象的最高神祇,具有永恒不灭性。这样,得道者,即与道同体的人便具有道的不死属性,可飞升成仙。道教的终极关怀就是肉体生命的不死,为达此目的就须效法神仙之"得道"。"道法自然"便成为道教徒修道之心法。道教中人均把得道作为他们修炼成仙的不二法门。得道便成仙,要成仙就必须得道。而道是遵循自然的,所以道教中人便把道法自然作为他们的信念,保护自然激起了他们热爱自然、回归自然的热情。
从以上论述不难看出,不论是道家还是道教,"道法自然"所提出的热爱自然、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环保思想都是以人为本位的,其目的都在于人的生存。因此,道教"道法自然"思想中包含的环境保护思想也是以人为本位的,虽然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但具有以人为本的特征,闪耀着人本主义的光辉。
二、"齐同万物"之人的主体性
继承老子思想,道家的又一宗师庄子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了进一步的挖掘和发挥,提出了"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观点。庄子认为万物的本原是"无",无就是道,就是气,是构成万物的根本材料。万物从道生,灭亡之后又复归于道。庄子曰:"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⑨又曰:"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合则成体,散则成始。"⑩因此,天地万物的生成、发展、灭亡,都是元气即道运动的结果。世间万物都离不开道,人也一样。人和世间万物都是因元气的作用而自己创造自己的,天、地、人与万物是统一的,"人与天一也"。因此,人必须善待天地万物,因为人与天地万物本来是一体的,损害了世间的任何一物也就是损害了人类自己。庄子的这种天人并生、物我同一的思想后来也成为道教的基本理念。
道教创立之初就继承了道家天人一体的观念。如《太平经》中的"三合相通论",即是对这种天人观的一种宗教性的诠释。按照经中所讲,天地之事物皆有三,三是由大道演化而成的。如元气有三:太阴、太阳、中和;形体有三:天、地、人;天上有三:日、月、星;地间有三:山、川、原;人亦有三:父、母、子等等。这三者相互依存、不可或缺。正如《太平经》所言:"天地人三才相得,乃成道德,故适百国有德也。故天主生,地主养,入主成。一事失正,惧三邪。是故天为恶亦凶,地为恶亦凶,三共为恶,天地人灭尽更数也。三共为德善,洞虚合同,故至于三合而成,德适百国。" 三合,既是指同一物类的和合,也是指天地人三才的融合。《三天内解经》指出,人的身体来自天地,故上禀天,下象地。天地和人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天地无人则不立,人无天地则不生。天地乱,譬若人腹中无神,形则不立;有神无形,神则无主。故立之者天,行之者道,人性命神同混而为一。故天地人三才成德,为万物之宗" 。这就明确指出了人与自然的相互依存的关系。道教作为宗教将这种有机的自然观神学化,使三才演变为道教神系中的"三皇"。《三皇经》曰:"天皇主气,地皇主神,人皇主生,三合成德,万物化焉。" 换言之,只有作为三皇本体的天地人的通力合德,才能使人与自然达到和谐统一。于是万物化生而无穷尽。这里所包含的重要的环境保护的观念即在于人与自然的不可须臾分离性。人类要生存,须有天地之为善。天为恶则危险,地为恶也危险。若人也为恶,则天地人将俱不复在。所以,只有天地人互相为善,才能"三合而成,德适百国"很显然,作为三皇之一的人,对于天地二皇来讲是处于主体地位的,天地为恶为善都是以人为标淮的。人的道德水平和价值取舍往往左右了自然与社会的命运。于人而言,为了享有和谐之自然,则必须热爱自然万物,与天地为善,才能与自然和谐共存。"齐同万物"在客观上把天地万物和人类看成是一个互相依存的体系,这个体系以人类为本位,充分体现了人的主体性。因此,如果说"齐同万物"还包含有环境保护的思想,那么这种人物睦邻的生态观也是以人为主体,在人本主义的立场上提出来的。
三、"重人贵生"之人的至尊性
"生"指生命。这是道教教义的一个基本概念。道教的宗教理想是修道成仙,长生不死。因此道教非常重视"生"的问题。如《度人经》即倡导仙道贵生,无量度人的思想。又若《素履子·履仁》曰:"或救黄雀,或放白龟,惠封于伤蛇,探喉于鲠虎,博施无倦,惠爱有方,春不伐树覆巢,夏不燎田伤禾,秋赈孤寡,冬覆盖伏藏,君子顺时履仁而行,仁功著矣。" 《刘子·爱民》亦言:"先王之治,上顺天时,下养万物,草木昆虫不失其所,獭未祭鱼不施网罟,豺未祭兽不修田猎,鹰单末击不张尉罗,霜露末沾不伐草木。草木有生而无识,鸟兽有识而无知,犹施仁爱以及之,奚况在人而不爱之手。" 由以上所列道教经文可见,道教重生思想中包含了对天地万物的热爱及慈悲仁爱的真情,倡导了一种珍视生灵、热爱自然、与天地万物为善的精神,起到了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的作用。表面上看,道教的这种贵生思想与西方生态伦理学的动物权利论、敬畏生命理念和尊重大自然理念非常相似,其实不然。西方的这种生态伦理观是排斥人的主体地位或者说人的至尊地位的,而道教的贵生思想却是以人为至贵的。如《太上老君开天经》曰:"生生之类,无形之象,各受一气而生。或有朴气而生者,山石是生者,飞走是也。精气而生者,人是也:万物之中,人最为贵。" 这里就明确提出了"人为至贵"的思想,也就是说在自然界人是最为尊贵的。道教教义中人的至尊性是非常突出的,但强调人的至尊性,并不意味着把人视为自然的征服者。相反,道教以为人必须尊重自然规律,服从自然法则。人既贵为万物之灵,因而在天地万物生生不息的运化过程中就负有特殊的使命:赞助天地化育万物。既然肯定了人类具有超出万物的生命价值和赞助天地之化育的能力,也就肯定了人作为道德主体的地位,强调了人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责任的意义和作用。人类是大地母亲生育的孩子之一,他和生物圈中其他物种同样,必须服从客观的自然法则,必须和生物圈保持密切的血肉联系。但人又不是万物中的普通成员,不同于一般自然物。在人和自然的关系中,作为主体的人,在一定意义上是自然进化的引导者和调和者,整个人和自然系统的动态平衡有赖于人的实践活动来实现。因此,人作为道德主体的价值和在生态系统中的主导地位是不可动摇的。但是人是怎样发挥他的道德主体性和主观能动性呢?芽这就是道教"三才相盗"教义中包含的思想。
四、"三才相盗"之人的能动性
"三才相盗"思想是《黄帝阴符经》提出的,标志着道教在天人关系上的飞跃,其中所包含的环境保护的思想进一步展现了人本主义色彩。《黄帝阴符经》曰:"天生天杀,道之理也。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相安。" 这段经文提出了一个以"三才相盗"为核心的天人理论。"天地,万物之盗"是指天地被万物所盗取,即万物盗取天地阴阳之气而生成。"万物,人之盗"是说世间万物被人所盗取、利用,以生养自己。"人,万物之盗"是讲人反过来也被万物所盗取。这里有两层意思。其一是说,人在盗取万物的过程中如果被万物所役使,就是被万物所盗。如人沉迷于声色犬马;其二是说,人在盗取万物的过程中对万物进行改善,使万物得以生生不竭。反过来讲,也就是万物盗取了人的智慧而得以绵延不绝。万物盗天地而生,人盗万物而养,万物盗人而成,三才相依相辅,彼此不可或缺。这就是天地人三才相生、相养、相成的基本原理,也就是大自然运行的客观规律。人在这三才相盗中必须遵守这一客观规律,必须遵循三才相盗各得其宜的大道,三才方可无损,各安其任,人和自然万物能和谐共处,彼此互盗,颐养自身。
如果说"道法自然、齐同万物、重入贵生"所包含的环境保护思想中人的主体性还不是很明显,那么在"三才相盗"的思想中,人的道德主体性、主观能动性便充分的显露出来。首先,在这个"三才相盗"的天人结构中,只有人最具备道德的主体性。非人类的自然界,例如非人的动物生命,以本能的方式生存,以生态规律进行自动调节,其自身不具有道德意识,也不是道德主体。而人是自然进化的更高层次,具有自反应意识,能创造性的调节自己的发展与整个自然进化的关系,因而对整个自然进化的结果负有责任。人盗取万物动机的善恶与价值取舍,往往会影响这个天人结构的稳定性。人盗万物如果所追求的是和谐与完善,就会与大道合契,盗得万物之精华而身安事成,同时又巩固了这一天人结构。反之,则会严重危害这个结构的稳定性。其次,在这个三才相盗的环境中,人不象天地万物那样处于被动,而可以主动的驾驭自然,积极的参与万物的运化。人与万物都是阴阳运化而生,但人又是万物之灵,是具有自我意识的主体,既能认识自我本性,又能知晓自然规律,取万物为己用。在三才相盗的过程中,出于人有自反应意识,他参与自然进化的能力更强,对自然进化的前景影响更大。而且,自反应意识还使人领悟到自己与自然进化的整体动力学的关联性,由此而认清自己在自然中的地位,即在发挥自身道德主体性和主观能动性时必须尊重天地万物的客观规律,效法天道自然之静,从而自觉的承担起保护自然、促进自然进化的责任。所以,"三才相盗"教义中包含有丰富的环境保护的思想,而且这种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的作用是人类在盗取万物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其道德主体性和主观能动性造成的,所以具有鲜明的人本主义色彩。
综上所述,道教"道法自然、齐同万物、重人贵生、三才相盗"等教义所体现的人本主义特征是逐步展现、渐进发展的。"道法自然"是以人生不死作为信仰,效法宇宙自然之道,为人找到一块安顿生命之地;是以个人为本位,追求个体生命的永恒性,充分体现了人的本位性。"齐同万物"讲天地人与万物的统一,但在这个统一体中是以人为价值标准的,强调了人对于天地万物的主体地位。"重人贵生"强调人的至尊性,使人的道德主体地位凸显出来。"三才相盗"详细阐述了人发挥其道德主体性和主观能动性以赞助天地、化育万物。虽然这些教义思想都是以人为本位的,但客观上对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包含有丰富的环境保护的思想。所以,道教环境保护思想中处处闪现着人本主义的光彩,与西方"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观有着本质的区别。
注:
①此一观点参考张继禹等著《道法自然与环境保护》一书北京:华夏出版社,1998年7月版。
②朱谦之,《老子校释》,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11月版,第25页。
③同上,第42章
④同上,第51章
⑤同上,第39章
⑥同上,第16章
⑦同上,第25章
⑧朱谦之,《老于校释》,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11月版,第25章
⑨郭庆两,席子校释,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7月版,庄子·知北游
⑩同上庄庄·达生
(11)王明,《太平经合校》,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10月版,第146页
(12)参看北京文物出版杜、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1988年联合出版的《道藏》三天内解经28册413页以下所引《道藏》经文未注明的,均出自此一版本
(13)三皇经《道藏》18册303页
(14)素履了·履仁《道藏》21册703页
(15)刘子·爱民《道藏》21册738页
(16)《太上老君开天经》《道藏》34册616页
(17)周止礼、常秉义,黄帝阴符经集注,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