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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子比喻方法及其哲学意义

作者:李 锋 刘 睿




  《老子》是中国哲学的珍贵典籍,文约义丰,言简意赅。这部分地是因为《老子》中大量运用了比喻的写作手法,各类比喻俯拾皆是,散见于全书各章节。对老子的比喻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其思想实质。下面按比喻所体现的思想内涵,结合其表现形式,将《老子》中的比喻分为五类进行剖析:
  一、“母”、“子”喻
  这类比喻出现的频率很高,是拟人化类比造成的隐喻。例: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
  万物之母。(《老子·第1
  章》)
  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
  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
  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
  之子,象帝之先。(《老子·
  第4章》)
  天下有始, 以为天下
  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
  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
  殆。(《老子·第52章》)
  “母” “子”的木义是家庭伦理意义上的“母亲”和“孩子”,昭示了这样一种基本关系:母生子。后来“母”、“子”的衍生意义越来越广泛,凡表示“制造”与“被制造”、“产生”与“被产生”等关系的概念,均可用“母”、“子”作喻。需要说明的是,这不仅指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更重要的是指逻辑上的先后关系。基于“母生子”的大众化理解,老子频频以“母”、“子”作喻,能更简洁有效地说明其深奥晦涩的哲学概念。比如在第一章,为了说明“有”这个抽象概念,在正面解说存在诸多困难的情况下,老子称其为“万物之母”,这样就清晰而形象地给读者一个印象:“有”是万物之来源。又如在第四章,关于“道”的地位,老子仅以“吾不知谁之子”,就简洁地说明了“道”的存在的终极性:在“道”之前(逻辑上)没有其它东西,“道”是从来就有的,因其甚至在“象帝之先”,并将永远存在下去。这样,我们就对“道”的来源和存在状态有了更多的把握。
  在“母”、“子”这一对范畴中,还隐含了另一层关系,即“母”是“根本”,“子”是“末节”,“母”重“子”轻。如果把“母”、“子”视为一对矛盾的话,那么“母”就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子”是矛盾的次要方面,“母”、“子”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因此,老子以“母”、“子”作喻,还暗示了其所喻的本体的重要程度不同,一为主,另一为次。如在第五十二章,“天下母”喻指天下万物的根本,掌握了这个根本,就可以认识万物的特性,而知晓了万物的特性,再回头坚守“天下母”这个根本,终身没有危险。这就是以“母”、“子”作喻体所阐述的认识论。认真考察一下此例中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后,“母”、“子”孰重孰轻,显而易见。
  二、“婴儿”(赤子)喻
  这是老子比较独特的一类比喻,很少在其它地方见到。例: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y
  专气致柔,能婴儿乎?涤除玄
  览,能无疵乎?爱民治国,能
  无知乎?天门开阖,能为雌
  乎?明白四达,能无为乎?
  (《老子·第10幸》)
  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
  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
  若婴儿之未孩。(《老予·第
  20章》)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
  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
  归于婴儿。(《老子‘第28
  章》)
  圣人在天下,歙歙为天
  下浑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
  圣人皆孩之。(《老子·第49
  章》)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
  (《老子·第55章》)
  “赤子”即“婴儿”。刚出生的婴儿,对于外部世界没有任何认识,对于所处环境没有任何了解,完全处于“无知”的状态。正因为其“无知”,缺乏对有差异性的事物做出鉴别和选择的能力,所以,整个世界在它看来是“一”,没有什么区别,因而它也就没有什么偏好或倾向,即“无欲”。无知无欲,是婴儿的存在状态。老子讲 修身养性,讲处世养生,基本方法就是不断地去私微妄见,日渐返朴归真,最终达到“清静无为”的境界。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呢?老子设喻了,要如婴儿般无知无欲,浑朴抱一。显然,用婴儿喻指修养所要达到的境界,恰如其分,两者有着内在的二致性。  用婴儿作比喻,仅仅是比喻罢了,并不是说圣人的“无知无欲”和婴儿的“无知无欲”一样。圣人的“无知无欲”是一个自觉的修养过程的结果,要有“含德之厚”。按照老子的辩证法,圣人知之太多,大智若愚,所以“无知”;他视己与万物同一,人与宇宙同一,所以“无欲”。圣人的“无知无欲”是精神的创造,而婴儿的“无知无欲”完全是自然的结果,二者只是形式相同,而本质却有根本的不同。这一点,我们应该看得很清楚。
  三、“水”、“谷”(江海)喻
  这几个喻体具有相似的特点,故归为一类。例: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
  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
  于道。(《老子·第8章》)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
  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
  归于朴。(《老子·第28章》)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
  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
  江海。(《老子,第32章》)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
  者,以其善下也,故能为百
  谷王。(《老子·第66章》)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
  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
  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
  下莫不知,莫能行。(《老子
  第78章》)
  “水”、“谷”、“江海”的共同特点是趋下、居下。水乃“处众人之所恶”,江海则“以其善下”,正所谓水往低处流,这与自然界中万物竞相勃发、蒸蒸日上的情状恰好相反。水又是非常重要的,它“善利万物”,是生命之源,万物的生长都离不开它。江海则雍容大度,海纳百川,气吞山河,“故能为百谷王”。喻体的这些自然品格恰好符合老子对圣人的要求:不争。何以能“不争”呢?在处世哲学上,圣人要“居善地”,如水之处下;在政治理想上,圣人要“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圣人具有高尚的人格,不但做有利于众人的事而不与之争,而且还宽宏大量,愿意去众人不愿去的卑下地方,做别人不愿做的事情。他忍辱负重,任劳任怨,尽其所能地贡献自己的力量帮助别人,而不与人争功争名争利,此谓之“不争”。“不争”之后又如何呢?老子回答说“夫唯不争,故无尤”,这清楚地表明了老子的人生态度和处世哲学。可见,以水之品格喻圣人之“不争”,涵义十分深刻。
  不仅如此。水性曰“至柔”,“攻坚强者莫之能胜”。水最为柔弱,却可以穿透坚硬的岩石;水表面上软弱无力,却有任何力量都不能抵挡的力量。这是从自然界直接观察得到的结论,水滴石穿即是“弱之胜强,柔之胜刚”的经典例子。老子借此阐明“柔弱胜刚强”的道理,其中也包含了辩证法思想。人之趋下居卑,反而能保持向上居高的地位;人之示弱持柔,却能胜强克刚,正所谓“强大处下,柔弱处上”(《老子·第 76章》)。现在就有一个问题:前述“不争”的思想,这里又说“至柔”胜“至坚”,岂不是自相矛盾?并不是这样的。“不争”是指人生态度和政治哲学,表明一种状态:“柔弱胜刚强”是指人的潜势和能力,表明一种结果。这两者是从不同的角度阐发思想,讲明道理,并不冲突。正如一个人具有举重 100公斤的能力,但他不一定时时举着这么一个重物(状态)。以水作喻,正显作者“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第66章》)的高明之处。
  四、个性化比喻
  与前三类相比,此类比喻显得非常独特:喻体卓然不群,个性鲜明,《老子》全书再没有第二个雷同例子,并且这些比喻在具体的语境中又极为贴切,舍此而无更为合适的了。其中有些比喻已经成为名言警句。例:
  治大国若烹小鲜。(《老
  子·第60章》)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
  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绰然
  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
  失。(《老子·第73章》)
  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
  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
  之,不足者补之。(《老子·
  第77章》)
  “小鲜”即小鱼。“治大国”怎么能和“烹小鲜”联系在一起呢?这两者之间肯定有共通之处。很明显,这里强调的不是“大国”、“小鲜”,而是“治”、“烹”的方法。小鱼很鲜嫩,若在锅里频频搅动,很容易就碎了,因此“烹小鲜”要尽量“无为”,虽“无为”而“有为” (煎熟小鱼)。“无为”是老子的重要主张,他提出“无为”,“为无为”,提出“无为而无不为”,反复 说明这个道理,多方运用这个道理。“治大国”的“为无为,则无不治”,就是“无为”主张在政治上的运用。这里所讲的“无为”,并不是单纯的、消极的无为,而是在认清客观规律、顺势而为基础上的“无为”,它的理论基础是“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既然如此,“治大国”的“无为”和“烹小鲜”的“无为”就具有相同的性质,以之作喻,顺理成章。
  老子认为,“天之道”,即自然规律是普遍存在的:在空间上,它存在于万事万物中;在时间上,它无始无终,永恒不灭。如何描述“天之道”广延无边,包罗万象的存在状态呢?老子设想了一张无边无际的“天网”,它所覆盖的范围和“天之道”同样广大,无所不包。然而,“天之道”虽存在于万事万物中,却并不是触手可及,活灵活现的具体物,而是渗透到事物内部、需要逻辑思维才能把握的抽象物。为了精确地表示“天之道”与万事万物的这种关系,老子称之为“疏而不失”。与其它比喻不同,这里的喻体“天网”足凭空设想的(尽管有现实的网),其存在状态亦是想当然描绘的,却更准确更形象地阐明了“天之道”,堪称经典之喻。
  老子还从另一个角度阐述了“天之道”。所谓“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老子·第77章》),是有着认识论上的根据的。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是统一的,既对立又同一,保持着内在的和谐和大致的均衡,如昼夜交替,寒来暑往等自然现象,均表现为均衡、统一的变化,而这种变化,既不是外力给予的,也不是人为作用的,完全是由事物本身的内在矛盾所推动,通过自然而然的自身运动所表现。“天之道”,正是对万事万物运动变化规律的直观把握和经验概括。“张弓”是符合“天之道”的,它要求“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张弓”与“天之道”是具体和抽象、特殊和一般的关系。以“张弓”喻“天之道”,把抽象的事物具体化,是比喻的标准用法之一。  五、其它比喻  这类比喻的特点是由一个或一组句子构成,而非前述的一个词组,因而容量较大,喻意更复杂。例:
  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
  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
  天地。(《老子·第23章》)
  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
  器不可以示人。(《老子·第
  36章》)  前例乍看起来是描述自然现象,但老子不是文学家,也不是科学家,而是一位思想家、哲学家,他不可能浪费笔墨去写一些无关主旨的东西,这段描述肯定另有所指。所指什么呢?结合具体的上下文我们可以看到,老子的落脚点放在“人”上,他以自然现象之“道”譬为政之“道”。老子用自然界狂风暴雨必不持久的事实作比喻,告诫统治者少以强制性的法令横加干涉,更不要施行暴政,而要行“清静无为”之政,才符合自然规律,即“道”,使百姓安然畅适。倘若以法令戒律强制人民,用苛捐杂税榨取百姓,那么人民就会以背戾抗拒的行动对待施政者,其统治必“不终朝”,“不终日”,暴政将不会持久。这里的喻意是非常深刻的,足以为统治者所戒!
  后例的意义更为复杂。一方面,我们可以把前句视为后句的比喻,即以自然现象比喻社会现象,说明“国之利器”就像鱼儿离不开水一样,不可炫耀于人;另一方面,结合具体的语义环境,我们可以视该例为一个整体,从自然和社会的角度出发阐述“柔弱胜刚强”(《老子·第36章》)的道理。鱼儿在水里自由自在地游动,一旦奋力跃出水面,“脱于渊”,则看似“刚强”,却走向死亡,不如处于水中之“柔弱”;“国之利器”,深藏不露,一旦拿出来威吓人民,制裁人民,则貌似“刚强”,但暴政却不会持久。更进一步,“物壮则老”、“强势必弱”只是老子关于“道”的运动变化法则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而已。老子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老子,第 40章》)。由此,我们从更宽的视界更可看出该例的深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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