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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庆林与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举行迎春座谈
作者:佚名
本报北京2月1日讯记者袁建达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2月1日邀请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到中南海座谈,共同迎接即将到来的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春节,并代表胡锦涛总书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向全国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祝贺新春佳节。
贾庆林在听取宗教团体负责人的发言后强调.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我进行的渗透,努力把爱国宗教界人士、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团结起来为全面建没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贾庆林说,刚刚过去的2004年,我国宗教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各级党委和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落实全国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和政府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宗教方面的法制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一年来,我国宗教团体的办公条件和宗教院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宗教领域的对外友好交往积极开展,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宗教团体为印度洋地震及海啸受灾地区举行宗教仪式进行悼念、祈祷和募捐,进一步树立了我国宗教界的良好形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的辛勤工作和努力分不开的,为我们今后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贾庆林希望宗教界坚持以国家强盛、民族振兴为己任,加强与信教群众的联系,把广大信教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为促进社会发展谱写新篇章。
要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和谐社会要求的阐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创造新业绩。要认真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正确把握和深刻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自觉遵守条例,协助政府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为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作出新贡献。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根据各宗教的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要切实加强宗教团体的自身建设,真正培养和建设~支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宗教学识,爱国爱教,为广大信教群众所拥护的教职人员队伍。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等出席了座谈会。应邀出席座谈会的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傅铁山,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一诚,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张继禹,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陈广元,中国基督教协会会长曹圣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