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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城隍信仰的官民分途

作者:王占华




  又如:顺治十年秋,海寇张名振再犯县治。苏州总兵官王燝督战辱师,民聚而诟,巡抚周按临,燝恐民暴其走遁失机,状反诬民通贼。自南浦至静安寺界,欲尽屠之。周惑其说,邑侯阎绍庆偕先伯祖垂璨连袂长跪,愿以百口为保,不许。将俟鸡鸣纵戮。是夕神降官廨,俨立阶下,周心动至夜半,仍欲屠之。又见神直视摇首者数四,遂释。凡我父老子弟保有室家,迄今目睹太平之化,非神其谁赐之。{11}
  可见,在危机时刻,城隍信仰还可以为民请命,解决因海寇动乱,官治不力而引起的民愤。
  
  (三)争取自身利益
  明清以来城隍信仰的变化,也为民众争取自身利益提供了动力。在一般民众观念中,对于官府的不公正行为,他们可以利用城隍信仰来支持自己争取利益的行动。
  如,乾隆十三年(1748)在江苏通州发生了一起与城隍出巡有关的闹赈事件。据两江总督协办河务尹继善奏称如下:“切照上年七月内,沿海各场偶被潮灾,仰蒙皇恩,叠加赈恤,民社悉皆安业。乃有通州所属余西场沙地刁民,于二月二十四日聚集数十人,扛抬城隍神像,至场官衙署,吵闹求赈。”{12}
  所谓“刁民”乃是封建统治者对民众的污蔑,实际上这是民众利用城隍信仰要求官府赈灾。
  民众借助城隍信仰争取自身利益的行为,是明清时期城隍信仰为民做主的社会功能的突显。
  
  注:
  ①关于城隍的发展, 可参阅清代赵翼《陔余丛考》卷五十三“城隍神”。
  ②《古今图书集成·礼仪典》卷六十一《大学衍义补》,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87981页。
  ③(清)高维岳:光绪《大宁县志》 卷八《重修城隍庙碑记》,清光绪十一年刻本。
  ④姚莹《东槎纪略》,《嘎玛兰厉坛祭文》。
  ⑤(清)沈葆桢:《福建台湾奏折》,台北大通书局1987年版。
  ⑥(明)叶盛撰,魏中平点校:《水东日记》卷三十“城隍神”,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97页。
  ⑦ (清)王必昌:《重修台湾县志》,卷九《职官》,宗青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95年版,台湾方志集成。
  ⑧丁世良、赵放:《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
  ⑨(清)袁枚著, 周欣校点:《子不语》卷九,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⑩(清)袁枚著, 周欣校点:《子不语》卷三,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11}《上海城隍庙碑记》,转引桂国林主编:《上海城隍庙大观》,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5页。
  {12}中国人民大学编:《康雍乾时期城乡人民反抗斗争资料》,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66页。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旅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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