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读《老子》注疏札记

作者:尹志华




  一、《老子河上公章句》独特的经文和注释
  
  本文所据以讨论的《老子河上公章句》,以明《道藏》所收题“河上公章句”之《道德真经注》为底本,参校敦煌唐抄本、《四部丛刊》影印宋建安虞氏刊本、明《道藏》所收宋太守张氏《道德真经集注》本及题“顾欢述”《道德真经注疏》本。
  
  (一)独特的经文
  虽说《老子河上公章句》所载经文是流传最广的《老子》版本之一,并在道教中备受尊崇,然该本中有一些独特的经文,不仅与其他传世本迥异,甚至在道教内部也没有被普遍接受。
  1.“与善人。”(第8章)
  此句《老子想尔注》、王弼注本、敦煌各种抄本、唐玄宗注本等传世本均作“与善仁”。唯傅奕所校古本同《道藏》所收“河上公章句”本。影宋本《河上公章句》误以他本校改为“与善仁”。观河上公注文云:“万物得水以生,与虚不与盈也。”所谓“与虚不与盈”就是要择人而助,帮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按照注文,当以“与善人”为经文。
  此句帛书乙本作“与善天”,河上公本是传抄致误,还是根据另一传本,不得而知。另一个可能是,经文原作“与善仁”,因《老子》第5章强调“天地不仁”、“圣人不仁”,第19章主张“绝仁弃义”,故河上公本改为“与善人”。
  2.“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天亦将知之。知之所以不殆。”(第32章)
  “天亦将知之”,“知之所以不殆”,王弼注本、傅奕所校古本、唐玄宗注本等传世本均作“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老子想尔注》亦作“夫亦将知止”,“知止不殆”。少“所以”二字的原因,是要删字以成“五千文”。敦煌发现的《老子》五千文抄本,均同《老子想尔注》。
  河上公本是否因字形相近致传抄错误呢?让我们来看看它的注解,就会明白它的原文就是如此。
  河上公注“天亦将知之”说:“人能法道行德,天亦将自知之。”注“知之所以不殆”说:“天知之,则神灵佑助,不复危殆。”可见,河上公是以“天人感应”说来注解的,与“知止”意思完全不同。
  3.“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毂。”(第39章)“人之所恶,唯孤寡不毂。”(第42章)
  此两处的“不毂”,王弼注本、傅奕所校古本、唐玄宗注本等传世本均作“不毂(谷)”。唐玄宗注解说:“榖,善也。不榖,犹不善也。”成玄英、李约、赵志坚等唐代《老子》注家均作如是解。河上公对“不毂”的解释是“不毂喻不能如车毂为众辐所凑也”。可见,河上公本作“不毂”,乃是以“三十辐共一毂”之“毂”为喻,不是“榖”字的形误。
  4.“数车无车。”(第39章)
  王弼注本、傅奕所校古本作“数誉无誉”。敦煌五千字本多作“数与无誉”,非五千字本多作“数誉无誉”。只有P.2420号抄本同河上公本。验以马王堆帛书,甲本作“数与无与”,乙本作“数舆无舆”。帛书“与”字时写成“舆”,二者同音通假。
  综览众本,可以看出,“舆”与“誉”可能因形近而分成两个传本。河上公本之“车”字,可能是为了避免与“誉”字混淆而特意更改的。
  5.“日余食赘行。”(第24章)“守柔日强。”(第52章)“知常日明,益生日祥,心使气日强。”(第55章)
  上述几句经文中的“日”字,王弼注本、傅奕所校古本、唐玄宗注本等传世本均作“曰”。河上公分别注解为:“日赋敛,余禄食,为贪行”;“守柔弱,日以强大也”;“人能知道之常行,则日以明达于玄妙也”;“祥,长也。言益生欲自生,日以长大也”;“心当专一和柔,而神气实内,故形柔。而反使妄有所为,则和气去于中,故形体日以刚强也”。可见,河上公本的“日”字,不是“曰”的形误。
  6.“我无情,而民自清。”(第’57章)
  河上公本在第57章“我无欲,而民自朴”后,有“我无情,而民自清”二句。王弼注本、傅奕所校古本、唐玄宗注本等传世本均无此句,恐为道教中人所加。唐末杜光庭为唐玄宗《道德真经》注疏所作的《道德真经广圣》说:“又一本有两句云:‘我无情,而民自清。’此亦义理相符,而御注阙之,故辄详载于此。”可见,唐代的河上公传本即有此两句。敦煌P.2639号抄本亦有此两句。
  
  (二)独特的注释
  《老子河上公章句》中有一些注释,也显得颇为独特。
  1.对“玄”的解释
  《老子》中“玄”字数见,除第1章“玄”字以单字出现外,还有“玄牝”、“玄览”、“玄德”、“玄通”、“玄同”等词组。
  按通行的理解,“玄”原指深黑色,在《老子》中用作形容词,喻指深远幽寂、微妙难测的状态。河上公注“玄”字,也有作此义解者。如:
  第10章:“涤除玄览,能无疵乎?”河上公释“玄览”为心,因为“心居玄冥之处,览知万事,故谓之玄览也”。可见,河上公将此处的“玄”字作“玄冥”解,“玄冥”意为深远幽寂。
  第10章:“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河上公解释为“言道德玄冥,不可得见,欲使人如道也”。此处的“玄”也作“玄冥”解,言其德深远幽寂,不可得见。
  第51章:“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河上公解释为“道之所行恩德,玄暗不可得见”,义同第10章。
  但河上公在别处的注解中,对“玄”字又另有一种解释,即释“玄”为“天”。如:
  第1章:“同谓之玄。”河上公注解说:“玄,天也。言有欲之人与无欲之人,同受气于天。”相应地,“玄之又玄”也被注解为“天中复有天”。
  第6章:“谷神不死,是谓玄牝。”河上公注曰:“玄,天也,于人为鼻;牝,地也,于人为口。”玄牝既然是天地,为什么又是人之口鼻呢?河上公解释说,天食人以五气,从鼻入;地食人以五味,从口人。鼻口之气通天地之元气,故可对应天与地。
  第15章:“微妙玄通,深不可识。”河上公注曰:“玄,天也。言其志节玄妙,精与天通。”这里其实既将“玄”释为天,又释为玄妙,有点混乱。
  第56章:“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河上公注曰:“玄,天也。人能行此上事,是谓与天同道也。”
  第65章:“常知楷式,是谓玄德。”河上公注曰:“玄,天也。能知治身及治国之法式,是谓与天同德也。”
  综览河上公对“玄”字的解释,可以发现一条规律:凡是描述道时,“玄”即被解释为“玄冥”;而只要涉及到人,则解释为“天”。如同为“玄德”,第10章、第51章因为是讲道之德,故释为“玄冥”;而第65章是讲人“常知楷式,是谓玄德”,故将“玄”释为天。第1章人之无欲有欲“同谓之玄”、第6章人能养神则不死(河上公释“谷”为“养”),“是谓玄牝”;以及第10章“玄览”、第15章“玄通”、第56章“玄同”,均指人而言,故皆释为“天”。
  河上公之所以在涉及到人时,以“天”释“玄”,主要原因是为了强调人“受气于天”(第1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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