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蛾在扑火时,是会感到疼痛的。
一
一个女人喜欢一个男人,这很正常。
一个女人喜欢一个已经结婚了的男人,这看起来也没什么问题,社会现象嘛,也属平常。
可一个二十岁的女人喜欢一个五十岁的已婚男人,这看起来就有些不太正常了,至少,在我面前太扎眼,让我不安。
她给我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喜欢一个五十多岁已婚男人的故事。
知道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正躺在家里那张舒服的床上,一边喝着啤酒一边提着电话跟这个叫小箐的女孩东一句西一句地瞎扯着。她似乎也喝了不少酒,说的话没头没尾,乱七八糟,但每一句听起来都很有感觉,换句话说,她讲的故事非常有意思。
为了理顺头绪也为了证明自己没喝醉,我不得不一点一点地盘问她引导她,以致不知不觉中我就知道了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
当这故事完整且清晰地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有些晕,晕得头昏眼花,手里的啤酒都晃了出来,洒了我一身。
二
小箐是个优秀的女孩,声音好听,人也好看,怎么瞅都透着一股子的清纯劲。
这是我跟她在网上相逢后通电话看照片所得到的全部信息。
我第一次见到她时是在迪厅,她泡在舞池里摇头晃脑摇摆着,疯狂到了极限,谁都拦不住。尽管她长得出奇的美,但她的神态看上去却极其憔悴,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她身边的一个姐妹告诉我,她刚吃了摇头丸,不摇上三四个小时是停不下来的。
据说,这就是她的生活,她每个周五都要到迪厅,都要疯狂到浑身大汗为止。
来迪厅之前,我们先通了电话,她说她有一个非常动人的故事,可以提供给我做小说素材。对我来说,这是件天大的好事,比我没完没了地瞎编情节制造悬念要强得多。
这也是我要见她的主要目的。说实话,我感到自己老了,每当看到马路上那些染着花花绿绿头发的少男少女在街头胡作非为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老了。我对他们吃薯条喝雪碧听摇滚的新新人类的种种生活方式都感到好奇。我很想走入这陌生的世界里探个究竟。
所以,就一直等着她,直到她精疲力竭地从舞池里挪回来。
她很累,连说话都显得没精打采,我们的招呼因此打得稀里糊涂。
小箐懒洋洋地冲我笑,说快了,天快亮了,这一天又过去了,真是好混。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就只好朝她笑,我自己知道,跟那样一个女人那样笑,其实是很傻的。连我都知道自己傻,她自然更有理由知道这一点。她打量了我一番后说,作家都你这么傻乎乎的吗?小箐说话很直接,丝毫不去理睬别人的感受。她说以前压抑久了,现在要放纵,什么都要放纵。做什么说什么是我自己的事,想做什么就去做,想说什么就去说,我快乐了舒服了就行,凭什么还要去在乎别人的感受呢?又不是做给别人看的,又不是在演戏。就是演戏,不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表演欲吗?又有几个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她的作风很合我意,我也想不出有什么理由去反驳她,就说在这样一个人人都忙碌的社会里,没人会在意她的,自己都顾不过来,谁还有空去注意别人?她笑了,说这才像个男人,现在这年月,没点反叛精神还怎么能支撑着自己活下去呀,逆来顺受的生活有什么劲?迪厅太吵,我们之间的说话变得若隐若现,简单的一句都要重复很多遍,很多话都因此而改变了最初的原意。于是我提意离开这里,换个安静一点的地方,找个咖啡厅什么的,这里除了能把耳朵震坏之外,再什么也干不了。对我的建议,她表示了同意,但前提是再去迪厅里蹦五分钟。
之后她又晃进了舞池,之后我又等。
尽管我没带表,可也能清晰地判断出她所说的五分钟与一个小时几乎没什么区别,甚至要更长。这我能理解,对她这样一个抱着什么都无所谓态度的女人来说,时间是没有什么具体意义的。
什么都得有代价,听她的故事同样需要代价,这就是等待。
又吵又闹的音乐总算停了下来,迪厅抓紧时间开始派送赞助公司的小礼物,小混混们也抓紧时间四处找人推销他们的摇头丸。一时之间,说话声,尖叫声,弄得大厅里一片混乱。在这片混乱中,小箐很不情愿地晃了下来,边晃边看自己的表边满脸疑问地冲我们喊:是不是我的表快了,五分钟一转眼就过去了?我们去了街尾不远处的一家咖啡厅,这里也是通宵营业,很多喝醉了的酒鬼都跑到这里来醒酒。我们进门的时候,已经有好几个家伙在地下哇哇直吐了。
我们要了一壶浓茶,小箐一口气喝了一大半,然后有了些精神,我估计是她是让茶给烫醒的。
她告诉我,在这里蹦迪的姑娘,每个都长得不差,十之八九也都不上班,她们不是让大款包的二奶,就是黑社会老大的家属,也叫黑属,她们几乎每天都来,来疯来跳来摇头,都把这里当成了尽情放纵的发泄地。
所以,不要想在这里泡妞发泄,任何一个靓妞身后都有一帮子能为她上刀山下火海的兄弟,砍人什么的自然更不在话下,在这里泡妞,如果没有没完没了的钞票,谈什么都是多余。打个比方吧,足球比赛懂不懂?越位是无效的,踢得再好也没用,裁判不认,观众也不认。
我笑了,说我懂,知道这里的生活不属于我,所以,我也不可能稀里糊涂地跑这儿来当二傻子。我心里有数,知道自己一顿能吃几个包子。
茶馆里放着抒情且悠扬的音乐,极其美妙,我们喝着茶,听着音乐,让过去的时光一一倒流,不知不觉已是第二天的中午。
在这几个小时里,她一会儿笑,一会儿哭,表情极其丰富地跟我讲述了一个关于爱情关于任性关于哭泣关于伤感关于绝望的故事。
三
以下便是我整理后的她的自述:当一个女人疯狂地爱上一个男人时,那女人的智力将会等同于儿童。
当一个只有二十三岁的青岛女人疯狂地爱上一个五十岁的北京男人,那女人的智力将与白痴无异。
我就是那样一个女人,疯狂地爱上了那样的一个男人,哭过笑过伤过痛过快乐过悲伤过白痴过之后,我才发现爱他无望。
我只能离开他,这一步我走得很聪明。
离开那个爱着我我也爱着的男人,这是我从女人到白痴再从白痴回到女人的唯一途径,也是我从北京回到青岛的目的。
回到青岛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已经有一项特异功能。只要一喝醉,我就能改变一个人的形象,不管是谁,也不管他是男是女,只要一喝醉,我就能把这人变成他。
然后我就会抱着他,拥着他,不停地哭泣,不停地笑,不停地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说到这儿的时候,她忽然笑了,说现在身边这些乱七八糟的事,都是这句我爱你惹的祸。唉,喝醉之后我就不是我了,又哭又笑,又疯又闹,但我喜欢,喜欢这种放纵,喜欢这种我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感觉。
她的笑容很艳,可爱而清纯,美得让人心醉。
我的睡眠一直不好,自从回到青岛之后,我就得了失眠症,每天晚上要吃三四颗安定才能入睡,然后就是做噩梦,一遍一遍又一遍,周而复始,永不停歇。
我自己也清楚这是一种病态,也知道这种病态所产生的原因,为此我不停地警告自己:不再去想他,不再去爱他,因为那不是你的,不属于你,所以,你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多余,都是白扯……可我还是睡不着,他的影子他的笑容……过去的一幕幕就像是若隐若现的老歌,总在我想象不到的时候飘起,飘起,再飘起,让我莫名其妙地伤感,再让我莫名其妙地流泪,然后,就开始莫名其妙地想起他。
眼睁睁地看着我的所爱转身,挥手,离去,世上还有比这更折磨人的吗?妈妈现在对我特别好,每天都问我想吃什么想玩什么,可我在她面前一点精神也提不起来,不想吃不想睡不想玩,什么都不想,只想哭,没完没了地哭。
刚回青岛的那几天,我简直不知道自己除了哭还能干什么。不工作,也不上街,每天都待在家里傻傻地发着呆,一边回忆一边哭泣,直到自己的所有回忆都变得清晰而真实,然后就对自己狠狠心,说过去了,过去了,都过去了。
为了让这一句话成为现实,我用了很多办法,喝酒,吃摇头丸,吸大麻烟,用烟头烫胳膊等等。
这些办法开始时都挺有效,但时间一长,我就又有了抗药性,这让我感到很痛苦。我知道这痛苦全是我自己找的,我活该,我愿意,我谁也怪不着。
那晚,在街上闲逛的时候我听到了一首歌,伤感的调子,沧桑的嗓音,听得我满头冷汗,眼泪直流。
路走得好累好长去什么地方已远离家乡生命是皎洁月光在漆黑夜晚给寂寞铺了床犯了什么错让我的乡愁满脸泪流我不过是想回头我不过是想拥有这世界竟然没有属于我偶尔自在的天空你要我自由飞翔我没有翅膀啊~~怎么流浪都是牢房越想逃亡越满身是伤……你要我自由飞翔我没有翅膀啊~~思念的方向都是迷惘从未忘记你在我身上刻下时光歌本身并没有什么,普通的音质,还混杂了车流的噪音。但尽管这样,它还是带给了我一阵阵无比心痛的回忆。不,不,那不是心痛,回忆里的那一幕幕都是那么灿烂,那么精彩。我喜欢。
我停下脚步,走进歌声的发源地,一家破破烂烂的拉面馆。几个又瘦又小的南方人正准备收摊,见我进门感到很意外也很奇怪,因为我的打扮怎么看也不像是个来吃拉面的。我没跟他们多说什么,直截了当地塞给他们一千块钱,让他们给我没完没了地放那首歌。然后,我趴在拉面馆里那又脏又破的餐桌上,埋着头,听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自己哭到痛快为止。
我的指甲又把手抠破了,鲜血一点点地渗出来,看上去是那么鲜艳,美丽得像花,火红火红的花。
我盯着手上的血,感到遥远的快乐又回来了。
四
记忆中的青春全部都是欢乐,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快乐的,因为有他在我身边,处处让着我,处处想着我,疼我爱我怜我。与我们那些快乐相伴的,是去最好的舞厅跳舞,去最好的饭店吃饭,去最大的商场买最贵的衣服……那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那是勾起我无穷回忆的灿烂点,那时候我每天都在笑都在跳都在叫。其实,只要有他陪着我,我就会心满意足,其它的奢华其它的虚荣,都只是附属品。有更好,没有也无所谓。我甚至在想,哪怕他是一个贫困山区的老农民,我仍然会义无反顾地爱着他,一生一世。
我知道,别人根本不会这么看我,他们以为我不过是中国千百万个傍大款中的一个。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我和他之间感情是真正的爱情,真真正正的爱情,没有任何杂质,我的的确确喜欢他,从里到外地喜欢他,即使只做情人我也愿意。
我想,这也许是我天生所缺少的父爱在作怪吧。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阿军家里。阿军是追我的那些同学中最出色的一个,出色的原因是他有一个非常棒的父亲。还是学生的我们说起“棒”这词来只能这么理解:有权有势,有车有房,可以呼风唤雨,可以一掷千金等等。
那天是星期天,连着十多天的阴雨刚停,天气出奇的好,天空蓝得要命,一朵云彩都没有,一眼能看到很远。他家的房子很大,装修也很考究,走上阳台能看到一个大大的花园,里面的鲜花开得灿烂而耀眼,美丽绝伦。
在花朵的映耀下,一辆豪华轿车驶到楼下,然后,我就看到了他,阿军的父亲,一个魁梧健壮的男人,一个满面沧桑的男人。
看到他的那一瞬间,我忽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他,他,他应该是我的父亲呀,这父爱应该是给我的呀。
他迈着稳健的步子走上楼来,笑声与身形一起闯入我的视野。
这就是小箐吧,欢迎你,早就听到你的名字了,今天终于见面了。叔叔今天回来晚了,让你们久等了。饭我是吃过了,这样吧,我陪小箐喝一杯。
那平平无奇的话语从他嘴里说出,却显得那么热情那么富有感染力,让人根本就没法抗拒。我发现他很有本事,真的很有本事,能把一样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东西变得无比神奇。他的人就是例子。
我们围坐在餐桌边,说着笑着,他很轻易地就和我们打成一片。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张脸,那张充满和蔼笑容的脸,它已牢牢地把烙印刻在了我的心头,牢牢地,牢牢地……除非我死去,除非我的心腐烂,否则,我的视线中永远都会有他新鲜的影子。
以前我从来不喝酒的,但那天我喝了很多,脸喝得红红的,心跳得奇快,人像飞起来一样,越飞越高,怎么停也停不下。那一天,我第一次知道了酒醉的滋味,也第一次体验到了心动的感觉,麻麻的,酥酥的,快乐到了极点。
我喜欢上了他,疯狂地喜欢上了他。
一切的开始就是那一瞬间,从清醒到酒醉的那一瞬间。之后,我就盲目而顽固地喜欢上了他,没有任何理由也不需要任何理由。
我甚至一点也不怀疑我可以为他做任何事!这难道不是爱情吗?是,这就是爱情,我相信。
五
再一次见到他是在学校。那天巧了,他来学校的时候,阿军正好不在。他坐在车里,又打电话又跺脚,急得满头是汗,好像出了什么大事一样。我正好路过,就凑了上去,问他有什么事我可以帮忙的。
他告诉我,阿军的奶奶快不行了,想见孙子最后一面,可这该死的阿军,也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我二话没说,扭头就往超市里跑,边跑边喊阿军的名字,跟个疯丫头似的,惹得路人都看我。阿军每个星期都去超市,每次去都会买我喜欢吃的果脯,所以很容易地我就在果脯的货架边找到了他。
我拉着他就往外面跑,边跑边告诉他是怎么回事,由于跑得气喘吁吁,好不容易才把事情说明白。之后,阿军的眼泪就流了下来,边跑边哭,越跑越快。我跟不上,在路上越跑越慢,最后干脆停了下来。眼睁睁地看着阿军把自己抛弃,虽然事出有因,但那种感觉,别提有多冷了。
所幸没有耽误,奶奶见了阿军最后一面才闭上了眼睛,很安详。
过了没几天,他又到学校来,他没下车,是他的司机辉哥找到了我。辉哥说他这次专程是来找我的,请我吃顿饭,算是感谢我上次帮他的忙。
当时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只觉得脑袋蒙蒙的,头晕晕的。上车之后,他很自然地就把我搂在怀里,那么温暖,那么安全,我注定这生都忘不了。
然后,他领着我去了“天上人间”。那是一家非常有名也非常高档的酒店,当然,如果纯粹用“酒店”两字来解释那儿的服务,显然是很不合理的。那儿的服务太全了,这么说吧,在那儿,没有他们做不到的,只有你想不到的。
那天只有我们两个人,可我们却没有任何的拘束,一进门就显得极其熟悉,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笑什么就笑什么。我想,这可能就是缘分吧。
房间里的音响很好,隔音也很好,于是我们都放任自己五音不全的歌声在屋里四处飘荡,惹得自己哈哈大笑。
我们唱,我们笑,幸福得一塌糊涂。
之后,我们都喝了不少酒,他的酒量大,脸上没有任何变化。而我不行,一喝脸就红,红得吓人,我照过镜子,特难看。但酒精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它让我敢于正视他,正视他的眼睛,正视他的声音,甚至正视他的拥抱。
他说我的脸像苹果,我说那你就吃呀,别客气,就当这是一道饭后的水果吧。
那是我们之间的第一次接吻,他的吻重重的,汗汗的,有股厚厚的烟味,但我喜欢,太喜欢了。
我的第一次就这样完全地奉献给了他,没有尖叫,没有痛苦,只有强烈的满足,疯狂的兴奋。
我们在狂热的音乐声中拥抱,在汗水中热吻,激情四溢……………………我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尽自己所想,尽自己所能,拥抱自己想拥抱的,喜欢自己所喜欢的,这能有什么错?就是错,又能错到哪儿去?当你快乐得飞到三万英尺的高空时,所有的伦理道德就都在脚下了,怎么看也看不到的,怎么找也找不着。
唯一的问题的是,我们永远也飞不到三万英尺的高空。
永远。
六
可以这么说,每个女人都是一所学校,好女人是一所好学校,坏女人是一所坏学校,每个女人都有自己的教程,也都有自己学校的印记。
年轻的男性是男孩,是一本苍白的书,淡淡的,几乎没有任何内容。可上了年纪的男性是男人,就成了一本内容丰富的书,就像一颗成熟丰硕的果实,充满了诱惑力。
男孩通过女人这学校,可以一点一点改变自己,直到自己成为真正的男人。
三十五岁到五十岁这一年龄段的男人都是成熟的果实,通红通红的熟透了,如果再有点经济基础,那无疑是对缺少父爱的女孩是一种诱惑,一种致命的诱惑。
太致命了,让人根本就无法抵挡,我一直坦然地这么认为。
没用的女人无法教给男孩什么,教来教去,他仍然只是男孩,永远也无法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任性的女人只好去抢别人已经培养成熟了的男人,心甘情愿地去做第三者,尽管不道德,但很有乐趣。
我就这么干了。
我快乐了,尽管只有短暂的三年,但我不后悔,不为那三年后悔,也不为那选择后悔。
我猜想,飞蛾投火的那一瞬间,一定是幸福的。
我也是幸福的,在火中步入天堂我也心甘情愿。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都是这么天真地想象着。
七
他很爱他的家庭,爱他的孩子,爱他的太太。这是我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
她太太固定地使用同一种牌子的香水,那是我最不喜欢的气味。我知道,这是心理作用,我不过是不想和她分享同一个男人的爱情。
那天是我的生日,也是他家里一个挺重要的日子,很晚他才到我这里。一进门,我就闻到了他身上的那股香水味,不知怎么的,那天他身上的那味道竟是那么重,那么刺激,那么难闻……我哭着冲他说,你去洗澡,你去洗澡!他有些懵,不停地问我怎么了呀,怎么了呀?你这是怎么了呀?我不停哭,不停地哭,除了哭我真的不知道还能干什么。
他真的去洗澡,很认真地洗。
而我却跑出家门,去了迪厅。我在迪厅里疯狂地跳,疯狂地喊,我的目的很明确,我伤心了,要发泄。为此我还跟一个老外黑人缠绵了半天。我的英语水平太烂,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不得不加上身体的动作才把他诱骗到手。
这老外也不含糊,三言两语之后就露出了色狼的本性,搂着我就要往他住的地方领。
正在这时,他领着辉哥找了过来。看我这样,他也生了气,扭头就走。辉哥理解了他的生气,赶紧上前拉住我,拉我的时候,那老外也蹭了过来。辉哥对他很不客气,他手脚并用,拳踢并上,几个回合就让那黑黑的老外嘴里流出了红红的血。
之后我才知道,他已经领着辉哥转了二十多家迪厅,越串他的眼睛越红,都要冒出火来。据辉哥说,他跟他那么多年了,这是第一次看到他发这么大的火,他都吓坏了。
也就是在那一晚,我知道了他有多在乎我,有多关心我,有多爱我。这让我很感动,并暗自发誓:以后再也不惹他不烦他了,只要能看到他,拥着了,感觉到他,就够了。
记得看过一部国外的小说,讲述的正是这样一个故事,女孩爱上了男孩的父亲,然后男孩悲痛欲绝。当时看的时候我感到不可理解,一男一女,一老一少,年纪相差这么多,怎么可能会有真正的感情呢?现在我明白了,只要心脏会跳动,只要呼吸能继续,就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年纪不是问题,身份也不是问题。
是你的,终将是你的,不是你的,终将不是,这是一个让人不得不接受的真理。
没有什么花可以娇艳地盛开一生,没有,绝对没有。
如果有人要问我,他给我的那份感情到底是什么的话,我是绝对不会回答的。
因为我根本就回答不出来,但自己知道。不管那是什么,总之,那都是一份爱,变了质的爱,过了期的爱,永远没有结果的爱。
尽管如此,我还是要去爱,因为那确实是爱,痛入肌骨的爱,撕心裂肺的爱,让人疯狂的爱。我喜欢,盲目而执著地喜欢,为它失去一切也在所不惜。
八
他的收入并不高,但他的钱却有很多,或者说是他可以调动的钱有很多,怎么花都花不完。很多人因为他的官职而心甘情愿地为他花钱,花得越多他们越开心。
这也就是他能领我出入种种高档场所而脸不红心不跳的主要原因。
女孩子都是喜欢被虚荣打扮的动物,我也一样,关于这一点,我从来不否认。
但我绝不是完全为了虚荣才跟他走到一起的。我知道这些花花绿绿可以装饰点缀我的生活,但它们绝不是我生活的全部。
我曾劝过他,不要为我做得过多,我是一个容易满足的女人,只要有他在身边,我就能心满意足,其它的,都可有可无,有更好,没有也无所谓。
我希望他凡事都注意,如果在经济问题上栽跟头,结果会很惨的。我不希望自己心爱的男人受到伤害,尤其是为我受到伤害。
每逢过年过节我们认识日之类的特殊日子,他都有礼物送给我,每样礼物都很精致也很漂亮,或是一块手表,或是一件大衣,或是一条丝巾,都是我所喜欢的。
我自己偷偷去商场看过那些礼物的标价,每一样都贵得吓人,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资都不够。对此他总是说,只要你喜欢,只要你开心,只要你高兴。
他总能千万百计地逗我开心,几乎不失手,我知道,这是年龄所赋予他的优势。
这也是年龄所带给我的劣势。
北京有很多高档的娱乐场的,几个人随随便便一晚上就能花掉几万块,还不见得能吃饱喝足。在那种地方,一万两万就像在平静的水里扔进块砖头一样,连个水花都不起。他们撑的只是自己的虚荣心,全是打肿了脸当胖子,没事找事,不傻装傻。
跟他在一起的那段日子里,我每天见到的都是出手豪爽的款哥款姐,我是真奇怪,他们整天什么事也不干,可钱多得却跟大海潮上来的一样,怎么花都花不完,真是让人没法理解。
那帮款哥款姐在他面前装得都跟孙子似的,永远都把笑容堆得满脸都是,人的多面性在他们身上展示得淋漓尽致。我实在是想不明白,他们的笑容怎么会那么自然那么灿烂,而背后却又是那么僵硬那么阴暗。
在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我每天都陪他一起,跟那些形形色色的款哥款姐们周旋,他就像一个出色的指挥家一样,毫无表情地让他们和他们的钞票在他手里转来转去,转去转来。每一曲他都演奏得极为精彩,精彩中他都能让自己的目的在毫无痕迹的状态下达到。在发现他这长处的时候,我才猛地意识到,自己跟那些被他玩得团团乱转的款哥款姐们站在同一位置。他肯与那些款哥款姐们周旋是因为他们的钞票,肯跟我缠绵是因为我的青春我的相貌……这发现吓了我一大跳,于是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审视这份被一直认做是爱情的感情。
这是我第一次对自己的信心产生了动摇。
九
跟他在一起,我从来没要求过什么,无论是吃饭还是穿衣,对这些日常生活需要,我一直看得很淡,只要能跟他一起分享生活,就够了。其他的,都是多余,有更好,没有也无所谓。
我唯一一次向他要求的,是让他离婚。这没什么可解释的,因为我要嫁给他,我要正大光明地让他领着我的手逛街,正大光明地在仲秋的夜晚和他看月亮,正大光明地挽着他的胳膊穿梭在世界的所有角落……哪怕因此变得一贫如洗我也心甘情愿。
我已经讨厌了这种黑暗的生活,一下班他总是先回他的家,他要做一个好父亲,一个好丈夫,却不想做一个好情人。
每逢过年过节,我那里总是出奇的冷,在他回家享受幸福的同时,却留给了我没完没了的等待没完没了的黑暗没完没了的寂静。
那天又是我的生日,也又是他家庭的纪念日。上苍把时间安排得真是巧,每每都能让我感觉到自己的渺小与无奈。
他仍是那么晚来到我那里,仍是一股子刺激我神经的香水味。
我依然是哭,我冲他喊,我要你离婚,我要你娶我。
他说你别闹,这是不可能的。
我继续哭,说你要离,你一定要离,不然咱们去私奔,离开这座城市,离开这个世界,到哪儿去都行。
他还是那句话,乖,小箐,别闹,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他那句“绝对不可能”说得坚决无比,也让我心寒无比。
那是我第一次跟他吵架,也是第一次反抗他,我实实在在地生了气,也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绝望。
飞蛾在扑火时,也会感到疼痛的。
还好,我是一只还算有理智的飞蛾,在感觉到痛的时候知道回头。
于是我走了,永远地离开了北京。
十
我透支了整个青春,我把青春都给了他,此后我一无所有也心甘情愿。
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感到青春在渐渐地离我远去,它所有色彩都在灿烂中变淡变旧变陌生,之后,我开始怀疑一切,我能想到的所有一切。
时间是最残忍的,它能改变一切,也能杀死一切,所有的青春,所有的回忆,所有的激情,所有的所有……慢慢地,我遗忘了很多,我忘了我是谁,忘了我从哪里,甚至忘了自己在剩下的时间里还可以做什么。我知道,我的生命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我已经完完全全地被时间杀死了,剩下的只是一个对我来说毫无用处的躯壳。
十一
她说完了,抬头向天,泪流满面。
我面前的咖啡冷了,怎么喝怎么不是味儿。
咖啡屋里亮起了很有情调的小油灯,烛火荧荧,有几只飞蛾不停地撞击着油灯的玻璃罩,想要热情地去拥抱那温暖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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