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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绎的生日 作者:胭脂扣

 

  自我之死即是爱之生。题记春天刚至的日子是程家独生女络绎的生日。举家偕欢。

  现在她和小堂妹泡在自己的小间里,试穿新装。

  新装件件合体、漂亮、大方。络绎个子不高,一米五八吧。养尊处优的生活使她的身形稍嫌丰腴。她远远算不上美人,肤色偏红、扬眉、朝天鼻,嘴形还满端正,双眸不大却也水汪汪。亏得她品味不算低,搭配搭配,点缀点缀,气质还能征服人;加一半她老爹的名导演身份,络绎的身边也不缺男孩男人的追逐。无聊。好奇。

  络绎展开她天生的虚荣心和家族遗传的高心气。周旋。周旋。意会。意会。青春期女孩的心态,在她一个人的身上,表露淋漓;外加了高等学府学子身上普遍有的孤傲、偏激的味道。络绎自私、冷漠、固执、不那么乖。

  导演父亲身边有不少俊男靓女,排着队等候领衔主演。男明星大半是当今女孩子的偶像,挂墨镜,套闪光T恤一路接飞吻。络绎是大导演的宝贝独养女,自然抢着巴结。络绎不是美女,甚至不够乖。他们可不管,明知故犯。

  床上堆着的生日礼物中,有近一半是他们和她们的奉承和捧场。最漂亮的男明星给她送礼物,全上海的女影迷全要气死。她们哪一点不如络绎?青春、美貌、窈窕。还不是她有个好老爸。

  络绎不相信爱情。十三岁那场初恋夭折后,她公然自称心已死。一个人常常走极端,闹自我膨胀。漂亮有钱的男明星自然满足她小小的可怜的虚荣心,他们也需要她。她便与他们中的每一位逢场作戏。上夜总会泡舞池,抽烟纵酒,挥霍青春。

  白日里是一个标标准准品学居中上的女学生,走路都是大家闺秀;认真做功课全力以赴考试;老爹为她亲自布置的英语法语日语功课,全乖乖完成;口齿伶俐讨父母欢心。他们眼里的乖女儿纯洁无邪、善解人意、思想单纯。竟然不是。

  每次寻欢后,她的情人躺在她身旁试探道:“是不是下一场戏让你老头子安排我任主角?你知道我有多爱你,我成了大牌便可光明正大娶你。”她含糊点头,对“嫁”“娶”两字全当笑话。“白头偕老”,“天长地久”?多悲哀的成语!两个人结合还不是Sex act.事后她并没有向老爹推荐任何人。大导演有大导演的选择尺度,剧情需要,剧情不需要,才是首位。儿女情长,儿女情短,是八百年前的老掉牙,岂可用来颐指气使?!况且,络绎从小畏惧父亲,她在父亲面前,永远只是一张称他心满他意的人皮。

  又一次云雨后,男明星从她身上塌下来,燃起烟问她老头子的回音。她又含糊其词转了脸却大发雷霆,嫌他不够有力,无法带领她到达欲仙欲死的境界。

  她踢他下了床,另易他人。继续寻欢。作乐。

  17岁时她不小心避孕失败,却不敢去打胎。老妈就在医院里做主任,医生都认得她是谁的女儿,又乖又安静。善良又本分的姑娘家,将来是要过门好人家的。黑医那儿她可不敢去。她相信她的情人们不会出卖她,也不敢。他们需要她;都是有家室的人了。交欢时他们全发誓说要娶她,未了却带着她的肉体香去与别的女人厮守。

  她通过在F大读本科的密友,借了研究生院的一间宿舍搬进去。对父母说要静心读书,为明年考大学作准备,家里人来人往,太闹。父亲为女儿的好学精神而自喜,住宿费用慷慨照付。

  两个月后,她的腰身明显粗了。于是不敢出门,母亲要来看,她也不让,上课也请假不去了。又过一个月,她看这样下去不行,就施苦肉计,趁周六宿舍里的人走光后,让密友狠心把她从楼梯上推下去。如此几番,她昏过去又醒来,胎儿终于流产。小小的一团血团,未完全成形。父亲是谁都不清楚。一个小受害者。

  她将胎儿强塞进厕所下水道时,婴儿血淋淋的小手突然一动,死死抓住管道边沿,作最后的挣扎。她咬牙用力。厕所间冲水的声音哗啦哗啦,痛彻心肺。

  一年后,她考进了F大,是父母为她填的志愿。她全听从。读书的时候,她玩遍了校园,唯独避开那间宿舍。往事历历如昨,不堪回首。

  现在她二十一岁了。F大金融系三年级女生。生活依旧是白日做人,夜里作鬼。

  荒唐。荒唐。男明星是不来往了,情人换作大学男生,干净又新鲜。象传说中的爱情里少年相见,女孩的长头发和男孩的白T恤,空气里闪闪亮亮的太阳味道,新鲜的肉体香。纯情。无邪。少年男孩的体味与成熟男人的体味,居然是不同的。她老面皮地发现自己的淫荡、不知耻和老于世故。前者是花香、汗水香、草坪香、足球香和学生寝室香的混合物;后者是烟香、酒香、汗水香、汽油香、精液香和剃须水香的综合体。络绎二十一岁了。

  有人敲门。小堂妹蹦蹦跳跳跑去开门。是二姨妈。

  “络绎,你看我给你带来的生日礼物怎么样?”络绎笑。“我怎么知道呢?这儿一大堆好东西还来不及拆呢。”她比试着一款紫绛红的礼服。二姨妈却上来拉了她的手,“我给你的礼物在外头呢,有的让你更开心呢。”络绎满腹疑团地跟随姨妈步到厅里,却看见餐桌一头坐着一位白发老人──她朝思暮想的老外婆,已定居美国加州近十年的老外婆!“心肝宝贝!”络绎惊喜若狂地扑过去,缠在外婆怀里发痴撒娇,“老祖宗,我可想死你了,怎么突然跑来也不跟我打声招呼,我好去接你,让人家好好妒嫉你有这么个宝贝你的外孙女!”祖孙俩相拥,眼泪都出来了。欢天喜地。

  “你们看看,你们都听听罢,我这个心肝孙女,嘴巴还是那么甜。加州有什么好?有什么好?”老外婆喃喃,“没有见着我的宝贝外孙女,我亲手带大的阿绎,什么都不好。我说了几遍要搬回来住的,老头子不让,阿信也不让,他媳妇更不肯放我这个妈。阿绎呀,等你大学啥时候毕业了,外婆叫你阿信舅舅帮你办留学,到外面开开眼界去,也好天天陪陪我这个老太婆,好不好?”“还有一年呢,快了快了!”做母亲的悄悄擦了把眼泪,陪着动情。

  “我的老祖宗,以后不许偷偷摸摸来了。不然阿绎会不高兴的。”络绎环住外婆的脖子,嘟起嘴说。脸上泪痕未干。

  “外婆说好要给阿绎一份生日惊喜的,所以不辞辛劳地赶来看阿绎。”二姨妈接茬道,“她最亲爱的外孙女过生日,怎么可以不来呢,所以呀,一个月前就打长途要我给她安排回沪事宜了,还要我在这桩事上给她瞒住你呢。”“外婆,你好坏好坏!”络绎又是泪汪汪的。

  “好了好了!”老外婆松开外孙女,嗔怪道,“大喜日子怎么好哭哭啼啼的呢?我的箱子还没打开呢,阿绎要不要看看外婆给你带来了什么好东西?”“要!外婆的礼物一定是最好了的。”络绎孩子气地欢呼。老于世故的女孩,突然间闪露出难得的稚气和天真。她和老外婆的感情深厚如海。一个人动情的时候,所有美好的心态都会表露无遗。

  美食、华服、金裹玉镶。物质的女孩顷刻诞生。

  外婆又叫过女婿。络绎的老爹恭恭敬敬上前,听丈母娘指点。

  “阿绎也不小了,我晓得她在大学里学财经,但她从小学的服装设计不能丢,前两年拿了几个奖,也让我作外婆的欣慰了,现在要闯事业有多难,特别是女孩儿家,你也有点名气,做爹的哪有不帮女儿的,阿绎脑子活络,有路子你尽量帮她创造机会。阿绎到底还小,不谙世事,不靠爹娘帮忙,要吃亏的。”络绎听了心里略有不快。外婆怎知外孙女的另一面?络绎爹连连点头称是。大导演在外面是风光大导演,在丈母娘跟前还原成小女婿。

  人伦。

  络绎是有才华的孩子。气质高雅、才气横溢、有非凡的创造力和想象力。络绎不幸的是搞了艺术,艺术让人的心态稍稍有些畸变。沉沦不是艺术家的藉口,事实上是。络绎在服装设计上呈现不可小觑的灵气与悟性;玩世不恭和离经叛道是骨子里的本性,却给了她特殊的Inspiration.当前最红的男明星曾与其有染,他在她的身子里时就曾说过,就是在Sex act上,她也表现了少见的艺术天赋。她的灵魂深处生存着另一种精神,还没有一个男人有力量探索到。他说大多数男人不配,他也没资格。络绎相信他没有说谎。

  服装设计师大多好色。不好色如何得应于对色彩和肉体的感觉?服装是包裹肉体的艺术。没有对肉体的深刻理解,就无从创造出最动人的味道;而Lovemaking恰是探索肉体内在魅力的方式之一。络绎对服装的理解是:它必须不但能展示人体最动人的曲线,还要能显示肉体深处的风情。要艳骨,不肉麻。络绎认为自己不算好的设计师,她需要有个男人帮她达到那种境界。那男人应该是惟一为她而生的。

  对服饰设计上的每一个细节,为了完美──其实不可能完美,只要尽力而为──络绎都看重,如同对肌肤上的每一根毛发。小到一粒钮扣,她都要亲自设计。得天独厚的优裕家境和外祖母的大力资助,使她比竞争对手多了个优势:她有大把大把的金钱可以用在设计上。奇怪的是,络绎并不像别的女孩,有了钱的时候,拼命要买零食和漂亮衣服。络绎也买,只是偶尔。她像男人一样注重事业更多一些。

  络绎很舍得为她的工作投资、跑腿。她知道浦东联通服装配料厂生产的钮扣是全国最好的名牌货,质量、品味、档次都上乘。虽然按市价,联通厂的一粒普通钮扣要卖到五六元一粒,但络绎坚持在那家厂为她的作品定制钮扣,每一粒另付加工费五元,而每次联络业务她都得亲自跑一趟。络绎定做的钮扣有些很别致,是她所独有的个人风格。厂长曾劝她出售版权,络绎对把钮扣推到市场上这类事没兴趣。

  她没想过要赚钱。艺术一染上铜臭就容易变色变味,像为了征服市场而批量生产的东西。庸俗。

  她和联通厂的工人师傅混得很熟。他们摸透她的口味,完全按她的要求去生产。

  络绎的高学历、高智商、深谈吐以及优雅的打扮令他们对她很敬重,而大导演千金的身份更令他们视她为联通厂的“公主”。络绎对他们很客气,但不拘束,每次进厂都能与他们打成一片,尤其是几位女工姐妹。厂长更视她如同亲女。这儿对络绎来说,是不同于她生活惯了的学府的。那儿机械、漠然。

  络绎到底不是一般的小女生。她当然能感觉得到厂里几个年轻的单身汉追逐她的异样目光。她的身份她的气质,对他们而言是有诱惑力的。一次厂里的女工会主席,四十六岁的依云曾为此跟络绎开玩笑说:“你在我们厂做了这么多业务,都是常客了,怎么不干脆做了我们厂的媳妇?”络绎扁扁嘴,只笑笑。大学男生和声名鹊起的男明星她都不放在眼里,她会对小小联通厂的工人职员感兴趣吗?依云就骂厂里的那些毛头小伙子做梦。谁知道呢,络绎居然可以背出她每次一进厂就围绕在她身旁,和她有一撇没一撇地扯皮的男工名字:晓峰、陆石、王忠、佳鸿……等等。

  只有一个人从来不曾与她搭过讪,只远远地在一端抽烟,看着她。

  搞艺术的人的心是敏感的。络绎注意到了。

  他们说他姓叶,叫老家,三十四岁,总设计师助理,是个怪人。他们说他很没劲透顶,整个人冷冰冰的,怪不得老大了还没成家,至今连个女朋友都没有。曾有个女孩子追过他,结果被气跑了。

  “老家还是很有人缘的。”依云解释说,“他的魅力在骨子里,只是他过于理智,容易动情。我猜他是眼界太高,他是我们部门里仅有的四个大学生之一。我们也不大研究他,反正他工作还是很勤恳,很卖力的,对同事朋友也讲义气,你有事求他,他一般不会拒绝,只是不会主动。这在我们厂里倒不多见。”这男人倒挺特殊的。络绎一眼就看出他的“硬壳”后面的一种“不近人情”的味道。他好像不是属于这城市的,外表平凡,带点乡土气息;双目小小的,炯炯有神,头发浓密;肌肉发达。他抽烟。吐雾。少见的男人。络绎不想了解他。男人对她而言只是Sex,没有其他的。她也不想在联通厂找情人,她尊敬他们。工作伙伴只能是工作伙伴,她不想和与自己工作有相干的人有那种关系。老家却让她有了种战栗般的感觉。从何而来的?络绎二十一岁生日的时候,联通厂的人也送了礼物。依云作了代表。

  老外婆拉着依云的手,拼命感谢她对络绎这些年来的关照和帮助,又塞了些美金给她带回去买些吃的慰劳慰劳工人师傅。依云半依半拒地收下了。

  酒过三巡时,人客各自散了。络绎回到她的小间,灯火正阑珊。外婆睡在隔壁,临时搭的行军床,满足的鼾声有规律地传来。

  已经很夜了。络绎的兴奋感还在惯性延续,她毫无睡意。于是拧亮台灯,看堆了一地板的礼物,悄悄地拆。朋友的、同学的、父母的、亲友的、联通厂的等等。

  照相簿、花瓶、相架、音乐盒、铱金笔、首饰、化妆品、小摆件、绒布娃娃、吹塑动物、笔记本、好易通……老一套的东西。她已经都有了,没有一样带给她惊喜和意外。物质的女孩依旧物质。

  还剩下一只包裹精美的小盒子。她懒得再去拆了。她已经有八本照相簿、六副相架、三只音乐盒、十二支铱金笔、二瓶润肤露、七本笔记本了。再拆也无非是在原有的数字上再加一而已。但,这小盒子轻轻盈盈,几乎没有分量;摇一摇,没有动静;扔到墙角也无声息。难道空气也可以作礼物吗?她好奇,遂动手去拆。

  盒子开启,是自制的。里面果然空无一物。络绎恼怒,谁真把空气当礼物?有毛病!怎么不送个流行的氧气瓶?再定睛看时,却见盒底有一行字:“请打开盒壁夹层,谢谢!”还谢谢呢。络绎气归气,还是照办。却抽出一张折得小小的纸,铺开就是一大张。纸上有字,墨迹力透纸背,是男人的象征。

  程络绎小姐:你好!冒昧打扰了你,这份生日礼物也许让你大吃了一惊。本来也想送点别的什么给你,但总想不出适合你的东西。也许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东西适合你吧。

  我知道你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敬业、勤恳。第一眼看到你就认定了的。别人都说你很傲,很矜持,有点怪异。可是,他们没看出来,你其实很善良,不同凡响的善良。我欣赏这种性格。这决不是我的甜言蜜语。事实上,我不是个浪漫的人,甚至可以说是有些粗俗。这封信也许会伤害到你,也许不会。我了解你的敏感性,你有超乎你生理年龄的成熟,你的背后定有很多故事,是我所想知道的,也许我们会有共鸣吧。我完全了解你的出身和背景,但这些我不感兴趣,我只对你有兴趣(事先声明一下:那不是男人的所谓本能),都已经是很长一段时间的事了,不知从何说起。也许你已经从我的同事口中听说过有关我的点滴,应该不会有太多的坏话。无论如何,程小姐,你愿不愿回封信给我,作我的朋友呢?这是我第一次给女孩子写信,以前我只和她们面谈,或者打电话。希望你能接受我,我想我的年龄应该不会造成你的紧张和拘束。我想,我们需要谈一谈。你说呢?此致春安!联通厂工程科:叶老家3月9日老家来的信!他们口中冷漠、怪僻、孤傲的老家,给她──程络绎写信?她的心猛然狂跳,那无从找寻起源的战栗感又来了。络绎不止一次收到过男孩或男人写给她的信。老家不见得比他们写得更有文采更有内容。但她偏偏会心跳,那种战栗感,十三岁以后就没有过了。命运里有些事情真是说不清楚。老家是个平凡里带点独特的男人,这是络绎对他的一点印象,这城市里只存在一个叶老家。都已经经过几多男人了,络绎忽然会发现自己的心里,又涌现出女孩的腼腆和纯稚了。少女时代的感觉又回来了。她从来没有,她竟然很高兴自己又有了那种战栗般的陶醉感。

  她想她应该给他回信,但拿起笔来又迟疑了。她想起自己曾经的颓废往事,骨子里根深蒂固的放浪不羁和游戏人间的心态,令她觉得用如此不纯洁的手─她还知道廉耻──给一位令她心动──也许不算心动,但已无词可形容了──的男人回信,是件极痛苦的事;当年厕所间下水道口婴儿拼命求生的小手又浮现,给了她狠狠的一记巴掌。又是痛彻心肺。她的身子里不知生存过多少男人,但内心却始终空无一物。现在,传统又回来了。

  络绎放声大哭。有多少年没有这般痛快哭过了呢?原来做女孩子还可以哭成这样呀,她却生生放弃了。老家让她回归了,回归最初的心灵。仅仅用了一封信,仅仅是平时她去联通厂时,他远远的,默默的凝视。

  她突然有些相信宿命论了,命中注定。那个男明星在她体内时对她说的,那个有资格触到她灵魂深处精神的男人,会是老家吗?谁也不知道。络绎只知道,她又可以做回女孩儿了,天真无邪的、不谙世事的,不会再是夜游的小魔女。

  她一口气写完了回信,然后在晨曦渐显的时分沉沉睡去。像多少年前,摇篮里熟睡的婴孩,身边有丁香和百合相伴,天使的手在轻轻摇着,摇着。

  那年,程络绎芳龄三七,叶老家虚龄五七。麦可波顿在午夜电台里轻轻唱和,是那首《When a man loves a wo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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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