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瓦姆的小儿子是一个感情脆弱的调皮鬼,他每天上学去时总爱站在铁路栅栏外等早班火车开过,兴高采烈地向列车招手。可是没有一个旅客理睬他。结果,孩子变得精神恍惚,有时还痛哭流涕。施瓦姆为此进城,与一个陌生人同住在一间漆黑的房间里。施瓦姆向古怪的陌生人披露了心中的忧苦,连陌生人的面孔都没有看清,便进入梦乡。可是,第二天下午,当垂头丧气的施瓦姆回到家里时,小儿子却欣喜若狂地扑到他怀里,告诉他说:“有一个人向我招手啦!火车开得老远,他还向我招手呢!”“后来他还把手绢结在拐杖上,伸出窗口向我招呼,直到我看不见啦!”
这是一则写得相当精炼的短篇,构思新颖,故事也动人。读者和施瓦姆一样,连那个陌生人的相貌都不曾看见。然而,陌生人的精神面貌是那样清晰、那样可敬可爱!伦茨不愧为伦茨!
叫人惊愕的是一个发表这个译作的刊物的《译后小记》中,说这个短篇“反映出西德这个高度发达的‘文明社会’,是相当虚伪的。”“在那个以‘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家瓦上霜’为社会公德的世界里,人们对小孩的友好招呼也只能是视而不见,或有意避开了。作者是通过这个小故事来反映那个冷酷的社会。”
诚然,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的关系冷酷无情。问题在于:这篇短篇名作可否如此简单地分析,故事开头,小孩挥手而没有一个旅客理睬他,只是个背景材料,何况高速行驶的列车上无人理睬栅栏外的小孩,原因是多样的。如果无人向小孩挥手作答便如译者所说的那样,是暴露了社会的冷酷,那么试问,那个陌生人如此热心对待孩子,难道能算是歌颂社会的温暖吗?显然,作者是有更深的用意的。
小说毕竟是小说。即便通常所称的“镜子”、“风俗画”等等,也毕竟是一种比喻意义上的说法,直接打上等号是不行的。
补白
姜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