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AA87C07601>
由上海昆剧团演出莎士比亚的《麦克贝斯》的改编本①取得成功,我相信并不是偶然的。
把莎士比亚的名剧移植到我国戏曲中来,很不简单,至少有两个方面要考虑:怎样把英国的诗剧同化到我们固有的艺术表演程式中来,看来顺眼,听来顺耳。这就是保存昆剧的特色:所谓“昆味”的问题。其次是怎样通过移植,为我们传统的戏曲添上新的光彩。这就是相对“同化”而言的“异化”的问题一一也就是突破的问题,创新、发展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移植的时候很好地注意所谓“莎味”的问题。改编本观摩演出时,我因有事,失去了欣赏的机会,很是遗憾;现在只能就我的体会,从主题思想方面谈谈什么是《麦克贝斯》的“莎昧”儿。
在京剧《徐策跑城》里有这么两句慷慨激越、抑扬顿挫的唱词:“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唱腔确实动听,如果说起来,这两句话却很简单平常了。但就在这么两句简单的话里凝聚着我国古代人民的伦理道德观念,宗 教观念,人生观念,成为深入人心的一个信念,一种信仰。我国古代人民和黑暗的恶势力进行无休无止的斗争所依靠的精神力量就来自这简简单单的两句话里。
在我国古代许许多多戏曲里,都渗透着这样一种民族信念。有的宣扬“善有善报”,有的昭示“恶有恶报”,当然更有把两者结合起来作为主题思想来表现。这“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象才子侍人的爱情题材一样,形成了我国古代戏曲中的一个永恒的主题。
这里只谈一个“恶有恶报”的戏曲。京剧《伐子都》是一个武生戏,很可以和悲剧《麦克贝斯》比较一下。子,都和麦克贝斯二人都是大将,都是野心家。麦克贝斯为了长久保住他的王位,谋杀了战友班戈;子都为了争夺帅印,把和他并肩作战的颖考叔暗害、了。子都冒功回朝,郑庄公为他金殿设宴赐酒,正当子都举杯畅饮的时候,颖考叔的阴魂向子都索命来了。子都面色大变,口出胡语,从高台上跳下而死。我们可以这样认为:颖考叔的阴魂是来自阴间的复仇之神。这本戏的主题思想就是“恶有恶报”。恶人暗中干下的坏事,最后总是要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于坏事的人不会有好下场。
悲剧《麦克贝斯》也有“宴会”一场戏,写得非常精彩,清晰地打上了一位伟大剧作家的天才的印记。就象《伐子都》中的“庆功宴”一样,被谋害者的阴魂在宴会上出现了。这盛大的宴会就是麦克贝斯和子都这两个野心家一生事业达到的顶点;正当他们得意忘形的时候,谁知忽然阴魂出现了,要报仇,要讨命,盛大的宴会又成了这两个野心家的一生的转折点。子都当场一命呜呼,麦克贝斯从此一落千丈,走向了毁灭的道路。
两两相比,这两个戏剧的故事轮廓有很相似的地方,我们不禁要问了:在主题思想上,这两个戏剧是不是属于同一类型?是不是处在同一思想水平上?《麦克贝斯》是不是也利用冥冥之中的鬼神,宣扬这样一个观念——“善恶到头总有报”呢?
麦克贝斯本人是相信这一个观念的。他在行刺国王之前,最害怕的也就是现世的报应:
要是干了,就完了,那么快些儿干了倒也好。要是谋杀,单要他的命,到手了果实,却不招来任何后果——只消这一刀子扎下去,就万事大吉,就到此为止了……
那么来生我也顾不得了。但是这种事,往往难逃现世的报应。
所以很可以说,在悲剧《麦克贝斯》的主题思想中包含了“恶有恶报”这样一个不分古今中外普遍存在的观念;但是整个悲剧的深刻的主题思想却不是“恶有恶报”这句话所能概括的。
剧作家站得比剧中人物高,创作激情主要并不来自伦理道德观念:劝人为善;剧作家的强烈兴趣集中在人物的内心世界。
不仅正面人物,象哈姆雷特,有着丰富的、复杂的内心世界。就是反面人物也有和常人一样的内心活动。闻进反面人物的内心世界的深处,这在古代文学史上是不多见的,一方禁区被莎士比亚冲破了。
就拿莎士比亚本人来说,在创作《麦克贝斯》的十多年前,曾经描写过一系列反面人物的形象,象早期悲剧中的黑奴艾伦,早期历史剧中的暴君理查三世,他们无恶不作,一肚子坏主意,强烈的憎恨支配了他们的全部感情活动。他们是魔鬼,令人不寒而<SPS=0397>;他们是变态心理的狂人,不可理解。这一帮子和我们正常的人哪儿有什么共同之处呢?
《红楼梦》第二回,贾雨村说:“清明灵秀,天地之正气,仁者之所秉也;残忍乖僻,天地之邪气,恶者之所秉也。”我国古代舞台上的好人和坏人,泾渭分明,仿佛体现的正是这“正”“邪”二气。只有正面人物才叫人感到兴趣,才值得通过悲欢离合,写不尽他们的千情万绪;至于那些自作自受的反面人物,越是叫人痛恨、拍手称快,越好;他们自然也有作恶的动机,那是只消粗粗交代一下就够了。
现在,在英国十七世纪初(一六○六)的舞台上出现了象麦克贝斯这样一个反面人物,尽管他罪大恶极,他的翻腾的心情却是可以被理解的。莎士比亚好象拿着一把锋利的解剖刀,把他的内心一层一层地揭开在我们面前。原来反面人物象我们一样,也有着复杂的思想感情。这样,他就成为我们中间的一个了。他不是天生的坏人,更不是魔鬼的化身,他是从我们正常人的行列中掉下来,迷失方向,终于跌进了万丈深渊。这样,悲剧《麦克贝斯》就是人的悲剧,成为性格的悲剧,这在戏剧史上有着特殊的意义。
我们向来有一句非常精辟的格言:“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是百年身。”在人生的道路上,一旦在一个关键性时刻,铸成大错,误入歧途,后悔就来不及了,再不能挽救了。请注意,“一失足”这三字说得多好!我们走路,失足、摔跤,人人难免;所以这句格言谴责的意味少,更多的是带着一种同情的口气,告诫人们,在人生的道路上每跨出一步,要多加小心啊。
好好一个人,为什么会失足呢?在很多情况下,并非他天生是个坏蛋,天性要作恶,而是他意志不够坚强,在诱惑面前经不起考验,终于失足了,堕落了,成为一个有罪的人。在《圣经》故事里,人类的第一次堕落起源于人类的祖先受了魔鬼的诱惑,偷吃禁果,因而触犯禁条,被驱逐出乐园。
“人的失足”开始于“人的受诱惑”,这里是内因和外因的密切配合。外因的诱发也很重要,应该在文学作品中得到充分表现。天生的坏蛋在实际的生活中毕竟是很少的啊。
在我国《西游记》里,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经受九九八十一难,妖精变成千娇百媚的美人儿来诱惑他,他没有一丝一毫的动摇。唐僧断绝了七情六欲,心灵单纯得象一张白纸,他是个圣人,不是我们凡夫俗子所可比拟;因此唐僧的那些“艳遇”很难说是“人受诱惑”,而无非证明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邪不胜正,正能压邪而已。
在我国古代的俗文学中,有没有写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写“人受诱惑”,经过内心的一番挣扎,终于屈服于诱惑,因而走上了毁灭的道路——从人物的内心世界与外在世界的碰击,去写“人的悲剧”——有没有这样的题材、这样的作品呢?好象很少很少。
现在读一下《麦克贝斯》吧,莎士比亚分明认为,在我们的心田里,有两粒种子:“善”的种子和“恶”的种子。在良好的条件下,“善”能开花结果;但是如果不断受到外界的引诱,另一粒种子就有可能得到恶性的发展。
麦克贝斯的悲剧的一生说明了后面一种情况。他出生入死,替国家立了大功,成为受到全国上下一致歌颂的英雄人物。他在战场上赢得了一个军人所能赢得的最高荣誉。对于这来之不易的荣誉他是珍惜的。但是在他内心深处却潜伏着另一种欲念:对于至高无上的权力的追求。当他得胜回来的时候,在半途上突然遇见了三个女巫。第三个女巫向他喊出了“万岁,麦克贝斯!未来的君王!”他的朦胧的野心一下子被唤醒了。潜伏在他内心深处的一个秘密突然被挑明了。他被眼前浮起的可怕的幻象吓得毛骨竦然,心惊肉跳。从此他失去了心理的平衡。
临到要向国王行刺,他的内心经历了一番可怕的挣扎。首先,他想到自己已经获得的荣誉:
我好容易成了全国上下的红人
儿,
好比一件新衣服刚穿上身,
正闪耀着最鲜艳的光彩,
怎舍得就此丢在一边?
这样,他对于人生的价值观是双重的:既希望永远保住那最高的荣誉,又非分地渴望着封建社会中最高的权势。“政治野心”和“荣誉感”在他内心发生剧烈的冲突。
第二,他人性还在,良心还在,他的“道德观念”揪住他的“野心”不放,责问它:那么宽厚仁慈的一位国王,对他恩宠有加,如今光临他家作客,他理当保驾才是,怎么反而自己举起了刺刀?
第三,他那“恶有恶报”的宗教观念和犯罪意识更是在他那不平静的内心世界掀起了一场激烈的风暴。他非常害怕地看到了:
我们自个儿立下了血的榜样,
教会了人,别人就拿同样的手
段
来对付那首先作恶的人。
整个悲剧的情节发展,非常迅速,一环紧扣一环;可是临到“行刺”的那一个夜晚,麦克贝斯独自一人上场,时间好象凝固不动了,那喧嚣的现实世界的一切活动仿佛都停顿下来了,在整个舞台上只听得麦克贝斯的心脏在剧烈地跳动;只看到麦克贝斯内心的一阵阵疑虑、恐惧,自我谴责,在一束强光的照射下,象怒潮般起伏不定,还有那狂热而可怕的幻想在飞速旋转……
这一边是控制不住的野心,那一边是摔不下的“荣誉感”、“道德感”、“宗教感”;夹在这两种对峙着的、大起大落的情绪中间的,是失掉了心理平衡、象在走钢丝的麦克贝斯。他再也忍受不住这种可怕的内心折磨了,最后,他声音嘶哑地向他的同谋者(他的妻子)这样说道:
这回事儿咱们就算了吧。
如果这时候麦克贝斯夫人能够响应他的良心的痛苦和呼声,帮助他恢复内心的平衡,恢复失去的理智,这回事当真“就算了”,让他守住人生的正道,安全地度过生命中的这一场危机,那么他们两个都得救了,他们仍将是受到全国上下尊敬的一对夫妇。
麦克贝斯夫妇俩虽然合伙同谋,可是这个女人在气质、性格上跟她丈夫不一样。她没有道德上、宗教上的任何顾忌:
今晚的大事,你就交给我办,办成了,从此白天接连着黑夜让我们永远掌握着唯我独尊的无上权威。
更可怕的是,她的一双眼睛直看到她丈夫的内心深处的阴暗面。麦克贝斯瞒得过别人,却瞒不过自己的妻子:他有野心,却又不敢实现他强烈的欲念。当麦克贝斯向她摊牌:“这回事儿咱们就算了吧。”她决不背就此罢休,她用“懦夫”这一个对于男子汉最忍受不了的词儿去嘲弄他、刺激他:
为了你心目中的什么“人生的光彩”,难道你,宁可在自己的心目中度着懦夫的一生吗?“我想要”——紧接着却是“我不敢!”正所谓猫要吃鱼又怕腥!
她用火辣辣的话去煽动麦克贝斯的野心,直到被煽旺的野心终于燃烧起来:
敢说敢做,才算得你是大大夫,做一个比你更轰轰烈烈的大人物,你就更是个堂堂大丈夫。
麦克贝斯是有野心的,但那野心还是埋在心底的一个秘密,还处在半眠的状态;可是他碰上了能知过去未来的女巫,女巫的诱惑把他的野心唤醒了。麦克贝斯还不是甘心堕落,他也曾带着恐惧的心情竭力抵抗过强烈的诱惑(她们的许诺有一半已实现了)。他既不是天生的坏人,也不是注定要做民族的罪人。
可是他身边还有这么一个女人。女巫只做了一半工作,留下的未完成的一半,由麦克贝斯夫人担当起来了。这样里应外合,前拉后推,使得麦克贝斯终于为了他的政治野心而牺牲一切、抛弃一切,跳进了罪恶的深渊:
我主意打定;我这就抖擞起浑身力量去干这可怕的勾当。
麦克贝斯夫人既是她丈夫的帮凶;也可以说是三个女巫的同党,她们合在一起把一个男子汉无可挽救地毁灭了。但是莎士比亚笔下的麦克贝斯夫人本身也是个人,她本人的经历 也是悲剧性的。悲剧《麦克贝斯》可说有两条故事线,一条是主线:“一个男人的被毁灭”,另一条是副线:“一个女人的被毁灭”。
对于特别精明能干的现代女性,我们给她一个称号:“女强人”。但是在英国伊丽莎白时代前后,“女性”和“强人”是扯不到一块儿的。女性,天生就是弱者:善良,温柔,充满爱和同情。麦克贝斯夫人是个女人,却要干那不是女人该做的事,因此她首先向凶神呼吁:“把我这颗女人的心收去吧,叫我从头到脚,一身都是狠毒。”她甚至向丈夫夸口:假使她的婴儿正在她怀抱中吃奶,还对着她笑,她也能够:
把奶头从他还没出牙的小嘴里拔出来,一下子砸破他的脑袋。
多么可怕,一个铁了心要消灭女性和母性的女人!她以为做得到彻底改变自己的性别(不是生理上,而在心理上);可是临到行凶的关键时刻,她还是泄露了女性的“弱点”:
要不是他〔国王〕熟睡的样子,真象我父亲,我自己就下手了。
为了干那罪大恶极的勾当,她首先要扼杀自己的女人的天性。可是没有那么容易。她所能做到的,只是把人性极度扭曲了。这无情的扭曲和挤压,使她终于垮了下来,成了一个精神分裂的女人,在睡梦中还不断做着痛苦的洗手的动作,象征着她那颗心已经被沉重的犯罪感压碎了。原来她的心竟是那么脆弱——这个曾经扬言能一眼不眨地摔死亲生婴儿的女人。
麦克贝斯在行刺国王之前,心情极度紊乱、激动,他那活跃到极点的想象力开始产生了幻觉:半空中有一把滴着鲜血的尖刀在他的面前带路。这是说,他将要干下的可怕的罪行以它赤裸裸的面目呈现在自己的心目中。
班戈的阴魂同样是麦克贝斯的狂热的头脑中的产物,所以只有麦克贝斯一人能看到(和《哈姆雷特》中向众人现形的鬼魂不同)。那阴魂的两次出现,只是通过他剧烈的犯罪心理活动而制造出来的白昼的梦魇罢了。
我们必须看到,《麦克贝斯》和我国京剧《伐子都》虽然都有阴魂在宴会上出现,意义却很不一样。《伐子都》的阴魂可说是来自阴间的复仇之神。他来向子都讨命,而且阴魂附体,借子都之口在大庭广众之间高声申诉自己被暗害的经过。可怜的子都只剩下被鬼魂附体的一个躯壳,已不存在子都这一个人物了,自然更谈不到这个人物的性格了。所以《伐子都》的主题思想只是宣扬因果报应:恶有恶报;人物性格的刻划十分简陋(前半是人,后半是鬼)。而班戈的阴魂的出现可说是麦克贝斯犯罪心理的深化的表现。在美学价值上(作为戏剧文学),戏曲《伐子都》是不能和悲剧《麦克贝斯》相提并论的。
班戈的阴魂的出现,是一个当头棒喝,麦克贝斯这才明自,杀人犯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从今以后他的精神世界再也得不到半刻安宁了。在深更半夜他倾吐出这样三行内心的独白:
我两脚早陷在血海里,欲罢不能,不跨过去,想要回头,也就象走到尽头一样,叫人心寒。
这是整个悲剧《麦克贝斯》中最富于翡剧性的一段话了。在这段话里我们几乎可以同时听到了我国的成语在回响:“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他已经不可能再走回头路了。过去受全国上下尊敬的麦克贝斯和现在双手沾满鲜血、横下了心的他,已经完全是两个人了。他们中间横隔着一条不可跨越的鸿沟。从此他在罪恶的道路上越陷越深,再也不能自拔了。他的血债越多,一种绝望的心理越是紧紧地揪住他。他已经自绝于人类了,他和人们之间已经没有任何感情的交流了。他知道他再也回不到人类的大家庭中了,他被彻底地孤立了:——
我活得够长了。我的生命到了凋零的秋天:一片枯了的黄叶。那老年人,他身边本来围绕着尊敬、爱戴、孝顺,亲人和朋友,这些我都不用指望了;代替这一切,只有诅咒——声音不高,可咒得凶。
他那颗曾经为了荣誉感而强烈地跳动着的男子汉的心,那曾经为野心驱使而又受到良知谴责的怦怦悸跳的心,现在变得麻木不仁了,僵硬了;在他的肉体死亡之前,他那颗心早就萎缩了,死了。因为他已经找不到生命的任何意义了。
那一对勾结在一起的夫妇,为了捞取一个王国而献出了自己的灵魂;最后他们得到的是什么呢?——那两颗心,当初欲火如炽,如今只落得一颗僵冷了,象顽石,另一颗破裂了,剩一堆废墟般的碎片儿。
最后麦克贝斯被包围在一片诅咒声中,成了一头四面楚歌的困兽,终于恶贯满盈,得到他应得的可耻下场。
我们赞美高风亮节、一尘不染的品德,正因为对大多数人来说,生活在形形色色的思想扑面而来的世俗社会里,难免也会有受到诱惑、以至动心的时刻;因之我们并不是冷眼旁观,看着一位大有作为的英雄人物,在诱惑面前,怎样经过内心的剧烈挣扎,终于倒了下去。
我们不是冷眼旁观,而是屏气敛息地看到了:在人生的关键时刻里,一念之差会带来多么可怕的后果!应该做一个正直的好人?还是做一个昧良心的坏人?在那将要失足而还没向歧途滑下去的时刻里;在内心正经历一场严重的斗争,一念之差还没占上风的时刻里;善和恶,好人和坏人,这伦理道德领域的两极,竟成为背靠背的贴邻,原来不容混淆的界线,一时之间竟不那么截然分明了。在这一瞬间,麦克贝斯是谁?麦克贝斯是你,麦克贝斯是我,麦克贝斯是心田里有“善”也有“恶”的种子的“人”。《麦克贝斯》所以成为一个惊心动魄的大悲剧,因为归根结蒂,它是“人”的悲剧。
我们古代的戏曲,道德意识很强,对于反面人物持严峻的批判态度,只写恶有恶报,很少接触到人物怎样会失足、堕落的问题。解放后,我们的文艺评论界有这么一条清规戒律,不容许接触反面人物的内心世界,否则就在美化他,替他开脱,作者的立场站到剥削阶级一边去了。其实通过文艺作品的生动描绘,看到一个人如果没有坚定的信仰,一旦碰上诱惑,一念之差,不幸失足是多么容易的事,而它招来的恶果却又多么可怕;这对于我们中的多数人会是一个有益的反面教训。
麦克贝斯是一个反面人物,但莎士比亚把他的恶有恶报放在其次的地位,而怀着极大的兴趣注视着他内心世界的冲突、挣扎、痛苦、绝望,和他身首异处之前心灵的早已死亡。他运用刻划正面形象的手法去精心塑造这一反面人物的形象。这就是天才剧作家的了不起的地方,这也正是悲剧《麦克贝斯》相对于我国传统戏曲而言的“莎味”所在。
① 剧名《血手记》,郑拾风改编,李家耀导演,由计镇华、张静娴主演。
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