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第一篇随笔的题目是《童言无忌》。作者提笔破题云:“从前人家过年,墙上贴着‘抬头见喜’与‘童言无忌’的红纸条子。这里我用‘童言无忌’来做题目,并没有什么犯忌讳的话,急欲一吐为快,不过打算说说自已的事罢了。”展卷读了这两行,不由莞尔一笑,为之心情怡悦,很愿意把整个夜晚的余暇,消融在这本书上了。隔了五行,临到这一节的末尾,又见她写道:“要做个举世瞩目的大人物,写个人手一册的自传,希望是很渺茫,还是随时随地把自已的事写点出来,免得压抑过甚,到年老的时候,一发不可复制,一定比谁都唠叨。”话是那样自在,水流云卷,毫无刻意组练的做作,却又狡狯调皮,逗人喜爱,真觉得可以密密加圈。后一节接下去又说:“最近我在一本英文书上看到两句话,借来骂那种对于自己过分感到兴趣的作家,倒是非常切当:‘他们花费一辈子的时间瞪眼看自己的肚脐,并且想法子寻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兴趣的,叫人家也来瞪眼看。’我这算不算肚脐眼展览,我有点疑心,但也还是写了。”周作人早先有过一篇《上下身》的文章,说“人的肉体明明是一整个,而吾乡的贤人必强分割之为上下身——大约是以肚脐为界,于是上下变而为尊卑、邪正、净不净之分。”照周氏这里所说,肚脐似乎可上可下,但实则它既用下裳来遮盖,肯定属于“不净”之列,试看即今雅士淑女的谈吐里,仍旧等闲不会出现这一个辞便可知道。人之所不屑或者不敢,在张爱玲,则无所顾忌,漫不在意,这就不仅是笔端恣纵,而仿佛触摸到作者的一点性格了。
这短短两节,构成《童言无忌》的小引,以下又列了五个小题,分段写来,我这里就只说说头一段《钱》吧。
这一段从“抓周”写起,然后道:“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小苦虽然经验到一些,和人家真吃过苦的比起来实在不算什么——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下面又写道:“生平第一次赚钱,是在中学时代,画了一张漫画投到英文《大美晚报》上,报馆里给了我五块钱,我立刻去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我母亲怪我不把那张钞票留着做个纪念,可是我不象她那么富于情感。对于我,钱就是钱,可以买到各种我所要的东西。”文章读起来有点玩世不恭的味道,但又使人觉得真实,她惯以俏皮简约的文辞来表述严肃的意见。书中没有一篇一本正经的自述,只是作者既然存心“随时随地把自己的事写点出来”,读者也就能从这里那里不断增添点儿对她的了解,恰巧这个作者是那样有独特个性的人物,于是她的文章遂极富魅力。《钱》的后半段中还有这样绝妙的一节:“苦虽苦一点,我喜欢我的职业。‘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从前的文人是靠着统治阶级吃饭的。现在情形略有不同,我很高兴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而是买杂志的大众。……而且大众是抽象的。如果必须要一个主人的话,当然情愿要一个抽象的。”我不禁拿起笔来在旁边批了一句:怪不得有那么多人争着当“公仆”!这一段最后收梢说:“就是这样充满矛盾。上街买莱去,大约是带有一种落难公子的浪漫的态度罢?然而最近,一个卖莱的老头秤了莱装进我的网袋的时候,把网袋的绊子衔在嘴里衔了一会儿。我拎着湿濡的绊子,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自己发现与前不同的地方,心里很高兴——好象是一点踏实的进步,也说不出是为什么。”作者是小说家,这个结尾既是形象思维,又是细节描写,有余不尽,令人意远。联想到托翁塑造的娜泰莎,在发胖以后,也是提着篮菜子,与菜贩一戈贝、两戈贝争执,的图景,美,又有点“苍凉”——正如张爱玲自己喜欢的常说的话。
《读书》的读者大概会记得柯灵的《遥寄张爱玲》吧,读了《流言》,我又找出那篇文章来重读,文中讲了傅雷,讲了夏衍,故人之意殷殷拳拳,不知已传到了天与水的那一边否。《流言》中一篇谈诗的随笔末尾曾经这么说;“要是我,就舍不得中国——没有离开家已经想家了。”现在,离“家”那么久了,柯灵的《遥寄》,是使她感到慰安,还是让她增添想念呢?
(《流言》,张爱玲著,上海书店一九八七年三月影印第一版,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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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