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提醒自己,是我买了书(而不是书买了我),先把它们放在书架上,大有让作者等候我搭理他们之意。一旦我打开书,开始读了,我便要占有它们,成为书中的主人。我作摘录,划线,那是为我以后写作之用。我感觉到读书如同同时演两场戏:一场是表演戏中人、物、事之间的关系,另一场是表现我和这些人物事的关系。我利用作者,就象作者利用了我。二十世纪以后的读者更该体现这么个道理:利用能够得到的东西,一部好书应该有一个好的声音发出来,好的读者也应该发出一个好的声音。作为读者,我更快活的是听到自己的声音。当我读一部作品时,总是想象着作者的心境,所以作者也就成了我的作品中的一部分。街上的乞丐讨过小钱后会问施者想不想听听这位乞丐身世的故事,这时施者常会反问自己,这个乞丐把我看成什么样的人了?他想对我讲真话呢还是让我花钱买他的假话?这时,明智的施者们决不会受摆布,都会用自己的智慧来对付挑战,这些施者读文艺作品时也该有如此态度,那样便可有明智的文学欣赏与明智的文学批评了。
补白
沙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