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本质属性究竟是什么呢?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E.O.威尔逊《论人的天性》一书也许能帮助我们对以上问题作进一步的思考。
威尔逊在这本书中运用社会生物学的基本原理对人类社会现象及其规律进行了全面的探讨,在经典的社会科学与现代的自然科学之间打开了一个通道。
按威尔逊的观点,一切物种包括人在内都不可能超越生物遗传的规律。在生物进化的过程中生物个体和生物群体都不是自然选择的单位,只有生物体所携带的基因,才是自然选择的单位。生物进化的根本是基因的复制,生物机体不过是基因的载体。为了使基因得以保存和增长,个体之间不仅有生存竞争,也有机体间的互利。仔细想想,这种理论不仅可以补充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不足,而且还恰好说明了人类社会中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具体地说,便是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因为基因的保存和复制必须在生物群体内进行,个体要使基因扩展开来,就必然涉及到个体与群体的关系,按社会生物学的理论、既然生物个体不是选择的单位,生物体行为的根本目的只在于使所携带的基因得到最大限度的扩展。所以,在动物和人类的社会行为中便可以通过“利他”的形式来达到这一目的。
威尔逊在《论人的天性》一书中强调基因遗传、个体发展和人类文化进步之间的关系。以往的理论,无论是说人能制造和使用工具、或是强调人有语言、能思维。一句话,人的社会属性的根本,就在于人有自己的文化,人们创造了这些文化,通过模仿,一代代地继承和发展下来,形成了今天的社会意识形态。人类在自身的发展中已能做到在为促进自身基因扩展而牺牲的同时、也能为捍卫某种文化所赋予的内容而牺牲,人们为某种主义、某种理想而献身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已成为了某种固定的行为模式。这些都迫使我们去探讨社会文化的发展与基因遗传之间的关系。正如前面所说,个体的基因扩展必须在群体中,才能得以实现,因此,个体在行为上就必须尽可能地作出符合其社会要求的行为,从而使自我能更多地获得社会群体提供的条件,更好地发展自己。而文化的发展恰恰就是这无数个个体行为累积的产物。因此,可以说遗传进化提供了人类文化发展的动力,文化的发展反过来又提高了个体的遗传适应性。如果某种文化,如:习俗、伦理规范和某某种人生观等能促进个体的生存和繁衍,那么,导致个体选择这些行为的基因就会在群体中传播开来,这种群体的新的遗传倾向就意昧着新的文化模式的形成。
当然,从社会生物学诞生之日起,学术界一直都褒贬不一争论不休,一边是社会生物学家,一边是社会学家和哲学家,后者不能容忍前者用动物的行为模式来解释人的社会行为。但如果仔细看一下威尔逊的《论人的天性》我们会发现,除了极个别的观点之外,社会生物学并没有与经典的社会科学理论有什么大的冲突,相反的到是为解释经典的社会科学理论提供了客观的自然科学根据。
今天,尽管人类已创造了如此灿烂的社会文化,人类正用自己的力量改造着整个世界。但是,无论怎样,人类社会总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自然界的对立物,任何违背自然规律的社会行为都将受到自然严厉的惩罚。
(《论人的天性》,〔美〕E.O.威尔逊著,林和生等译,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一九八七年八月版,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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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