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赶,文字也就写得潦草,文和字都草率。
因此刊出时出现了十几处错字。错得最可笑的是董桥的自骂词:“操我妈的”,都成了“操我妹的”。“操我妈的”已经不可(这是年轻人的玩笑,也可以说是“少年轻薄”吧),“操我妹的”就更加不可了。这后面还有一处“婆婆妈妈”也成了“婆婆妹妹”。如果有人因此误以为这是标新立异,那就真要“阿弥陀佛”!原稿虽潦草,“妈”还是可以看得清楚的,不应该把她老人家当做“妹妹”看待。
此外,如“书淫”成了“书谣”,恐怕也要使人费解。
这都是133页上的,同页还有“如有神助”,成了“神功”。
他如130页,“董桥被称为散文家”成了“被算为”,有点不大客气。同页“名乃文章”下漏了一个“著”字,语义不通。同页“所谓著名作家”成了“可谓”,这倒看得懂。
134页上,“台静农”加了水份,成了“静浓”。“残雪江山是六朝”成了是“云潮”,又加了水份。
135页,“不要以为董桥笔下时时是男欢女爱”,成了“时人是男欢女爱”。
138页,“散文须学、须识、须情”,成了“须清”。散文而清,当然好,只是寡情却不大好!
最末一段,在“香港文学不乏上乘之作”前,漏了“也证明”三个字,文意略欠完整。
最后删去了“你一定要看董桥”,这没有意见。
能把“妹妹”、“书谣”和“名乃文章”订正一下否?不胜感激!
柳苏
一九八九年四月
补白
柳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