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天觉得人不太舒服,躺着休息,找些旧报纸来解闷儿。一翻翻到一张九0年八月十四日的《人民日报·海外版》,看看旧新闻,挺有趣。忽然发现在第三版上有一条新闻的文字有问题。这条新闻的标题是《北京整顿字画市场》,里边有这么两句:
大量的伪劣字画竞相充斥市场……爱新觉罗·敏<SPS=0295>先生否认本家族中没有毓龙、兆裕此人,至于他们的字画,纯系伪造。(为了排印方便,原来的繁体字改用简体。下同。)
“充斥市场”好懂,前边安上个“竞相”就不好懂了。“本家族中没有毓龙、兆裕此人”,没有就是没有了,可又加以“否认”,那么究竟是有还是没有呢?“毓龙、兆裕此人……他们的字画……”,既是“此人”,那毓龙兆裕是一个人,可又有“他们”,那就只能是两个人,不知道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
接着在第四版上有一篇报道一位教授研究《越绝书》的,里边有一句是:
对该书形式、内容、语法、体例等逐一进行系统研究,并将之与《春秋》《汉书》及历代方志作了比较。
这“将之与”当然就是“拿来和”的意思了,可为什么要写成“将之与”呢?要用现代汉语,应该是“拿来和”;要用古代汉语,应该是“以与”;前面有“并”,那就连“以”字也不要,“并与”就行了。
第五版上有一条记内地在香港进修人员的座谈会,里边有一句:
我们在这里可以搭起友谊的桥<SPS=0574>。
查《辞海》,“<SPS=0574>”是房梁的“梁”的异体字,桥梁的“梁”从来不加“木”旁。
第六版上又有一个类似的问题。在记古巴女排来到北京的一条新闻里有一句是:
在首都机场,她向中国关心她的球迷表示,她的腿伤已痊愈。
这里边的“愈”字是“愈”字的后起的异体字。
一九五五年文化部和文改会联合发布的整理异体字的通知里说:从一九五六年二月一日起,全国出版的报纸、杂志、图书一律停止使用表中括弧内的异体字。翻印古书可作例外。这作废的异体字里边就有这个“愈”字和前边讲的“<SPS=0574>”字。
第八版上有一篇讲苏州的宝带桥的特写,里边有一句:
苏州的宝带桥……建有五十三个桥孔……这在国内造桥史上还是先例。
“先例”这个词没有这样的用法。“还是先例”应该是“还没有先例”。
看了这张旧报,触动了早就在脑子里折腾的关于汉字和汉文的问题。我说“汉文”,不说“汉语”,不是说谁说话都那么美好,只是因为说话如果不记录下来,影响不大,记录下来那就是“汉文”了。
汉字有什么问题呢?早年间,就说是百儿八十年以前吧,人们在公开场合写的字有一定标准,印书印报更不能马虎。可是汉字的笔划实在太多,所以很早就有所谓俗字,也就是“手头字”。但是这些字只能在私下流通,不能用于正式文件,更不能用来印书,除了在民间流通的唱本之类。这不但对于人民大众很不方便,对于国家普及识字教育也增加困难。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不久,国务院就公布了一批简体字,作为正式应用的文字。这些字的繁体只用来印古书,以及供书法家挥毫。同时也把许多字的异体淘汰了。这样,汉字之中有一部分只有一种写法;有一部分有繁体和简体两种写法,以简体为正式通用的写法,繁体的写法加以限制;没有字有三种写法。人民大众也都以为这样好,遵照执行。
如此相安无事有将近十年。忽然来了个“文化大革命”,大字报满天飞,什么希奇古怪的字都出现了。连文字改革委员会这样的国家专管单位,在造反派的压力下也公布了第二批简化字,有的字化得面目全非。虽然不久就停止试用以及最后正式报废,但是所起的消极作用已经相当广泛。现在大街小巷到处都能见到不合法的简写字。
同时,已经不作为通用字体的那些繁体字也静极思动。以香港影片的进口为契机,繁体字开始出现在银幕上,接着又出现在电视屏幕上,于是大为时行。于是大街小巷看到的汉字是繁繁简简,五光十色,有时连书刊上也不免出现混乱。《人民日报·海外版》是用繁体字排印的,可是记者、编辑、以及投稿人,不见得都在文字之学(不是专门意义的“文字学”)上下过工夫,抱定“多两笔比少两笔更保险”的信念,于是出现了“桥<SPS=0574>”和“痊愈”。
讲过汉字,再讲汉文。汉族人写文章,远的不说,从春秋战国算起,到本世纪初为止,二千几百年,基本上是一个格式,通称叫做文言。都二十世纪了,还按着二千年前老祖宗的模样写,实在混不下去了,于是来了个白话文运动,作为五四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经过三十多年的斗争,白话文终于胜利了,取得了统治的地位。可是白话文原来只是用来写写小说什么的,一旦要它主持大局,照顾全面,免不了缺这少那,只好四面八方取经。无论是词汇,是语法,都得实行“拿来主义”,从外国语拿,从文言拿。文言有二千多年的历史,词汇丰富,成语、典故多,白话文在这方面取精用宏,确实得益不少。可是现在离白话文取得全面胜利已经差不多半个世纪了,小时候受过文言训练的人越来越少了。多数人对文言词语的意义和用法了解得不够,往往只是人云亦云,用错了也不知道错。像上面引的“先例”的例子,“竞相充斥”的例子,都属于这一类。还有另外一类例子,不能说是误用,只能说是滥用;不是不明词义,而是由于记得几个文言字眼,也不管妥贴与否,胡乱堆砌。下面是我早些时在一本档次不低的刊物的开卷第一面上抄下来的句子:“却使我终卷之后近一周的时间怅然若失,颇为悚然”;“甚而声泪俱下,泣不成声”;“绝无鲁迅先生的尖锐和犀利”。凡此种种,是不是都可以叫做历史的包袱?至于“将之与”,那又是另一回事。我一直有这么一个印象,就是报纸上的纯粹新闻报道,也就是特写、小品等等以外的文字,总是不肯用“他、她、它”,非用“之、其”不可;不肯用“把”,非用“将”不可,如此等等。真是不懂为什么。于是就出现了“将之与……比较”、“逼其交出”、“送其回家”之类的怪物。
这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又有乱用外来词语以及独家制造、谁也不懂的名词术语问题,牵丝攀藤一连五六行谁也断不开句读的问题。这些今天都不谈,反正大家都领教过。
总之,汉字里边的乱写混用,汉文里边的食古不化、食洋不化,是当前叫人头痛的两个问题。
听说汉字和汉文将要在二十一世纪走出华人圈子,到广大世界去闯荡江湖,发挥威力,这真是叫人高兴可庆可贺的事情。不过我总希望在这二十世纪剩下的十年之内有人把它们二位的毛病给治治好再领它们出门。这样,我们留在家里的人也放心些。
吕叔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