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十日的空闲”,其实是郁氏“小说家言”。近读《王映霞自传》始大白真相:
一九三二年春,王女士“杭州女师”时代的好友刘怀瑜由杭来沪,郁、王二位即去旅舍看望刘女士。王、刘重逢,谈兴甚浓;郁氏遂留王住旅舍陪刘畅谈。次日郁氏又接王回寓所。无风竟然起浪。郁氏到家门却不入,旅即出走。王女士忆及,“后来他告诉我,他是怀疑我与怀瑜同性恋爱……他还告诉我,他在外面半个多月中,时常回来,躲在门外,看我和谁在一起,有谁来看望我”。(《王映霞自传》(四),中国台北《传记文学》一九八九年第十期)待郁氏“猫猫虎虎”完成了大写特写一位丑八怪似的女性虐待另一位“弱女子”的所谓“同性恋”的小说后,又若无其事地归来。
看来就在王、刘二女士于旅舍彻夜话旧时,郁氏亦灵感大发,走火入魔,即以之为“模特儿”,偿多年前创作《弱女子》之夙愿。但在小说的《后叙》中,真率的郁氏直言不讳,“这一篇小说,大约也将变作我作品之中的最恶劣的一篇”。然,有趣的是,当这篇小说于当年四月由上海湖风书局出版时,读者即赫然可见如下题辞:
谨以此书,献给我最亲爱,最尊敬的映霞。
一九三二年三月达夫上
补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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