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七年,蒋介石军事集团在上海资本家的支持下取得压倒其他政治势力的优势。然而不久,南京政府与上海资本家之间就出现了控制与反控制、利用与反利用的激烈争斗。“资本家们希望在南京政府中政治上有点发言权。”“他们大声疾呼在党内要直接有自己的代表,并且要求政府正式承认私人资本的合法性。类似商会、银行公会等上海资本家的组织,采取通电、请愿甚至以拒绝交税来威胁,想影响政府的政策。”然而,“蒋介石压制了这些政治热望。出于政治权力的成见,他不允许任何阶级或社会团体发展成为独立的力量。”“结果,蒋介石很快就把资本家制服在政府支配之下。商业团体有的被改组,或者被解散,有时甚至采用粗暴手段把它们直接变成对国民党负责。”总之,“蒋介石把资本家在党内和政府内的合法权利剥夺殆尽”。(11页)蒋介石政府为了削减上海资本家的政治作用,甚至不惜与上海有势力的流氓犯罪组织结成联盟,采用各种手法,甚至采用绑架等手段来对付资本家。
小科布尔把蒋介石集团这种政策的出发点称作“出于权力的成见”,或许与他所注意到的这种历史渊源关系有关:“传统的儒家政府一般说来,都把商人置于一种被支配的地位。”(310页)
对商人的抑制和剥夺,确实是中国历代专制主义政权共同推行的政策。
先秦时期,管商学派已经创立了重本抑末的学说。管子学派首先提出了区别本业和末业的主张,并力主“禁末”。《商君书》中进一步使本末理论极端化,认为治国“能事本而禁末者富”,主张通过“重关市之赋”等方式扼杀工商业。《韩非子》又把所谓“工商之民”列于“五蠹”之中,认为他们必定损害国家政务之本,鼓吹“明王治国之政,使其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以寡趣本务而趋末作。”秦汉大一统的专制主义帝国建立之后,以农为本,以工商为末的统治思想进一步系统化,抑商政策也得以全面推行。秦始皇发民谪戍边区,其中就包括商人及其子孙:贾人;尝有市籍者;父母、大父母尝有市籍者。实际上一入商人行列,三代都丧失了人身自由。汉武帝时仍然采取这一措施,史称“七科适”,其中四种人与商业活动有关。刘邦在平定天下,建立汉帝国之初,就宣布商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商人不能拥有兵器,禁止骑马。按照常规,商人还不能担任公职,不能享受政府给予的耕田使用权。《晋令》还规定,商贩必须戴特制的头巾,标明所侩卖的货物名称及本人姓名,一只脚穿白鞋,一只脚穿黑鞋。政府文告中称呼商人,往往使用“商贩丑竖”、“市井小人”一类蔑称。许多王朝都规定,商人不能服用金银锦绣,不能乘车骑马。商人的地位,长期低于一般平民。
在政府面临财政危机的非常时期,还常常采用超经济的强制手段对商人进行残酷的剥夺。汉武帝时代,曾经推行著名的“排富商大贾”的“告缗”制度。命令商贾一律向官府申报财产,依财产多寡征税,拒绝申报或申报不实者没入其财产,并罚“戍边一岁”。有能告发者奖励所没收财产的一半。于是财力在中等水平以上的商贾大抵都被告举而破产。司马迁记述说,“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产业。”商人宁肯把钱挥霍于“甘食好衣”一类生活消费方面,再也不敢积累财富了。
蒋介石集团一九二七年取得政权之后,为了筹集军费,也曾采取强硬手段迫使上海资本家认购数额庞大的公债,甚至逮捕银行家和商人及其亲属以勒索赎金。与蒋介石结盟的流氓组织青帮也“说服”有钱人缴纳“安全”保护费。(42页)这些作法,使人明显感觉到封建时代专制统治者的遗风。商界所有积极的和消极的反抗都被专制强权粉碎。一九二九年四月,中国工商业组织得最早作用也最为显著的一个团体上海总商会被强行改组。国民党要求新商会“须得遵守上海市党部的指导和训令,并且要受上海市行政当局的管辖”,所有商会的成员“必须信仰三民主义”。(71页)一九二九年十一月,上海公共租界和法租界的上海各路商界总联合会正式被解散。当时西方观察家有这样的评论:“这个行动提供了一个最生动的说明,说明上海市党部所要求和行使的绝对权威,就是把一切当地组织的建立控制在自己手中,将那些它不批准的组织镇压下去而换上自己的附庸。”(72页)专制强权发展到新的极点,从而为进一步的限制和剥夺铺平了道路。
东汉末期的汉灵帝曾经“作列肆于后宫,使诸采女贩卖”,他自己也着“商估服”饮宴为乐。西晋愍怀太子司马<SPS=1710>也曾经“于宫中为市”,他不仅“使人屠酤”,而且自己可以“手揣斤两,轻重不差”。东晋会稽王司马道子也曾经“使宫人为酒肆沽卖”。这些带有游戏性质的行为,在传统史家的正史中都被录为丑闻。然而事实上历代专制主义政府直接干预商业管理,政府官员直接经商久已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这就是所谓“官商”的传统。
一般所谓“贾”常指商贾,然而《仪礼·聘礼》中“贾人西面坐”,郑玄注:“贾人,在官知物价者”。《周礼·地官司徒·司市》:“以贾民禁伪而除诈”,郑玄注:“贾民,胥师贾师之属,必以贾民为之者,知物之情伪而实诈。”行政管理部门的“贾人”、“贾民”,作为熟悉市场规律的官吏,原本很可能确实出身商贾。正如汉武帝任用出身商人家庭的桑弘羊主持财政改革那样,很可能也引导政府部门直接经营商业,并取得较明显的效应。在桑弘羊的经济管理方式占主导地位的时代,西汉帝国实行了盐、铁、酒等政府专卖政策,垄断了最有利的商业经营,当时还推行“均输平准”的国家商业政策,由政府控制物价,并利用对物价的控制来调整贡输规划。汉武帝时代的这一制度,为后世创立了成功的样板。官营商业依靠行政特权牟取暴利,迫使私人商业紧缩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几乎成为历朝经济政策的通例。
在小科布尔笔下,当时的南京政府也越来越显著地卷入到工商业中。宋子文集团的“中国建设银公司”虽然自称是“纯商业性质的企业”,但事实上是倚仗着它的组织者与政府有关连这一优势而扩大商务规模的,当时人已经清楚地看到,它“是一个半官方机构”。(264页)“蒋介石指使南京政府在一九三五至一九三七年期间卷入到一系列工商业投资事业中去。”“那些建设计划都是完全为政府所有和由政府来经营的。”(284页)蒋介石控制的“全国资源委员会”更为关切军事方面的计划。一九三五年四月,他宣布开展“国民经济建设运动”,并自称“这个运动已经从对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的收归国家管理而开始了。”(285页)
“官商”的另一层涵义是官僚以个人身分直接参与工商业经营。东晋时江州刺史刘胤就曾“大殖财货,商贩百万”,他利用江州通漕之利营私,终至“以私废公”,影响了“公家”的漕运。刘宋时吴喜率兵平定西南时,利用军政权力“兴生求利,千端万绪,从西还,大<SPS=1464>小<SPS=1465>,爰及草舫,钱米布绢,无船不满。”官僚往往有免税特权,并且可以利用国家信息传递系统,关津盘稽,苛捐勒索,也都不对他们造成威胁。他们甚至还握有对于市场开闭和交通往来的管制权。清朝乾隆时权臣和<SPS=0836>伏法时,罪状也包括“通州、蓟州当铺、钱店赀本十余万,与民争利”。
《上海资本家与国民政府》一书中论述这种现象时有时采用“公私搅混”的说法。例如,书中写道:“宋子文日益卷入到很多‘私人’商业当中去”,其“公私关系和作用时常搅混在一起”。(276页)作者还指出,宋子文开办的“华南米业公司是南京政府官员们将公私目的搅混在一起的一个重要的例证。”从政治观点看,这个企业的活动加强了南京政府对政治上很敏感的广东和广西地区的控制,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官员们不是选择一个政府机构而是要让他们所控制的私人企业来执行这些业务活动,以便使他们在这个过程中能够获取厚利。”(278页)在南京政府这十年统治的最后几年中,“宋子文突出成为中国工商业方面最主要的人物”,“他极力推动了政府控制下的中国银行进行新的投资,又为全国经济委员会安排各种投资项目;他还和银行家们、各省省政府和国家机构组成了公私联合的投资集团;他大量地收买企业的控制权,开办各种交易的商业企业;他又与外国投资者合作。”他的力量“大大超过了”老的上海资本家。(281页)孔祥熙虽然不象宋子文那样积极使政府的力量卷入到工商业方面去并且狂热地追求私人投资,这或许是由于他担任财政部长这一重要职位而有所顾忌,“但是他的夫人宋霭龄和他的长子孔令侃,则是把很大的精力投入到工商业活动中去。特别是孔夫人,因为商业和金融投机而声名狼藉。”上海商界普遍地认为她利用从她丈夫那里得来的政府内部情报,掌握了市场的行情以及政府的行动的动向。(283页)
中国的政治学者和经济学者针对国民党政府的大官僚的通过把中国经济的控制权抓在手中来为自己发财致富创造条件的行为,创制出“官僚资本”这一富有时代气息的新的名号。其实,这种官商兼一的现象有着久远的历史渊源,并且体现出行政权力永远全能的政治文化传统。一九三九年,重庆大学商学院院长马寅初在抨击宋子文和孔祥熙那种公私不分的经济政策时,就曾经指控他们极力夺取交通业和金融业的控制权,压迫小商人并利用行政权力攫取私人的工厂的恶行。不过,“马寅初的抨击在一九四○年十二月以后暂时停息了,因为自那时起他被逮捕并被拘留达两年之久。”(305页)
以往的历史学者大致都忽视了这样一个历史事实,即工商业者往往是专制政府最顽强的反抗力量之一。
千百年来,在抑商政策的高压之下,商贾倚恃其经济形式独有的活力顽强地生存着。所谓“商贾小民,或忘法禁”,“巧黠难使”,体现出他们反正统的政治态度。通过曲折的发展道路,商人可以形成“众人慕效”的财力上的优势。西汉政治家晁错曾经惊叹这一社会阶层的神奇力量:“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他们在专制主义政治和轻商的社会舆论的夹缝中艰难经营,常常可以“车服之盛,拟则王侯”。不过,由于专制政府的压制和剥夺反复不已,“货殖之家,侯服玉食”往往只是变易无常的工商业兴衰史中暂见的现象。专制主义帝国对于工商业的压抑并非总是“暂禁以充府藏之急”,而是体现出历史延续性的治国务本之计,因而专制政府与工商业者之间控制与反控制、剥夺与反剥夺的斗争也持续了数千年。
工商业以其经济实力通过潜在的方式影响着政治权力,规定着政治权力,并且腐蚀着政治权力。历代“禁奢侈”运动实际上就是封建王朝防范政治权力“舍本农,趋商贾”的演变的努力。在政治动荡时期,工商业者还往往成为激进的反叛者。在秦末大起义中,刘邦集团中就有“屠狗卖缯”之徒,臧荼的部将栾布曾为“酒人保”,也参与过商务实践。在两汉之际的政治动乱中,王莽就死于商人杜吴之手。农民军中也多有出身商贾者,以致流传“灶下养,中郎将;烂羊胃,骑都尉;烂羊头,关内侯”的民谚。唐末大起义的领袖黄巢,也“本以贩盐为事”。在资本主义萌芽产生之后,工商业者对于专制政治的反抗倾向更为明显。
这种反抗尽管常常是脆弱无力的,然而它对于历史进步的积极意义依然值得肯定。
通过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这十年间上海的政治局势,也可以看到作为中国最有力量的经济集团的上海资产阶级对富有封建专制主义特色的国民党政府的反抗。上海资本家曾进行反对政府盘剥勒索的努力,对“官商”的兼并也进行过抗争。一九三二年五月,上海市商会、上海银行同业公会和上海钱业公会等组织还成立了废止内战大同盟会,他们通电全国所有的商会、银行公会、钱业公会和文化教育团体以及妇女协会,阐明其宗旨并邀请这些组织参加。同盟自称其唯一宗旨是制止内战,认为中国遭受外国欺辱的原因在于内部混乱,只有制止了国内冲突,中国才有可能抵御外侮。(133—136页)这种企图以请愿的方式废止内战的努力当然没有成功,不过,毕竟反映出这个阶级的一种积极的政治意向。正是由此出发,他们后来终于成为人民革命的重要同盟者。
小科布尔指出,“国民党政府是这样一个独裁政权,它追求的只是独断与专制而不是拥抱城市社会集团。”(12页)这一见解,与马克斯·韦伯所谓“根据官僚政治制度的统治来管理的复杂的整体”(《文明的历史脚步》199页),汤因比所谓“少数统治者的产物”(《历史研究》下册3页),等学说有共通之处。恩格斯说过,“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群众分离的公共权力”,是“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也曾指出历史上曾经存在“强有力的和不受限制的政府。”(《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当然,如何具体地分析中国资产阶级和旧政府之间的关系,还是一长期的课题,不是本文所能穷尽的。
(《上海资本家与国民党政府(一九二七——一九三七》),〔美〕小科布尔著,杨希孟、武莲珍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八八年八月第一版,2.95元)
王子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