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上面所说的填补空白的意义和较为严谨的学术态度这一总体特点外,该书对“七月诗派”的研究在许多具体问题上亦不乏真知灼见。例如,关于胡风的诗歌美学思想,一直是研究“七月诗派”的一个重点,同时也是一个难点。胡风作为“七月诗派”的组织者和扶植者,其诗歌美学主张正是这一流派得以形成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是对该派诗歌创作实践的理论总结。该书辟专章讨论“七月诗派与胡风的诗歌美学”之间的关系,在著者看来,胡风的诗歌美学,是一种具有主体性色彩的现实主义诗歌美学。“胡风的现实主义诗歌美学,是我国现代诗歌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把现实主义的文艺理论运用于诗歌美学,特别重视诗歌创作的主体性,强调诗人的感觉、情绪以及独特风格等的重要性,强调‘主观战斗精神’与现实人生(对象)的高度融合,以创造无愧于时代的新奇的歌声。”这样的看法虽然并不一定都特别新颖深刻,但作为基本结论看,是符合胡风诗歌美学思想的实际的,因而是准确的。不过,要透彻理解胡风的诗歌美学思想并给予恰当的评价并非易事。除开政治上的偏见之外,困难首先在于胡风诗歌美学思想的丰富性以及随之而来的驳杂的特点。其次是胡风诗歌美学主张在形诸语言文字时,由于其敏锐而独特的感受性质,总是难于在习惯术语中就范,而宁可自铸新词,造成一定的理解困难。这就要求在阅读胡风的评论文字时,不仅只是靠常识和语言习惯加以推断,而是还要用心去仔细发现,方能得其真谛或识其谬误。而要真正做到这一点,真是谈何容易!此外,胡风的诗学理论本身尚有一些较为严重的内在矛盾(如胡风既坚决主张为人生的现实主义文学而又企图放弃作为现实主义哲学基础的唯物论的反映论去强调所谓“主观战斗精神”)。这种理论上的内在矛盾既为胡风本人、也为他的批评者所忽视。因此常常是各执一辞,莫衷一是。本书的著者或许可以在已有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探讨,以推动对胡风美学思想的深入研究。在“七月诗派”作为一个诗歌流派的诗美特质方面,著者提出了一些独到而富有概括力的见解。该书在“七月诗派的诗美追求”一章中,从五个方面概括了“七月诗派”共同的诗美追求,归结到一点,就是对于自由体新诗的新的自觉和对于新诗散文美的发现和创造。早期白话新诗在感应时代精神,冲击封建旧文学方面不遗余力,自身的建设却未免粗疏,随后不断招来种种诟病。在这种情况下,新诗创作一方面“向内转”,企图从内在的诗质方面扬弃早期新诗一览无余的“大白话”,遂产生了李金发以至戴望舒等人的象征诗和现代派诗;另一方面,以闻一多为代表的新月派则提倡新格律诗,希望给新诗建立某些外部形式规范,使自由诗不致因为过于自由而毫无规律可寻。应该说,上述两方面的努力是新诗发展中艺术规律作用的正常现象,在促进新诗发展上自有其地位和作用。问题是,在二十世纪前期的中国,尤其是在抗日战争爆发后所产生的民族民主革命战争的洪流里,诗与文学究竟应当担负怎样的责任并接受时代的选择?对此,胡风在一九三九年曾作了这样的回答:“今天,为了表现从实际生活得来的诗人底真实情绪,就不得不打破向来的传统,或者说,就不得不继承而且发展诗史上的革命传统,采取了自由奔放的形式”(《略观战争以来的诗》)。这里所说的“自由奔放的形式”也就是指的自由体新诗。而艾青在同年提出的“诗的散文美”更是从理论上确立起新诗自己的美学目标。显然,胡风以及“七月”诗人从对时代的感应出发,相当自觉地实行了战士与诗人的结合,继承了新诗的自由体诗的主流,在新的时代和艺术水准上促进了新诗的发展和成熟。
当然,本书也存在一些不足或值得深入探讨的地方。如注重了对“七月诗派”介绍和研究的全面性和系统性,而似乎忽视了对一些问题作更为深入的、力创新意的探讨。另一方面,著者在论析到现代诗歌的若干现象时,注重联系中国古代诗论进行贯通古今的阐发,却较为忽视新诗的新质并联系现代诗学理论作新的探索。此外,诗人论中缺少对胡风诗歌创作的集中评析,一些诗人论赏析过细,亦使人觉得有美中不足之憾。但本书和即将出版的《胡风诗全编》、《胡风研究论文集》一样,都将进一步推动对“七月诗派”的研究。
(《诗神·炼狱·白色花》,刘扬烈著,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十二月版,7.50元)
品书录
晓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