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一个观点不顺眼,心头就陡起批判的念头,这在今天显得有点蠢了。然而,老实说,我读了诺齐克的《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就不觉产生这样的念头——在今天,一个人得留神自己因产生这种念头而显得比较可笑。
我觉得,诺齐克的伦理学说,是一种被“冷酷”地阐述出来的伦理学说。它不仅与我们一直信奉的美好品质——如自我牺牲精神等——相对立;而且,他反对社会再分配的论述,令人疑心是在为不公正的占有,为贫富悬殊的差距而辩护。我得承认,在我折服于他精细的设问与引伸的同时,我的情感和良心一直在怀疑作者本身是否正义。
诺齐克是在证明现实的占有如何在伦理上不可侵犯。如果给人“划线”,我们也许会很敏感地断定诺齐克是在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平等的现实辩护。但是这样做就够了吗,这样做了,我们就可以不去理会他在伦理学上那一套机智的类比和诘问吗?
作为一部反驳罗尔斯《正义论》的作品,诺齐克的这本书充满了机智的追问。例如罗尔斯认为个人天赋是一种公共资源,应该运用差别原则对天赋所得进行再分配。而诺齐克就追问:“你的眼睛已经用了五年,能否把它献给盲人用呢?”这样的诘问似乎是在“搅理”;但是,一个原则不是必须经受这样的追问,才充分、彻底吗?这个例子很能代表诺齐克在本书中的论述风格:第一,一切伦理原则必须彻底,否则宁可没有这些原则;第二,持一种保守主义的立场,在个人权利界限之外,能没有什么就没有什么好了;能不做什么,就不要做什么。
诺齐克的论述中充满了类比和假设情境,这与他要攻击的罗尔斯的《正义论》充满了成套的“原则”刚好形成有意思的对比。由于诺齐克的论辩往往是通过类推展开的,因此,他也会有一个毛病,就是不考虑事物的异质性,一类推,就把问题扯得没边儿了。这可能达到颠覆对方命题的目的,但是也难藉此建立自己的命题。然而,诺齐克的优势,似乎在于他不作命题——因为他持一种保守的态度。关于公平的伦理学,离不开逻辑,离不开假设,但他们毕竟是论述现实生活中的公平问题的。诺齐克指责罗尔斯理论“描述了一个抽象地产生结果的过程”,但是他自己用来论述的武器,则是一些具体的,虽然也是现实生活的细节,但是毕竟远离现实的社会矛盾的细节。比如,在论述税收的不正义时,他就问你:如果向一个看电影的人征税的话,那为什么不向一个喜爱凝视落日的人征税呢——这两个人只是有着不同喜好而已。这样的辩驳,已经有古希腊“智者”的诡辩风格了。
罗尔斯和诺齐克,不仅是一对观点不同的论争中的伦理学家,他们对于读者构成了一个富于张力的伦理学空间:告诉我仅有正义直觉本身是不够的;正义的问题,既是一个浸泡在日常情感、良心中的话题,也是一个需要用精细的逻辑工具深入追问的话题。
(《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美〕罗伯特·诺齐克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九二年三月版,7.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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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