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做事,总该先想好了再去做。当然想好了未必能做好,但若想不好却能做好,似乎更加不可思议,意识形态对于一场革命的意义也是一样。读了《太平天国宗教》、《洪秀全集》等书后,觉得太平天国以上帝教为核心的意识形态怎么很像是一个中西混血但先天不足的畸儿,它继承的不是双方的优点,而是双方的缺点或弱点。洋为中用的目的无疑是取长补短,而它恰恰相反。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它让人难以认真对待,更难想象它会有持久的生命力。历史证明,上帝教的影响从未越出过太平天国的时空范围,甚至在天国消亡之前,它已经处于自行瓦解之中。或者可以说,正是由于上帝教这一精神支柱本身的种种谬误,才导致了天国内部的自相残杀、人心涣散、节节败退。纵然有如此众多的天才将领和奋不顾身的士卒,也未能挽救其失败的命运。
鸦片战争后,中国人对西方文化茫然不知所措。洪秀全可以说是第一个采取“拿来主义”的人,这是要有点勇气的。而且拿来的是意识形态,不仅拿来,还把它作为“体”来对待。他借用了基督教的上帝,但他并不理解基督教的精神。他是按中国人对玉皇大帝的理解来理解上帝的,并据此对上帝进行了一番中国化的改造。改造的结果使基督教面目全非,使他的“洋兄弟”忍无可忍。尽管基督教内部派别繁多,但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会和上帝教认同,任何一本基督教的历史都不会把上帝教包括在内。应该说,洪秀全原本是希望和西方基督教认同的。虽然他的上帝可以追溯到中国盘古至三代的那个上帝,但他毕竟首先是从《劝世良言》这本宣传基督教的小册子中发现他的上帝的。况且他遵奉《圣经》、追随基督、创立天国,这些均非国粹,足见他是以基督教为蓝本在创建上帝教的。日后,他自知难与洋兄弟妥协,但也始终未与基督教公开决裂。
那么,洪秀全到底犯了什么基督教的大忌,以至于被视为不可容忍的异端呢?概括有三:一是自称上帝亲子、基督胞弟;二是默认并支持杨秀清、萧朝贵自称天父天兄下凡传言的做法;三是修改《圣经》。从古至今,大概没有一个基督徒敢于试图去做上述任何一项的。在他们看来,这些远比单纯异教来得可怕。难怪有个英国人说:“若在天主教时代,罗马教皇早就把他烧死了。”
当然,被教皇烧死很可能是一种荣耀,问题也不在于洪秀全的上帝教是否被基督教认可。说到底,基督教也是人的产物,洪秀全洋为中用,改造基督教为太平天国服务也未尝不可。问题在于,洪秀全是如何改造基督教的?改造的结果是进步呢还是倒退?是有利于19世纪中叶的中国迈向现代呢,还是不利于这一进程?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新编》中说:“洪秀全和太平天国如果统一了中国,那就要使中国倒退几个世纪。”这话说得有点极端,但不是没有道理的。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已经发表《共产党宣言》的年代,上帝教显然不是当时最先进的意识形态,甚至也比不上它的直接对手儒学或基督教。
任何一种能够上百几千年地统治人们思想的意识形态,肯定具有某种内在的平衡,起码能够自圆其说。同时,它还需要有一定的伸缩性和可塑性,留有与时代同步发展的余地,以便后来人能对它修正更新、反复使用。儒学和基督教都是成功非凡的意识形态,决非轻易能被取代的。儒学无神,基督教有神,从这不同的基本点出发,各自有一套维持平衡的逻辑和机制。儒学因为无神,故必须以三纲五常等宗法礼教来加强外在权威;同时强调性善,注重个人的修身养性以自律。二者的协调统一便是仁政。儒家对专制君主制的认同及其上尊下卑的等级观念是与现代思想相抵触的,但它闪烁着人本主义的光辉,具有实用理性的精神和雍容大度的智慧,故而两千年来能被不同阶层的中国人所接受。
基督教的中心则是一个无所不能、至高无上的造物主——上帝。神权无疑是对人权的压抑,但人借助神来超越自身,建立一个无形的超验世界,这对人的灵魂不无积极意义,至少能遏止某些人的野心。有神在,凡是人都必须有所畏惧。因为存在着最高权威和最终审判者,基督教就可以而且必然持性恶论,否则人性本善,又何需上帝?所以伴随着创世说必然还有原罪说,由于人类堕落,才必须依赖上帝、信奉耶稣以求拯救。由于人类堕落,每个人必须反思忏悔,保持谦卑,还必须对可以被腐蚀的人和权力实行监督。也由于人类堕落,在人世间不平等的个人在上帝面前都成了平等的罪人。况且灵魂是上帝给的,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价值、意义和权利。上帝是每个人的上帝,由着每个人去想象去信仰,这个好处是任何一个被神化的人所无法比拟的。基督徒在对冥冥之中的绝对权威保持信仰、遵守人神契约时,也就获得了精神支柱,相信了人类平等。到了近代,基督教国家以人权否定神权后,便比较顺利地创立了立宪制、选举制和议会制等现代民主制度。
洪秀全接受了儒家君君臣臣的纲常伦理,却丢弃了它的人本主义以及它“吾日三省吾身”的内圣精神。他接受了基督教的上帝天堂地狱,却拒绝了它的灵魂至上、原始平等和关于“罪”的概念。这一取一舍再加上落后的民间宗教迷信,使上帝教成为一种缺乏生命力,缺乏内在平衡的意识形态。它经不起逻辑的推敲,更不具有时代的先进性,与文明的发展、科学的发展都不相一致,完全不具备带领中国走出中世纪的理论力量。
洪秀全自称上帝亲子,是以神权强化君权,是将基督教的上帝和中国的“天子”合二而一,这比欧洲的国王和罗马教皇的权力加在一起还要大。洪秀全说起天国的事来就好象家里的事一样,连“圣灵”的头衔也能赏给杨秀清这样一个活人。他将自己变成人神合一的偶像,“万国独一真主”,再加上政教合一的体制,使自己远比他推翻的诸多偶像更为可怕。在上帝的名义下, 基督徒还可以推翻暴君。在官逼民反的情况下,中国农民也能举起“替天行道”的义旗。但洪秀全是上帝的宠子,奉命下凡,掌管人间生杀大权。谁能和他平等?他是永远不会错的,也是绝对不能反对的,自然更无人可以监督和钳制他。《天父诗》中写得一清二楚:“万事爷哥朕作主”,“敬主方是真敬天”,“只有人错无天错,只有臣错无主错”,“生杀由天子,诸官莫得违。”完全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老调。
但实际上,洪秀全的绝对权力是受到挑战的,那就是杨、萧的天父天兄托体下凡。若论洪秀全早年所受的儒家教育,大概不至于想出这等手段。但当时“拜上帝会”正值低谷,萧、杨利用当地“降僮”习俗,假扮天兄天父下凡、起到了鼓舞士气团结人心的作用。何况那时期的天父下凡圣旨都是在树立洪秀全的权威,洪秀全也没有必要反对。如东乡下凡圣旨为:“众小尔们要一心扶主,不得大胆。我差尔主下凡作天主,他出一言是旨,是天命。尔们要遵,一个不顾主顾王都难”。“下凡”树立了洪秀全真命天子的地位,以此换取了洪秀全对“下凡”的承认。
天父天子两大不可挑战的权威同时并存必然埋下权力斗争的隐患。杨秀清的军事和行政才能明显高于洪秀全,在太平天国前期的成就中可谓“功高震主”。建都天京后,他“威风张扬,不知自忌”,公然以天父身份钳制洪秀全,直至逼封万岁,杖责洪四十大板等。洪杨之间形成了一种奇怪的并列权威和双重身份:君为天子,臣为天父。作为君臣,杨必须服从洪。但当杨以天父名义下凡时,洪又必须跪拜听命。在所谓“天无二日,民无二主”的绝对君主制下,不存在公平竞争的可能,解决问题的手段便只能是阴谋和杀戮,洪杨之间无法调和的矛盾终于酿成残酷火并,非一死不能了之。
如果一个人像洪秀全那样做个升天异梦,就能自称上帝亲子;像杨秀清那样生场病,就可假扮上帝附体,那么谁不能那样做呢?那该出现多少上帝和天子呢?上帝又还能剩下多少权威呢?所以基督教是绝对不允许这类荒谬行径的。基督教历史上也有过替上帝传言的先知,但先知决不能假扮上帝或自称天子。而且自《圣经》成书后,神迹启示便被认为已经终止,上帝不再直接传话于人,一切皆以《圣经》为准。若自称得到上帝神谕便已经犯了大忌,就该逐出教会。《圣经》是基督教最高的权威,尤其在新教中,由于不再受教廷管辖,《圣经》便是唯一的权威。在一个基督徒眼里,洪秀全修改《圣经》的狂妄也就可想而知了。
那么,洪秀全为何要修改《圣经》呢?他倒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太平天国开始发行的《圣经》并未经过修改,可是在和洋人打交道的过程中,洪秀全慢慢意识到《圣经》不能提供他所自封的那些权威的依据,这使他在辩论中处于劣势。于是他要把它修改得适合自己的天子地位,改掉所有他不接受或不喜欢的部分和字句。他的批注也大多为自己树碑立传,如《马太福音》27:40的批注为:“三点是洪,三日是洪日。太兄隐诏洪日作主,复建上帝已毁之殿。钦此。”
基督教的上帝是纯灵,虽然也称耶稣是上帝之子,但只是象征性的,因为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上帝无论如何是不会有亲属的,连天主教的神职人员也不能结婚。马丁·路德虽然为新教打破了这一禁忌,但也不至于给上帝成家。只有强调纯灵,才能保持上帝的完美,才能防止神的人化和人的神化。洪秀全对基督教的这一精神一无所知,他不分世俗和神圣,只会按照中国民间的神仙观,把中国宗法社会的那一套全部强加给上帝,居然配成天父天母、天兄天嫂,并且把自己和上帝说成是肉体的生育关系,自称“未有天地之先,既蒙天父上帝原配即是天妈肚肠生出”。他还把自己的子子孙孙列为上帝的直系后裔,就差没有像给自己建立后宫那样给上帝纳妃了。不过他亲见的天堂中也是“无数娇娥美女”。西方传教士对这种不折不扣的亵渎上帝的行为自然不能不表示惶恐,但是洪秀全却不可能对此妥协。因为如果他撤回这些自封的头衔,那么他的一切权威就都丧失依据,他就要降回到一个凡人的地位,他的上帝教也就要崩溃。所以他宁肯与传教士决裂,也不能否认自己的神性,于是他不得不从根本上着手去修改《圣经》。
建都天京后,洪秀全基本上不再露面,天京事变后更居深宫不出,原来他除了懒于染指俗务和忙于训斥宫女外,还在从事一项空前绝后的事业。说空前绝后大概并不过分,因为不接受《圣经》的人有的是,但企图修改《圣经》的人却闻所未闻,这也说明洪秀全还是想和基督教认同的,否则他就不必费这份神了。逐字逐句地修改一部《圣经》确实是个大工程,耗费了洪秀全晚年的主要精力。他把修改后出版的《旧约》和《新约》称为《钦定旧沼》和《钦定前诏》,再将天父天兄下凡的传言和其他一些天国文诏汇集成《真诏》,其地位在前二者之上。
《圣经》既是上帝的话,修改《圣经》即修改上帝的话,也就是把自己凌驾于上帝之上,这在基督教中自然是不可想象的。这一次,洪秀全又是通过天父下凡声称“爷知《新约》有错记”和“朕来乃是成约书”来为自己辩护,但天父下凡本身就不能被基督教承认,这种辩护也就无法成立。如果《圣经》可以随意修改的话,那么《圣经》就彻底丧失权威,只剩下洪秀全这位修改者的权威了。但是反过来说,如果《圣经》失去了权威,洪秀全的权威又从何而来呢?
革命是需要权威的,然而随着天国的发展,洪秀全为自己树立的权威主要已经不是革命的需要,而是他个人的需要了。人神合一的地位极大地刺激了洪杨等人的个人权欲,可怜上帝教的意识形态既不能迫使个人灵魂的反省,又不能提供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腐败便无孔不入地侵入天国的机体,从核心处开始起作用。太平天国的有利条件在于腐败的清政府造就了一大批赤贫的农民,他们有着天然的义愤,能置生死于不顾,杀富济贫、平均地权的口号仍然是动员他们的最大力量。遗憾的是,天国虽然建立,小天堂的诺言却难以兑现。绝对平均主义的《天朝田亩制度》缺乏现实可行性,洪仁<SPS=0827>的《资政新篇》也是曲高和寡。最令人痛心的是,上帝教所宣传的一切平等首先遭到创立者们自己的践踏。他们摧毁了包括孔子在内的所有偶像,却自称“首义诸王上应天象”,一个个建立起自己人神合一的偶像。他们一边说人人平等,四海之内皆为兄弟姐妹,一边却是千岁万岁, 等级森严;一边鼓励士兵艰苦奋斗,一边自己大兴土木,修建奢华的王府;一边是普通军民必须男女分馆,虽夫妻不能同居,一边是天王颁布《多妻诏》,各级王爷按数娶妻,“自高而低,依级递减,上多下少,切莫妒忌”;《多妻诏》还说:“天父造出亚当,婚配夏娃。当初仅有一夫一妻,这是正确的。如今天父又曰,妻子的数目应是多个。”附体下凡的意义由此可见一斑。奈何“天父杀天兄”后,装神弄鬼的花招不攻自破。到最后,洪秀全只好借助封官进爵来提高士气,居然封王二千七百多个,一时间天京遍地是王爷。在洪秀全教训后宫的大量诗篇中,随处可见这样的句子:“永远威风配天王”,“各为丈夫坐江山”,“一下炼好永远贵,万载得企娘娘位。”洪秀全在揭竿而起时是个英雄,迎合了时代潮流和民众愿望。他当天王后的作为却表明他意识陈旧,并未超出“打天下坐天下”的改朝换代思想,绝无可能领导中国进入现代。
太平天国是一次以上帝的名义“斩邪留正”,荡涤社会污浊,创立天国的革命。这一出发点和早两个多世纪的英国清教徒移居北美建立“山巅之城”何其相似,但是他们的做法和结果又何其不相似。清教徒实行的是选举制、议会制,是对上帝的虔敬畏惧,是对权力的严格监督,没有一个人能够狂妄地自居于上帝与法律之上。相比之下,清教徒的抗腐蚀性确实令人赞叹。清教历二百余年而自然消亡,为美国精神的形成作出了自己不可磨灭的贡献。当然,北美的蛮荒和金陵的豪华是不能相比的,环境不变,冲出传统必定难上加难。太平天国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次打倒皇帝做皇帝的农民革命,这至少说明人们从此悟到此路不通。观念不革新,社会是不会革新的。只有改变体制,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官逼民反”——“群雄逐鹿”——“鹿死谁手”——“朕即国家”的传统模式,以及由此引起的无休止的争夺和灾难。孙中山先生说过:“洪氏之覆亡,知有民族而不知有民权,知有君主而不知有民主,此曾国藩诸人所以得奏满清中兴之绩也。”其实根据阶级分析的观点,中国的农民起义好象永远也不可能成功,因为一旦成功,不是胜利果实被地主阶级窃取,就是农民领袖蜕变为封建地主阶级的总代表——皇帝。太平天国到底是一次失败的农民起义呢,还是另一个封建王朝的覆没?不可否认,洪秀全毕竟是建立了一个王朝,尝到了当“万岁”滋味的呀。
(《太平天国宗教》,夏春涛著,南京大学出版社一九九二年版,6元)
钱满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