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城陷,宫中火起,帝不知所终。(《明史·四卷》)坐上了皇帝宝座的朱棣哪里放心得下“不知所终”,于是在全国搜了个天翻地覆,他的死对头仍然“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才有了郑和下西洋的“壮举”:
成祖疑惠帝(即建文帝)亡海外,欲踪迹之,且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永乐三年(1405年)六月命(郑)和及侪王景弘等通使西洋。(《明史·三○四卷》)
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主要目的是“欲踪迹之”,后面的“且欲”,谁都看得出来只是次要目标。徐先生把郑和下西洋的次要目标当做了唯一目标,提都不提“欲踪迹之”,这也并非他的“创造”,近几十年来很多历史学家都抱如此观点。怪就怪在这里:《明史》和《汉书》同属“二十四史”,又不是什么“孤本难寻”,随便哪个图书馆里都找得到。为什么视而不见呢?
也许存在着一种“伟大情结”,总想在历史上出现过的一些人物和事件上面罩以“伟大”的光环。为此,很多情况下便不得不混淆主观目的和实际后果的不同。
西谚云:种下龙种,收获跳蚤。焉知在历史事件中不会“种下跳蚤,收获龙种”?郑和下西洋如此,其他很多亦如此。后果的辉煌不意味着目的一定也辉煌。哥伦布意外地发现美洲大陆,达·伽马发现到印度的航线,主要目的都是为了更便于获得东方中国、印度的香料、象牙和黄金。如果硬给他们戴高帽子,说是“为了欧亚美三大洲人民的友谊”,“为了发展地理科学”,岂不荒谬?十字军东征确实促进了东西方之间科学文化的交流,但它最初的起因却是为了掠夺。
说《读书》
四川 侯志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