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一点讲,在殖民扩张的历史过程中,相伴生的一个文学现象,就是殖民者以他们的“白人中心主义”、“白人至上”的文化地位,利用其语言优势、先进的印刷发行手段,将殖民地居民的历史、神话、传说和民间故事作为自己的创作素材,写入他们的文学作品,进而成为他们的文化组成部分。现在重新审理这一行为,许多第三世界作家认为,那既是对他人创作素材的盗用,声音(发言权)的盗用,文化上的篡改,同时也是对他人自我阐释权利的无视甚至剥夺。
印地安作家贝丝·布兰特曾就这个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她的态度鲜明而直接:
我不认为只有印第安人能写印地安人。但是你们不能偷走我的故事然后把它说成是你们自己的。你们不能偷走我的精神然后把它说成是你们的。这是北美洲的历史;被盗走的财富,被盗走的生命,被盗走的梦想,被盗走的灵性。如果你们的历史是文化统治的历史,你们必须认识清楚并且对这段历史讲真话。你们必须承认这段历史,然后你们才可能得到写我的允许。(《世界文学》一九九四年第六期)
在我看来,这一番话不同寻常,它反映了加拿大土著作家们的新觉醒,是他们意识到并有勇气提出的争取自我阐释权的自主意识的表现。
以美国为例,便可在最能代表所谓“美国文化”的、形成固定模式的“西部故事”中,看到大量对印地安人生活素材的盗用,对他们民间习俗的恣意扭曲,进而对整个印地安人、印地安人的民族精神的丑化。那些由白人作者编写的故事给人留下的印象是:印地安人是凶残的、没有正常人的情感;他们以割下陌生人或对方的头皮为荣耀,就连他们的日常分配、习惯使用的决断与评判方式也充满暴力和流血。在以往的影视屏幕、文学作品中我们所看到的更多的是这样的形象。
但这只是白人的、殖民者的历史叙述。
美国有个一年一度极为隆重的民间节日——“感恩节”。不了解这一节庆由来的局外人,常常以为它带有某种宗教色彩,是基督信徒对上帝的感恩活动。但是在《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将“感恩节”解释为:美国的庆祝一年收成和吉庆为活动的全国性假日。这样看来这一节日并没有宗教因素。按照书面的记载它始于一六二一年,当时的普利茅斯总督W.布雷德福邀请邻近的印地安人共庆丰收,举行了三天的狂欢活动。到了十九世纪末,感恩节风行新英格兰各地。一八六三年林肯总统正式宣布感恩节为国定假日。就是这样一个早已变为美国全民性传统假日,带给我们一个历史信息:早在一六二一年,当时的白人移民同土著印地安人相处得比较和睦。这是有历史根据的。如果察看一下美国地图,对照相关的历史就会发现,普利茅斯这海边的港口,无疑是踏上美洲的第一批白人移民的落脚地。就是那批初始移民,当他们面临最难熬、断绝了食粮、坐以待毙的严冬时,意外地得到当地印地安人的无私帮助。后来的感恩活动大致上源自于此,或者说至少包含了这一历史因素。由此看来,印地安人过去不曾凶残,现在也不凶狠,但为什么影视屏幕上很少看到印地安人的真实形象?看到延续数百年的对印地安人血腥屠杀、恣意驱赶的那一段真实历史?为什么至今世人仍感觉不到白人社会对建立在印地安人部族废墟之上污迹斑斑历史的自觉反省?
显而易见,在两种文化之间,特别是在殖民统治与被统治之间,入侵并成为主导的文化与土著文化之间,强力集团与弱势集团之间,确实存在着“声音的盗用”。这一度被忽略的现象在世界文学史中,在标榜着进步与文明的各种形式的文化考察中,确实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而美洲印地安人的“声音”被盗用的直接后果,极端扭曲了印地安人的民族形象,甚至歪曲了人类文明史。
一位研究印地安文化的专家在《文化的边疆》一书中,以翔实的资料证实:
印地安人的人际关系是建立在平等友爱的基础上的。夫妻之爱虽缺乏现代人的浪漫多姿,但亦有其动人之处。丈夫为生病的妻子寻找药物,不惜徒步跋涉四十英里以外;丧偶的悲哀能够持续数年;为爱情铤而走险,带着心爱的姑娘远走他乡的故事,也有所闻。亲子之爱在印地安人乃是自然的流露,未成年的孩子受到全体氏族成员的关心爱护。即使那些被掳的白人和异族人,也极少遭到虐待,为部落所收养者为数甚多。他们从不奸淫被掳的妇女,因为这些人一旦获得收养便成为他们的姐妹,而同族之间的性行为,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据说,一些收养在部落的白人,多不愿重返白人社会,因为他们感觉在部落社会有爱心亲情可依。即使用现在的标准来衡量,印地安人所具有的基本品质也是值得赞美的。他们正直、诚实、勇敢、自尊、热爱自由,注重友情,富有责任感和同情心。……有些长期在部落生活的白人发现,印地安人的确比白人更仁厚善良,道德水准更高。(引自李剑鸣《文化的边疆》,天津人民版)
这段简约的文字勾画出印地安人的生活原貌,或者说接近了他们若干年前的真实形象,同那些深含殖民主义意味的话语形成强烈反差。在这里,如果仅仅将同一对象的两种截然相反的述说,理解为在不同的时间与地点、来自两个不同文化中心的话语方式,而无视其中的对应关系,无疑令人费解。在这一组不可忽略的对应关系中即隐含着强者对弱者的抑制,同时也是一种文化上的强权行为,甚至可以说是造成不同种族之间矛盾与冲突的潜在因素。
为什么在这里提出“声音的盗用”?
我想这一问题的提出,与文学的特性有关。按照文学理论家里蒙·凯南在其专著《叙事虚构作品》提出的观点,任何民族的文学作品同属于叙事虚构的范围,而她给“叙事虚构作品”下的定义是:叙述一系列虚构事件的作品。她认为:“一篇叙事作品所能做的一切就是创造一种幻觉,一种效果,一种貌似‘模仿’的假象”。如果以里蒙·凯南对文学的理解,同加拿大籍印地安作家贝丝·布兰特关于“声音被盗用”的言论联系在一起,可以看出一个显而易见的现象,当不同国度、不同种族的作者、使用了另一种族(或民族)的文学素材(包括历史、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生活习俗),必然按照文学创造的自身规律行事,也就是按照叙事虚构作品的方式去结构。他要把记忆中的现实事件转变为文学意义上的事件,这一转换过程中将要重新安排事件的时间顺序、设置因果关系,注入作者本人的想象、情感、价值判断,并重新勾画人物的形象。这是必不可少的技巧性操作,操作的结果待作品呈现时,推出一个似是而非,妙在似与不似之间,旨在激发读者的想象与幻觉、相对于真实现实与真实环境的模拟物。在这一作品中,尽管作者巧妙地使自己成为“隐含的作者”,采用假托或潜隐的方式,不论他借用第二人称或第三人称,仍在潜移默化的变为某一文化的直接参与(或改写)者,尽管他的作品构筑的是另一种族的生存环境,但在作品中显露的仍是他所代表的“声音”。这就形成了加拿大土著作家指责的“声音的盗用”现象。这样的文学范例并不少见,比如英国作家吉卜林,他虽然出生在印度,并在印度大半生时光,以印度生活素材开始自己的文学创作,他的长篇小说《基姆》、短篇小说《越过火焰》、《伊姆雷的归来》等一大批作品,是以印度生活为原型,以印度的故事为创作材料;尽管他在作品中揭露了印度白人殖民者的嘴脸,对印度民众遭受殖民奴役的境遇投入了或多或少的同情,但他的创作还是英国文化的组成部分,并且与英帝国主义的殖民扩张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他仍被称为“英国的巴尔扎克”“狄更斯的继承人”,他倾注在那些以印度生活为素材的作品中的思想,也是打上了地地道道的英国殖民扩张的标记。在诺贝尔文学奖的授奖大会上由奥·威尔森宣读的授奖词,以赞扬的口气概括了吉卜林的思想,他说:“……《七海》(一八九六)这组诗歌透露出吉卜林是一个帝国主义者,是一个版图包括全球的帝国的公民。在所有纯文学的作家里,为加强英国和它的殖民地之间的联系作出了最大贡献的,无疑要算吉卜林了。”这一评语点出吉卜林思想的精髓,甚至在他受印度神话传说影响而创作的动物故事中,也会看到以鼓吹秩序为主调、强调“奋斗,尽责和服从”的白人殖民者的意志。与此相类同的现象,还可从英国作家康拉德、美国作家库珀的一部部长久以来被视为古典精品的长篇巨著中理出大致相同的脉络。不容忽视的是,由此奠定的无视另一种族历史、遮蔽或改写其现实、随意抽取其精神、盗用其文化资源的习惯,形成了一种随意性轻松的写作方式、一种同传统相类似的定式,影响至今。
谈到当代文学、以及相关的文化现象,仍有一些不能不引起特别注意的易于引发冲突的征兆,正如加拿大籍印地安作家贝丝·布兰特提醒世人引以为戒的,“声音的盗用”至今仍相当普遍地存在于以各种符号文字虚构的艺术作品中,其直接后果不啻是盗走某一种族、某一生存群体的“声音”,触发的或许是远比以往更为激烈的文化冲突。
现在可以明确,“声音的盗用”主要是指某一种族的“自我阐释权”为他人所盗用。当然这一复杂的话题同样涉及民族情感、民族自尊心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那么,下面还有一个与此相似的问题提出:在多民族构成的国家里,不同民族间的文学交往、相互借鉴、相互融通,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对另一民族文化资源的占有与借用,这种现象是否含有“盗用”的性质,或者说潜藏着某种麻烦?
这是容易被人们忽略的问题,但又不能不引人深思。近年来在中国文坛曾发生过几件不大不小的纠纷,其中的甘苦令人回味。第一件是汉族作家高建群以哈萨克民族生活为背景创作的中篇小说《遥远的白房子》,这篇作品发表之日,当即激起为数众多的哈萨克族读者的反感,引起一部分敏感的青年较为激烈的情绪反应。另一件是内地某家大型出版社,在一本出版物中,印发了有辱伊斯兰教教民情感、有辱回族生活习俗的文字,激起信仰伊斯兰教的同胞普遍反感和相当程度的义愤。而内地作家马建以西藏为背景,借用新闻写实手法创作的小说《亮出你的舌苔或空空荡荡》,刺伤了藏民族的情感,引发的普遍性义愤至今使人记忆犹新。在这里,小举几件事例,不难看出,同一国度中,不同民族间,同样存有这样一些易于引发文化冲突、激起民族纠纷的不容忽视的问题。对于这一类话题,按照人们习惯的看法,常常以(无意或无意识)“违犯了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等等大而空的政治概念一言以蔽之,并没有找到把握其内在缘由,或者说没有找到使人清晰理解或准确概括这一现象、令人心悦诚服的阐释。重新审读《遥远的白房子》你会发现这是一部并不那么令人生厌的作品,一个汉族作者在他以哈萨克人生活为对象编织的现代传奇故事里,已经含有对这一民族的敬重、向往,对那样一种贴近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相对更为自由的民族性格的喜爱。而当时刺激哈萨克族读者的、现在看来是一些极为表面的东西,比如作者对哈萨克女人多少带有挑逗性的文字描述,对哈萨克民间习俗或夸大或曲解的使用;也许当时最使哈萨克族读者不能接受的、或多或少感到陌生的,是浸透在作品中的异己民族的性意识(在其他读者看来,也许是升华了的具有自然美的形象勾画)。几年过去了,这件事几乎被人淡忘,并不喜欢挑剔的哈萨克人默认了这一作品的存在,但并不等于当年那些敏感的哈萨克青年读者无端滋事、庸人自扰。也许只有现在,才更清楚地理解了他们最初并没有意识到的一个动因,这就是对“自我阐释权”被他人占有的反感。可以说,那是一个具有自我意识民族的声音,在无任何委托、未经允许情境下的替代。试想,如果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以及他塑造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从某种意义讲带有精神缺陷症候的形象,不是源于他的手笔,而是出自中华文化圈之外某一作家(譬如写过中国题材的赛珍珠)之手,可想而知,当今的中国人不仅不会接受这一形象,反而感到长久的精神伤害。一个自我意识生成的民族的声音是不可替代的;应该说在政治一体化的国度,享有同等政治地位的不同民族之间也是如此。
借用“声音的盗用”这一话题,引出如此一番议论的目的,无非是想指出在平等相处的民族之间,在以叙事虚构为特征的文学领域中存在着一些相类似的现象,这些现象以对另一民族文化资源的滥用,变为改头换面的占用,以及叙述主体的模糊性替代,从而覆盖或抑制某一民族的“自我阐释权”,造成不应有的民族间情感损伤。对于这样一些并不多见、不常发生的、但不能不引起注意的现象,也许可以给出一个比较和缓的词语——声音的替代。声音的替代明显有别于带有殖民扩张意味、造成不同种族政治文化上双重伤害的“声音的盗用”。两者在本质上相区别。但在多民族共存、同求发展的国度,声音的替代这一时难以消解的现象,也是需要引起更多的人关注。
一九九五年一月三日
乌热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