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我们消灭了土地私有制,但是,我们仍然有土地的占有和使用问题,与土地相关的分配伦理问题,仍然是有必要追问的,因为它们很可能在我们身边重现。在几年前的房地产热中,那种土地投机所产生的暴利,难道是正义的分配吗?经济发展中那些腾踊的地价,是怎样产生的?它们难道不该由社会公平分享吗?至少在这一点上,我们可能会心于一个多世纪前这位名叫亨利·乔治的人对土地的思考。
亨利·乔治透过占有的形式,辨析价值产生的原因,从而得出对分配的伦理判断。在私人手中占有的土地,其升值(地租、地价)完全是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群的聚拢,因而,这部分价值应当归社会所有。他对土地私有的否定,是从人的“自然权利”推导出的。在他看来,获得土地是人的天然权利,“承认土地的个人所有就是否定其他个人的自然权利。”而“所有权是从最初的生产者那里传递下来的”,因为人不能“生产”土地,所以没有人能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看亨利·乔治对土地所有权正当性的追问,我忽然想到了当代美国伦理学家诺齐克——他对任何所有权的正当性辩护的根据就是占有本身——占有是不得追问的。而在乔治看来,仅仅占有,不能作为所得正当的充分根据,价值是怎么产生的问题是必须追问的。谁说这本书在今天无意义呢?一百多年前的乔治,不是至今仍在与当代土地私有制的辩护者进行着相距遥远的论争吗。
土地的私人占有,是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一种,亨利·乔治只反对这“一种”,而不反对其它种。在他的理论逻辑中,正是物质进步导致地价上升,而正是土地的私人占有,正是地租、地价对劳动的剥夺“吃”掉了进步的成果,导致了社会贫困。在书名所示的“进步”与“贫困”之间,就横着被私人占有的土地,也仅仅横着土地私有制。
这是一部充满着正义激情的经济学著作,或者,也许可以说是一部以经济现象作为对象,以经济方法作为武器的伦理学著作,书中大段的排比句慷慨激昂地论述土地私人占有的不义,人的劳动、人的创造力所应该获得的价值。它的实证风格竟与一种乌托邦色彩结合在一起,在一种税制方案的后面,竟有着对于未来社会非常乐观的憧憬。乔治像是发现了《一千零一夜》中的秘密宝库一样发现了“地价税”,在他看来,有了它,可以解决一切贫困和不平等问题,而且其它别的税就都可以取消。于是这部书成了一个税制的乌托邦。他在废除土地私有制的设想中,没有暴力、剥夺所可能产生的社会冲突——几乎是皆大欢喜的一种社会公平分配方案。据说经济学都是以这样一个假定作为前提的,那就是:人都是自私的;而在乔治这里,却必须有这样一个假定作为前提:人都是善的,知足的。
在《进步与贫困》中,凡是论述地租与劳动关系的地方,其实都可以置换成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凡是批判土地的私人占有的地方,其实都可以置换成批判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然而,亨利·乔治正是在这些地方止步的。征引广博地在整个人类文明进程的背景下向土地私有制全线进攻的理论征伐,最后却仅仅落脚在对地价征税上,可谓“雷声大,雨点小”,也可谓“重重拿起,轻轻放下”了。
(《进步与贫困》,〔美〕亨利·乔治著,商务印书馆一九九五年一月版,15.90元)
品书录
马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