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理群的《周作人传》(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一九九○年九月初版)中,引录有一节香港印行的《周曹通信集(甲·五十七)》,周作人在写给曹聚仁的信里表态说:“(胡适)自然也有他的该骂的地方,唯如为了投机而骂了,即就可鄙了。我与适之本是泛泛之交(寻常朋友),当初不曾热烈的捧他,随后也不曾逐队的骂他,别人看来或者以为是,或者以为非,都可请便,在我不过是交道应当如此罢了。”曹聚仁对此信不知如何作答,更不知道他收读时作何感想。在我看来,很可能立即会联想起鲁迅对乃弟的一字评来:“昏”!“交道应当如此”,高尚之至,其奈“逐队的骂”,亦有身不由己、事非得已者乎?
唐德刚根据胡适英语口述稿撰录的《胡适的自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一九八一年二月,《胡适哲学思想资料选》下册)第十章中有一节文字,大略云:“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二日,这一天,中国共产党决定对我作一个综合性的大批判——批判胡适思想的流毒。这一运动是由中国科学院和全国作家协会在一次联席会议上决定的。他们组织了一个‘胡适思想批判讨论工作委员会’来领导和推动这个运动。批判的内容共有九项;每项另成立一个小组,分别负责执行。他们清算我的九项,约略如下”,以下列举哲学思想、政治思想、历史观点、文学思想等等,并加注说明:原文录自一九五五年二月号的《学习》。我还记得似在一张报纸上曾看到过被指派负责各个小组批判者的名单,此外另有一个被责令应该“检讨并交待”的九个人的名单,这后一个名单上排在第一的是:罗尔纲。
唐德刚又写有一本《胡适杂忆》(华文出版社一九九二年八月第二版),其第二章内记有一节他与胡适关于那场大批判的对话,略云:“大陆上《胡适思想批判》百余万字的长文,胡先生是一篇篇看过的。有时他还在那些文章上写了些有趣的眉批。但他看过,也就认为‘不值一驳’,丢在一边。后来,又在他那个乱书堆中找出罗尔纲所写的小册子《师门辱教记》给我看,说:‘你看,尔纲会那样地批判我?’”唐德刚当时回答胡适道:“说不定罗尔纲的思想真正搞通了呢?”胡适立即断言:“胡说!胡说!”唐德刚写道:“胡先生直是摇头”,还补足一句:“不可能!不可能!”
胡适对罗尔纲的信任,盖不逊于马君武对胡适的期许。
《胡适来往书信选》下册(中华书局一九八○年八月初版)选录有罗尔纲一九四八年九月甘四日一信,有这样几句话:“前蒙师所赐自传序文,随函一并录呈。礼拜六那天得侍坐了一点多钟,春风桃李,说不尽的依慕!十年来难得有此种机会。学生拟待师开会稍闲后,再趋往请安受教。”所称“自传序文”,指胡适此年八月三日为罗尔纲《师门辱教记》重版而作的短序;“开会”,指那年九月胡适到南京参加的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大会。在序文末尾有胡适记他们师弟情谊一节云:“这本自传,专载他跟着我做‘徒弟’的几年的生活。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小书,很使我怀念那几年的朋友乐趣。尔纲这本自传,据我所知,好像是自传里没有见过的创体。从来没有人这样坦白详细的描写他做学问经验,从来也没有人留下这样亲切的一幅师友切磋乐趣的图画。”所说“切磋乐趣”,当得诸教学相长,《论语》记录孔夫子称赏他的门弟子时,也说过“启予者”那样的话。一信一序,唱叹应和,果然令人神往。唐德刚《杂忆》中给《师门辱教记》写有一条尾注:“原版于一九四四年由桂林建设书店印刷发行,旋毁于战火。翌年再由重庆独立出版社重印未果。一九五九年始由胡适出资在台北重印,改名《师门五年记》,为非卖品。”“辱教”一辞费解,至少是重浊不清,胡适改作“五年”,明净多了。胡序开头一段即说明“五年”的经历云:“(罗尔纲)曾在我家里住过几年,帮助我做了许多事,其中最繁重的一件工作是抄写整理我父亲铁花先生的遗著。他绝对不肯收受报酬,每年还从他家中寄钱来供给他零用。他是我的助手,又是孩子们的家庭教师,但他总觉得他是在我家里做‘徒弟’,除吃饭住房之外,不应该再受报酬了。”读到了这些渊源,自可首肯罗尔纲理当排名第一,毫无差忒。
至于罗尔纲怎样过的关,恐怕胡适不会知晓,其实我们也不甚清楚。幸而《胡适琐记》(三联书店一九九五年五月与《师门五年记》合印出版)里有一篇《胡思杜》足资参考。罗尔纲写道:“(陶孟和)来南京,对我说胡思杜写有篇《我的父亲》同胡适划分界线,写得很好,叫我看看。那时初解放,我在家乡未经学习,还不懂得什么叫做划界线。而胡适的问题却正在沉重地压在心头。我听了孟和先生的话,立即去图书室借了《人民日报》来看。我看后启发我认识到胡思杜与胡适还可以划清敌我界线,我做学生的,更可以与老师划清敌我界线了!从此解决了心头的难题,豁然开朗了。二十年前,我是胡思杜的老师,今天胡思杜是我的老师了!”
圣人无常师。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这篇《胡思杜》言简理明,抵当得累幅长编的重头“检讨”,反复“交待”!
《困学集》(中华书局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初版)里有一篇《我是怎样走上研究太平天国史的路子的》,所述与《辱教记》若合符契。意味深长的是作者别出心裁创造新词以替换习见的“他”,试看:
“我在中国公学毕业了。帮人家做抄录工作,从上海来北京。”
“这人家的父亲在清朝光绪年间做过吉林边防督办……”
“这人家据我的校勘写成一篇《辨伪举例》。”
“我白天给人家抄录陈稿,夜间做自己的中国上古史的研究。”
“这人家同我谈研究,问我……”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为了肃清“流毒”,务须隐姓埋名。它恰如公共场所不许吸烟、禁止燃放烟花炮竹,同属环境保护措施。虽则,临到一九八六年底将此篇收编入集的时候,已无妨还给“这人家”“那人家”以本来面目,但作者保持老师称道过他的“猖介”和作为一个史家的“不苟且”,不加点窜。这真好,要别白滚动着的时代风雷,正须于无声处听之。
而我呢,检到篮里便当菜,捕风捉影,还自以为有点明白了竿木自随、逢场作戏的因由,而且无端想起二千又七十七年前的那一次探讨盐铁问题的会议来,会议记录里记得有丞相史说过的两句话:夫辩国家之政事,论执政之得失,何不徐徐道理相喻,何至切切如此乎?
(《马君武诗注》,广西民族出版社一九八五年七月版,1.05元)
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