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乔若莎·阿伯特小姐给长腿史密斯先生的信
 

  弗高森大厦215号
 

  9月24日
 

  亲爱的送孤儿来大学的好心董事,
 

  我终于到了!我昨天搭了4个钟头的火车。那真的很有趣,不是吗?我以前从没搭过火车。
 

  大学真是个好大,好容易把人搞糊涂的地方──我只要一离开房间就会迷路。等我觉得不那么混乱时,我会再写一封信给您;还有到时我会跟您谈谈我的功课。
 

  现在是星期六晚上,而星期一早上才开课。不过我还是想先写封信让我们彼此认识一下。
 

  写信给陌生人是件挺奇怪的事。写信对我来说本来就够奇怪的──我这辈子到现在就写过3封信,所以如果写得不是很标准,请您就睁只眼闭只眼吧。
 

  不过昨天早上出发前,李皮太太跟我很严肃的谈了一会儿。她要我今后都谨言慎行,尤其对有恩于我的好心先生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我一定记得要非常的“尊敬”。
 

  不过对一个叫约翰史密斯的人,怎么尊敬得起来?您为什么不挑个有点个性的名字呢?
 

  我这个夏天想了很多关于您的事;这么多年来终于有人对我感到兴趣,这让我觉得好像找到了我的家一样。让我觉得有归属感,这是种很舒服的感觉。不论如何,我必须承认,当我想到您的时候,我的想像力起不了什么作用。我只知道3件事情:
 

  1.您长得很高
  2.您很有钱
  3.您讨厌女孩子
 

  我想我可以称您为“亲爱的恨女人先生”。不过这太侮辱我自己了。或许我可以称您为“亲爱的有钱人”,不过这样又太侮辱您了,好像您惟一值得提的就是钱。此外,“富有”是一种很肤浅的特质。您也许不会一辈子都有钱;有很多聪明人也都在华尔街惨糟滑铁卢。不过您这辈子应该都会长的一样高吧!
 

  所以我决定称您为亲爱的长腿叔叔。希望您别介意。这只是个私底下的小名,我们不跟李皮太太说的。
 

  再两分就要10的钟就要响了。我们的一天被钟声分成好几段。我们吃饭,睡觉跟上课都照着钟声来。这让我生气十足;我随时都像匹野马。
 

  来罗!熄灯了。晚安。
 

  您看我多守规矩,全亏约翰格利尔之家的训练。
 

  您最尊敬的,
 

  乔若莎·阿伯特 致长腿叔叔-史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