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十三章 德里斯科尔一家

 

 

 

  带我去父母家里的那个办事员,是个干瘪小老头,皮肤皱缩,一脸皱纹,穿一身磨损得发亮的黑色衣服,打一条自领带。当我们走出门口来到街上的时候,他急不可待地、甚至有点象发神经病似的拼命地握他的两只手,还使劲掰他的手指关节和腕关节,让它们发出格格的响声;他又非常用力地抖动、摔踢他的两条腿,好象有意要把脚上的后跟已经穿坏的靴子踢到天上去一样;他还仰起鼻子前空中深深地吸了好几口雾气,象一个被长期关在监牢里的人,现在被释放了出来,正在由衷地感谢天主所赐的真福。
 

  “他觉得这里的空气很好闻!”马西亚用意大利语对我说。
 

  老头儿瞪了我们一眼,他不同我们说话,只是向我们发出“嘬嘬”的声音,就象人们向一条狗示意一样,意思是要我们跟上他的脚步,免得走丢了。
 

  我们很快来到一条挤满车辆的大街,他拦住一辆驶过的街车,这是一辆有车厢的双轮马车,但那个车夫却不象通常那样坐在马屁股后面的驭座上,而是立着、笔直地高高地站立在车厢的后面,他的背后是临空没有依托的;他站得比车厢的顶盖高出许多,以致那个车盖就成了摆在他面前供他放手的桌子了。他居高临下,握着两根长长的缰绳,通过车厢顶盖,遥遥地驾驭着前面驾车的马匹。这种希罕的东西,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后来才知道它的名称叫卡普①。

 

  办事员让我们上了这辆前面敞开的、没有车门的卡普;通过开在车顶上的小窗孔,他和车夫说着话,有好几次提到“贝司纳尔格林”这样一个地名。我想这一定是我父母居住的那个区的区名。我知道英文“格林”是绿色的意思,它使我产生了一种想法,认为这个区一定栽满了各种好看的树木;那么,我住进去以后,它一定会使我感到惬意和称心;这个区想必同我们刚到达伦敦时看到的那些阴暗、可怜、糟糕透顶的街道是完全不一样的。住在一个大都市里,尤其是住在这个大都市里的一大片绿油油的树木中的一幢宅子里,那肯定是了不起的。
 

  给我们带路的人同马车夫之间出现了争执,争执的时间还相当长。有时是这一个人抬头伸长着脖子,冲着小窗孔作出各种解释;有时是另一个人似乎要从他站着的位置上一下子钻进小窗孔里来申明他根本不知道对方问他的事情。
 

  马西亚和我,我们紧紧挤在车座的角落里,卡比趴在我们两个人的腿中间。我听了他们的对话,对自己说,一个车夫连贝司纳尔格林这样漂亮的地方也不认识,这确实使人吃惊。要不,伦敦一定有着许多绿化区,因为相同的地方多了,就容易把它们的名字弄错;但这不同样也很叫人吃惊吗?因为根据我们所看到的,我倒宁肯相信整个伦敦都黑得如同烟囱里的烟炱。
 

  我们在宽阔的马路上奔驰,随后驰进狭窄的街道,接着又回到宽阔的马路上。但是我们的马车被如此浓密的大雾包围着,车窗外面的东西,几乎什么也看不见。天气开始变冷了,我们感到呼吸困难,憋得有点透不过气来。我说的“我们”,指的是马西亚和我,因为我们的向导正好相反,他显得很惬意,不管天气怎样,他总是在用力地呼吸;他用鼻子吸气的时候,连嘴巴也张得大大的,看去他是急于要在他的肺库里储存越多越好的空气;另外。他还在继续做着掰手指头和伸腿、踢腿的动作。难道他好几年都没有动弹过和呼吸过了吗?
 

  一想到只要再过一会儿功夫,也许只要再过几秒钟,我就要拥抱我的亲人,我的父亲、母亲和兄弟姐妹了,这种想法使我在心理上产生了一种非常急躁和异乎寻常的兴奋情绪,然而我还是让自己冷静下来,我对自己说,应该看看我们正在穿越的这个城市,这不就是我的家乡、我的祖国吗?
 

  但是,尽管我把眼睛睁得很大,其结果还是没用,因为除了在浓雾中燃烧着的瓦斯灯所发出的红色亮光外,我几乎什么也看不见。车外的大雾,厚得象天上滚动的云块,稠得象烟囱里冒出来的浓烟,我们已经连从对面驰来的车辆的车灯也看不见了。我只感到我们坐的这辆卡普在时不时地紧急刹车,很明显,它随时都有可能碰着或者压着街上的拥挤的人流。


  我们一直在奔跑着。从格莱斯和伽雷事务所里出来已经很久了,我心想,这就证明我父母是住在乡下,也许我们很快就要离开狭窄的街道在田野上奔驰了。
 

  我和马西亚手拉着手。当我想到很快就要见到我父母的时候,我把他的手捏得紧紧的,我感到有必要对他说明;我现在是、而且永远是他的朋友。
 

  我们不但没有到乡下去,反而走进了更狭窄的小街,我们听到了火车尖厉的鸣笛声。
 

  于是我让马西亚问向导,我们是否很快就要到家了,马西亚的回答是令人失望的。他说格莱斯和伽雷事务所的办事员讲,他从未到过这个贼窝。也许是马西亚弄错了,他没有听懂人家的回答。不过马西亚坚持说,办事员用的那个英文字“西埃夫”②,法语的意思正好是“小偷”;他认为这是不用怀疑的,他决没有弄错。我一时真有些困惑不解,心里想:向导这样害怕小偷,那正好说明我们要去的地方是乡下。“格林”这个字是在“贝司纳尔”的后面,正好符合那里有着一片树林或草地。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马西亚。一个向导害怕小偷,使我感到非常可笑,没有出过城的人有多蠢!
 

  然而没有任何显示乡村就要出现的迹象,但这也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英国本来就是一个叫作伦敦的污泥和石头的城市③。谁说不是呢,现在污泥溅满了我们的车子,一块块黑泥一直溅到我们身上;一股股恶臭的气味从四面八方把我笼罩起来也已经有很长时间了;这一切都表明我们是在一个肮脏的城区,很可能这是到达贝司纳尔格林草地的最后一个区。但我又感到我们好象在原地转悠,车夫还不时放慢速度,似乎连他也弄不清到了什么地方。果然,他一下子把车子停了下来,我们车顶上的小窗孔打开了。
 

  一场对话,或者说一场争论开始了。马西亚对我说,按他的理解,我们的车夫不愿意再向更远的地方走去了,因为他不认识路;车夫要求向导给他指出去贝司纳尔格林的方向,而向导的回答还是“我不知道这个贼窝在什么地方”。现在“贼”这个英文字,连我也听得一清二楚了。
 

  但是,我认为他们指的并不是贝司纳尔格林区。
 

  争吵继续通过小窗孔进行下去,车夫和向导彼此都以同等程度的火气从这个不大的窟窿里向对方送去有来有往的责问和反驳。


  最后,向导把车钱付给了嘀嘀咕咕的马车夫,他跳下卡普,又一次对我们发出“嘬嘬”的示意声,很明显,该轮到我们下车了。
 

  我们在浓雾中来到一条满是泥浆的街道,有一间灯火辉煌的店铺,里面的瓦斯灯的灯光,通过镜子、镀金器皿和多棱玻璃砖酒瓶的反射,透过雾障,一直照射到街上阴沟旁的水潭里。这是一家小酒店,但是为了让它体面些,可以象英国人那样叫它“豪华的酒家”④,也可以简单一点叫它“金宫”,也就是说,这是一家卖杜松子酒⑤的酒店。当然,它也卖其他各种烧酒;只要是烧酒,杜松子酒也一样,都离不开以粮食或甜菜为原料的酒精。
 

  “嘬嘬,嘬嘬!”我们的向导又发出了这个声音。
 

  我们和他一起走进了这间“豪华的酒店”。我们刚才还认为这里是个穷人区,其实是大错特错了。店堂里到处都是镜子和镀金器皿,酒柜是银色的,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豪华的排场。但是那些坐在酒柜前或者肩靠在墙壁和酒桶上喝酒的人,却都衣衫褴褛,有几个人的脚上甚至连鞋子也没有,他们肯定不久前还光着脚在垃圾和污泥中走过路,因为那一只只光脚上都好象有着一层厚厚的、乌漆墨黑的、还没有擦干的黑鞋油。
 

  在漂亮的银色柜台上,我们的向导要了一杯香味醇厚的白甜酒。这个刚才贪婪地吸着雾气的人,现在又贪婪地将这一杯甜酒,只一口就喝干了;于是他开始和袖子卷到肘上为他倒酒的那个人攀谈起来。
 

  他是在问路,这是很明显的,我没有必要再去问马西亚。
 

  我们又跟在向导后面上路了。现在街道变得更加狭窄,因而尽管有雾,两旁的屋子也还能看清楚;我们头顶上有很多绳子,它们从这边的屋子被拉到那边的屋子,上面挂满衣服和破烂,这肯定不是为了要晒干它们才晾上去的。
 

  我们在哪儿呢?我开始不安了。马西亚不时看看我,但他什么也不问。
 

  我们先进入一条小巷,然后来到一个院子,又穿过这个院子进入另一条小巷;这里的房子比你在法国最贫穷的乡村所能看到的还要破旧,很多是用木板钉的,象车棚或牛栏;然而这又的的确确都是些住家。头上没有帽子也不包头巾的女人和她们的孩子在这一家或那一家的门口挤进去挤出来。
 

  当我们借着微弱的亮光能较为清晰地看一看我们周围的时候,我发现这些女人脸上都没有一丝血色,亚麻色的黄头发技在肩上,孩子们几乎都光着身子,只是背上还挂些破布条似的东西。在一条小巷中间,我们还发现有几只猪在死水潭里乱拱,发出一股令人恶心的臭气。

 

  我们的向导很快停了下来,他肯定是迷路了。正在这个时候,一个身穿紧身蓝色礼服、头戴漆皮帽的人向我们走了过来,他袖口上有一圈黑白饰带,腰带上挂着手枪枪套。这是警察,用英国人的叫法,他们是“警察局的人”⑥。
 

  一场谈话又开始了。不一会儿,我们跟在警察后面上了路;我们穿过了一些小街、几个院子和弯弯曲曲的街道,我仿佛觉得周围的房子都有一种摇摇欲坠的样子。
 

  我们终于在一个院子里停了下来,院子中央有一个水塘。
 

  “这里就是红狮院。”⑦警察说。
 

  这个名字我已听到过几次了,马西亚曾对我说过这三个字的意思。
 

  我们为什么要停下来?这里不可能就是贝司纳尔格林,我的父母难道就住在这个院子里?可是……
 

  我没有时间去琢磨在我不安的头脑里所产生的这些问题,警察敲了敲用木板钉成的牛栏一样的门,向导谢了谢他,这样,我们算是到了。
 

  马西亚没有放开我的手,他紧紧地握着,我也紧紧握着他的手。我们两个都知道彼此心里在想什么,搅得我心神不定的忧虑也同样在折磨他。
 

  我是那样的心慌意乱,连警察敲过的门是怎样在我们面前打开的都不太清楚了。我们走进一间空空荡荡的房间,里面点着一盏灯,炉算上燃着煤火;这时候,我的神志又恢复清醒了。
 

  在炉火前面,有一张草编的安乐椅,它的式样有点象那种供圣像的木龛,那上面坐着一个头上戴顶黑色软帽的白胡子老人,他象尊雕像,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另外有一男一女面对面地坐在一张桌子的两头,男的有四十岁上下,穿一身灰丝绒服装,他的面孔显得聪明而冷酷;女的比他要年轻五、六岁,一头金发垂在一块交叉系在胸前的黑白方格披肩上,她的眼睛呆滞无神,在她的应该说是很漂亮的面容上显出一种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冷漠的表情,至于她的姿态,那也同样显得无精打采。屋里还有四个孩子,两男两女,都是一式金黄色头发,就象他们母亲的亚麻色金发一样;最大的男孩看去有十一、二岁,最小的女孩刚只三岁样子,她正在地上蹒跚地学步。


  以上这一切,在我们的向导,那位格莱斯和伽雷事务所的办事员,他还没有把话说完之前,我只瞥了一眼,便全看清楚了。
 

  向导讲了些什么,我几乎没有听见,其实即使听见了,也全然听不懂;但是德里斯科尔这个姓,也就是开事务所的那位律师所说的我的姓,总算没有叫我的耳朵漏掉。
 

  现在,所有的眼睛都转过来盯着马西亚和我,甚至那个一动不动的老头也不例外,唯独小女孩被卡比吸引住了。
 

  “你们俩谁是雷米?”穿灰丝绒套服的那个人用法语问我们。
 

  我向前走了一步。
 

  “是我。”我回答。
 

  “那好,孩子,亲亲你的爸爸吧!”
 

  我从前只要一想到这个时刻,总以为会感到一股把我不由自主地推向我父亲怀抱的强烈的激情,可我现在并没有感觉到这股激情。但是,我还是走上前去吻了我的父亲。
 

  “现在,”他对我说,“该亲你的爷爷、妈妈、兄弟和姐妹了。”
 

  我先走向我的母亲,把她抱在怀里;她让我拥抱,但她却不拥抱我,只对我讲了两三句话,我当然没有听懂。
 

  “跟你爷爷握握手吧。”我父亲对我说,“轻一点,他瘫痪了。”
 

  我也和我的两个弟弟、我的姐姐握了握手;我想抱抱小妹妹,可是她正在一门心思抚摸卡比,一手把我推开了。
 

  当我从他们跟前挨个走过去的时候,我不由得对自己感到生气,唉,这是怎么啦!我终于回到了自己家里,却没有感到什么欢乐。我有了父亲、母亲、兄弟姐妹,我还有祖父,我和他们团聚了,但我心里还是冷冰冰的。我曾经那么焦急地等待着这一时刻,我将要有个家,我将要有亲爱的父母,我将爱他们,他们也将爱我,一想这些,我曾经高兴得疯了一样;然而,现在我却用审视陌生人的眼光看着他们,这是怎么啦!使我感到困惑的是,我心里并没有什么话想同他们讲,连一句亲热的话也找不出来。我难道是个没有心肠的人?我难道是那种不配有家庭的人?
 

  如果我是在一座宫殿而不是在木板房里找到了我的父母,难道我心里也会象现在那样感觉不到那种温暖的感情吗?而在几个钟头以前,我对自己还不认识的父母是满怀这种感情的,为什么在我亲眼看到他们的时候,反而不能表达出这种感情呢?
 

  这种想法使我感到羞惭。我又走到我母亲的跟前,又一次拥抱她,紧紧地亲她。也许她并不明白出现在我身上的这股激情的缘由,她没有用亲吻和拥抱来回答我,而是用无动于衷的神情看着我,然后稍微耸了耸肩,对她的丈夫,也就是我的父亲,说了几句我听不懂、但使她丈夫笑得很起劲的话。这一个的一脸冷漠和那一个的一脸讪笑,使我的心痛得再也无法忍受了,我那对父母的如此炽热的激情,看来在他们眼里连个屁也不值。

 

  但是他们不让我有时间沉湎于自己的万感千愁的感想中。
 

  “这一个呢,”我父亲指着马西亚问我,“他是谁呀?”
 

  我向他解释是一种什么关系把我同马西亚联系在一起的,我尽力在说话中强调马西亚对我的诚挚的友爱,同时又极力说明我还欠着马西亚许多恩情。
 

  “很好。”我父亲说,“他是想到这里来旅行几天啰。”
 

  我正要回答,马西亚却打断了我要说的话。
 

  “是这样。”他说。
 

  “巴伯兰呢?”我父亲问,“他为什么没有来?”
 

  我告诉他巴伯兰死了。我们是在夏凡侬从巴伯兰妈妈那里得知我的父母在找我之后去的巴黎,而当我们到达巴黎的时候,这一死讯使我们感到多么失望!
 

  我说的话,父亲都为母亲翻译了一遍,我相信我听懂了她回答时所说的“很好!”或“太好了!”这两句英国话,因为我懂得“好”⑧和“很好”⑨这两个英国词,但我不明白为什么巴伯兰死了她要说好或很好呢?我心里暗暗自问,一时却找不到答案。
 

  “你不懂英语吗?”父亲问我。
 

  “不懂。我只懂法语,还懂意大利语,那是跟一个师傅学的,巴伯兰把我卖给了他。”
 

  “是维泰利斯?”
 

  “您知道……”
 

  “前段时间我去法国找你的时候,巴伯兰跟我说起过他的名字。你一定觉得很奇怪,也很想知道我们为什么十三年没有找你,而后来又突然想起了要去找巴伯兰的原因吧。”
 

  “啊!是的,很想知道,我对您说实话,非常非常想知道。”
 

  “那你到火炉边来,我给你讲。”
 

  进屋的时候,我已经把竖琴靠在墙边,现在我解下背包,坐在指定的地方。
 

  但是,当我把沾上泥的、湿漉漉的双腿伸向火炉时,祖父却朝我这边“啐”地吐了口唾沫,他不开口,有点象一只发怒的老猫。没有必要作什么解释,我已经明白我是碍着他了,于是我把腿缩了回来。
 

  “不用管他,”我父亲说,“老人不喜欢别人坐在他的炉子前面;你要是冷,就烤烤吧,用不着和他客气,别不好意思。”

 

  听到当着这个白发老人说出这样的话,我真感到吃惊,我觉得,恰好相反,正是对这个老人,说这样话的人应当感到不好意思。我把腿缩向我坐的椅子下面。
 

  “你是我的长子,”父亲对我说,“你是我和你母亲结婚一年后生的。当我娶你母亲的时候,有一个姑娘以为我本来会娶她做妻子的。这场婚姻使她怀着疯狂的仇恨,她把你母亲当作她的敌手。为了报复,正好在你满六个月的那天,她把你偷走了,并且带到了法国,把你扔在巴黎的街头。凡是可能去找的地方我们都去找过,就是没有到巴黎去找,因为我们想象不到有人会把你带到那么远的地方去。我们找不到你,便以为你已经死了,永远也见不到你了。直到三个月前,这个女人得了绝症,她在临终之前讲了实话。我们立刻动身去法国,到那个人们扔掉你的地方的警察局长那里去了解,在那里,人们告诉我,说你成了克勒兹的一个泥瓦匠的养子,是他捡到了你;我又立刻赶到夏凡侬,巴伯兰对我说,他把你租给了一个叫维泰利斯的流浪乐师,你和他一起走遍了整个法国。因为我不可能留在法国,不可能亲自寻找维泰利斯的下落,所以我委托巴伯兰,并给了他钱,让他去巴黎。同时,我又嘱咐他,当他找到你之后,就通知受理我的事务的律师格莱斯和伽雷先生。如果我没有把这里的地址给他,那是因为我们只是在冬天才住在伦敦;在天气好的季节里,我们全家就要带着我们的车辆走遍英格兰和苏格兰,去做流动商贩的生意。就这样,我的孩子,你现在被重新找到了。十三年以后,你又在家庭里占有了你的位置。我懂得,你有些惊惶不安,因为你不了解我们,听不懂我们说些什么;同样你也没法让别人明白你的话;但我希望你很快就会习惯起来。”
 

  是呀,也许我很快就会习惯的,这是很自然的,既然我现在是在自己的家里,今后和我一起生活的将是我的父亲、母亲、兄弟和姐妹,那么,一切不是很快就会习惯起来的吗?
 

  漂亮、讲究的襁褓并没有表明我的家庭的实际情况,这对巴伯兰妈妈,对丽丝,对阿根老爹,对所有救助过我的人,都是个不幸。我已不能实现我所梦想的事情,因为流动商贩,尤其是住在木板棚里做小生意的人,他们是不可能富有的。但这一切又有什么要紧!我终于有了一个家。在一个孩子的梦想中,母亲就是财富,爱抚比财富更有价值。我需要的不是钱,而是爱。
 

  在我听父亲讲述的时候,餐具已经摆上桌子,那是些蓝花盘子。在一个金属盘里,有一块烤牛肉,周围放了些土豆。
 

  “你们饿了吧,孩子们?”我的父亲冲着马西亚和我问道。
 

  马西亚露出了他洁白的牙齿。
 

  “好了,上桌吃饭吧!”父亲说。
 

  但在入座之前,他把我祖父的扶手椅先推到桌子边上,然后他自己背靠火炉坐了下来。他开始切烤牛肉,给我们每人好大一块牛肉,还加了些土豆。
 

  尽管我不是在那种讲谦恭、礼仪准则的上等人家中长大起来的,或者干脆说吧,尽管我根本没有受过任何教育,但是我还是注意到我的弟弟和姐姐经常用手抓着吃,还把手指蘸上点儿汤放进嘴里舔着,而对这种使我感到不好受的餐桌上的恶习,无论是我的父亲或我的母亲都视若无睹,似乎并不介意;我也注意到我的祖父,他关心的只是自己的盘子,那只唯一还听他使唤的手不断地、穿梭般地、一刻也不停地在盘子和嘴边之间往返忙碌,当有点什么从他发颤的手指间掉了下来的时候,我的兄弟们就当面嘲笑他。
 

  晚饭吃过以后,我以为我们要坐在火炉旁愉快地度过临睡前的那些时刻了,可是我父亲说,他等着会朋友,我们应当去睡觉。他拿了一支蜡烛领我们到了一个库房,那库房和我们刚才吃饭的屋子是相通的,那里放着两辆大车,就是通常流动商贩卖货用的那种车辆,他打开了一辆贩货车的车门。我看见里面有一张双层床铺。
 

  “这是你们的床。”他说,“好好睡吧。”
 

  我在我的家──德里斯科尔家受到的就是这样的款待。

 

 

  ①卡普:英国的一种旧式的有车厢的单马双轮或四轮车。
  ②原文是英文“贼”字,译文是谐音。
  ③原文中这段话较费解。这是作者描写的雷米当时的心理。雷米年幼无知,当时又处在极度慌张迷惑的心理状态中,他先把贝司纳尔格林这个地名拆开理解,成了贝司纳尔树林或贝司纳尔草地;现在他在自我安慰中把英吉利这个词按法文“昂格勒坦尔”一词拆开来,法文称英国为“昂格勒坦尔”(这里是中文谐音),这个词的前半部“昂格勒”(谐音,下同),在法文中作“角”或“隅”的意思讲,因而可作“一小块地方”理解;这个词的后半部“坦尔”,在法文中为“土地”,因而可作石头和泥土去理解。把两部分加在一起,成了石头和泥土的一角,或泥土和石头的一隅之地。于是,雷米认为英国比伦敦大不了多少,伦敦基本上就是英国;无论是英国还是伦敦,无非都是石头和泥土的城市。作者这样描写,是表明孩子式的无知和孩子式的思想混乱。
  ④豪华的酒家:英俚称卖杜松子酒的小酒店为“豪华的酒家”或“金宫”。杜松子酒的英语译音为“金”,在我国称“金酒”。是烈性酒。
  ⑤原文为刺柏子酒,在译文中为了和金酒统一,改泽为杜松子酒。
  ⑥原文是英语。
  ⑦原文是英语。
  ⑧⑨原文是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