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自然惩罚法



  孩子是在体验中长大的,不是在说教中长大的。一位教育学家曾经说过教育有一个原则:孩子进一步,大人就退一步,凡是孩子自己能做的,大人就不要替他去做。

  (3)自然惩罚法

  有一位家长说孩子总是丢三落四,她的办法是什么呢,在孩子每个口袋里都放着钱,每个口袋都装上名片。

  而另一位母亲,则全然不同。孩子去夏令营,妈妈问:“东西都准备好了吗?”孩子说:“都好了,你就别管了。”妈妈一看,衣服带得不够,手电没带,就问孩子:“那边的气候你知道吗?衣服够不够?晚上活动的东西都准备了吗?”孩子说:“没问题。”这位妈妈就没再说什么。第二天,孩子背着包就走了。一个星期后,孩子回来。妈妈问:“玩得开心不开心?”“开心。”“有没有什么麻烦?”“哎呀,冻死了,没想到山里这么冷。”“还有呢?”“晚上活动没有手电很不方便。”“那怎么办呢?”“以后得像爸爸一样,出差之前列个单子,好好咨询一下。”

  这个妈妈的方法让孩子体验到自己过失的后果。因为孩子冻一点,晚上麻烦一点,没有危险,但经过这一次他就记住了。

  曾经有一个家长说自己的儿子没有责任心,小黄帽一个学期丢了8个。我问:“你是不是丟一个给买一个?”他说是啊。我说:“你这样下去,孩子没法有责任心,他无所谓啊,丟了马上买新的,有什么可着急的?”“那怎么办呢?”我说:“他要是再丢了,让他自己找去,找不到,那就第二天光着脑袋去上学。”“那被老师批评怎么办?”“对呀,就是要让他受批评。”“然后呢?”“然后,用他自己的零花钱去买新的小黄帽。没有零花钱,就取消他一个最喜欢的项目,比如第二天要去麦当劳,那就不能去,因为那个钱要用来买帽子。这样孩子才可能知道珍惜。”

  (4)帮助孩子改正错误

  一是让孩子冷静思考一下自己的行为,想想怎样改正。

  二是让孩子写封信,说明自己做错的事,以及准备做些什么改正。

  三是让孩子写信、打电话,或者当面向受害者赔礼道歉,如果需要,陪孩子一起去。

  四是让孩子用零花钱赔偿弄坏的东西,或者将拿走的东西送回去。

  五是让孩子说几件本来可以做的事取代错误行为。

  第二件事

  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

  培养人品是最最重要的。

  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即教育犹如海上行船,必须按正确的航线行驶,否则,船越大越有触礁沉没的危险。也就是说,人的品质,决定了人的发展方向。

  毫无疑问,家庭教育的一个核心任务就是培养孩子成为一个真正的人。

  一切从习惯培养开始

  人格的培养问题很难落实到具体操作上来,后来,经过长期研究探索,我们重新发现,习惯与人格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习惯影响人格,人格更会影响习惯。从更深刻的意义上讲,习惯是人生之基,而基础水平决定人的发展水平。

  人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习惯。透过一个细微的习惯,往往能分析一个人的思想、作风、道德或文明的程度。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能使品德从内心出发,不走弯路而达到高境界。从系统科学的观点来看,道德习惯是道德行动自动化的过程,是由不经常的道德行动转化为个人品德的突破点,是品德发展的质变的指标。

  一个人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最终必然落实到优良的外在行为上,衡量德育效果的真正标准,不是看其偶然出现的行为,更不是听其口若悬河地演讲,而是看其是否养成了良好的道德习惯。从这个意义上说,德育的目的,简单地说,就是养成良好的习惯。

  “习惯”是养成教育的结果,养成良好的习惯是行为的最高层次。习惯不是一般的行为,而是一种定型性行为。习惯是经过反复练习而养成的语言、思维、行为等生活方式,它是人们头脑中建立起来的一系列条件反射,这种条件反射是在重复出现而有规律的刺激下形成的,并且在大脑中建立了稳固的神经联系,只要再接触相同的刺激,就会自然地出现相同的反应,所以说它是条件反射长期积累、反复强化的产物。从心理机制上看,它是一种需要,一旦形成习惯,就会变成人的一种需要,如果不这样做,就会感到很别扭。因而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具有自动化的作用,它不需要别人督促、提醒,也不需要自己的意志努力,这就是我们平常说的“习惯成自然”,是一种省时、省力的自然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