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沧桑各不同(2)



  高考改革不能只重形式

  政协会议上,澳门科技大学校长许敖敖委员对内地高考科目频繁变更提出疑问。因为五年变了四次,规则摇摆不定让师生无所适从,对教学影响很大。

  许委员在南京大学任教30年,当分管教学的副校长10年,去年刚刚受聘到澳门工作。其对于内地高考改革的情况是有切身体验的,提这个意见绝非越俎代庖。

  笔者认为,在现有考试制度没有根本变革的情况下,只一味调整高考科目意义不大。这样无法彻底实现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实施素质教育这么多年,高考仍然是基础教育的指挥棒。为什么师生会无所适从呀?因为教学还是只能围着高考这个核心转,升学和就业的现实情形要求师生不得不这样做。只在高考科目和形式上做文章,除了会增加师生负担,丧失可循的评价标准之外,并不能丝毫改变以高考为核心的教育现状,教育体制并没有实质的变化。

  一般说来,任何改革都会是利弊共存的。改革必然要付出代价,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但绝不能是大多数人的利益。以往高考科目改革的积极作用体现在,打破了僵化的考试格局,不断地引导整合知识,注重应用能力的考查。但这种考核评价体系变来变去就让人搞不懂了。比如考试科目第一年由文理两科改为“3+X”,即公共主科加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第二年就文理不分家了,“X”也成了六门副科大综合;第三年又变了,成了“3+一门文科或理科科目+六门大综合”。变化速度之快,幅度之大,着实令人有晕头转向之感,还让师生如何进行高效的教与学呢?有人或许会强调“以不变应万变”,只要学好了知识,怎么考都没问题。但教学还是有重点的,不能平均用力吧。考试科目和形式的急剧变化的确让人无所适从,肯定损害众多考生的利益,影响发挥和考试成绩。每一次大的新变化,都是对上一次变化的否定而非逐步完善,那么到底还有没有比较稳定的评价标准?到底什么样的内容和科目组合最能考查出能力?

  每一项改革举措的成败,都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高考和教育改革要维护广大学生的利益,要对他们的成长和成才负责。教育领域的改革不能拿学生利益做试验的牺牲品。当改革实践中一些负面影响凸显出来的时候,就需要及时调整策略,在汲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尽快稳定和规范下来。有鉴于此,教改应从根本体制上入手,不能过于注重考试科目和形式的变化。这是制定规则的基本方向。0311(原载《南方周末》)

  批评黑哨就不够积极向上?

  龙马大战刚刚结束,热爱足球的小荷同学又想起了她去年的高考作文,以规则为题的《失衡的天平》。这篇饱含真情即兴挥就的文章,因为抨击黑哨破坏规则而被老师判定为“思想消极”,总共60分的作文只得了38分。这个平素性格开朗有点像男孩的女生,伤心了好几天。她觉得判卷老师有失公允,这对她打击太大了。

  这个作文分数对她人生的影响,肯定是消极的。这件事看似不大,然而教育无小事,“小问题”背后常能反映教育的一些致命弱点。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到底是谁的天平倾斜了,绝对的平衡是不存在的。对于同一事物,同一文章,评判结果会因人而异,很难说哪一种更为公正。标准不统一就会造成混乱,就是没有规则。那么判别一种规则是否公平合理的标准是什么?是现实,而不是理想。另外,还有一个对规则的理解是否准确公正的问题。

  规则当然要遵循法理与公义,检验它们都要靠现实标准,看它们给我们的现实生活造成了或者只能造成怎样的后果。拿这篇高考作文来说,判低分的依据是:教育大纲规定作文应有积极向上的思想内容。但是怎样才叫“积极向上”呢?比如黑哨,是否明知其存在却不能揭露其丑恶,就叫“积极向上”;比如疾病,是否讳疾忌医瞒天过海就叫“积极向上”;比如失误,是否夸大成绩缩小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叫“积极向上”。教育为何不敢直面现实?

  如果我是当事考生,我也会感到迷惘,也会受到伤害。我始终搞不明白,这种教育到底要教会我们什么。为什么要扼杀孩子率真的天性而变之为世故,为什么连一丝正视问题宽容真话的勇气都没有呢?难道我们只能交口称赞美好的事物,而对永远只是“极少数”的丑恶行为就得漠视到底?这样我们就会如愿以偿改变现实,从而实现“积极向上”了?说几句真话就“判低分”,这是否也算“说难”之一种。

  谁都清楚那是掩耳盗铃之举,可教育为什么还要那样做,是在遵守一种潜规则吗?即使这种潜规则根深蒂固,但它不利于改进工作、改造现实,从下一代的成长和长远计,就必须首先从教育上打破。直面现实,才有公正可言,才有教育效果产生。否则虚伪的教育,将结出什么样的恶果。

  这个事件,也许当事人因为“感情亲疏”影响了“认知事物”,自以为作文写得很棒,其实不然。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的天平失衡危害更大,更有实际意义。而且当事考生的天平是否倾斜,因为教育天平的严重失衡已很难知晓,无从查到作文原稿。这都是考生的心血和作品,为何不能查阅呢,这本身就不公平。作文评语即判低分的理由之一“只谈足球”,也令人费解。这是一篇叙事文章,像一则寓言,虽然只写了黑哨对规则的践踏,但寓意是深刻的。判卷老师的理解力不应停留在“只谈足球”的水准。

  以这等理解力去评判别人,妄下“思想消极”的断语,不解“积极向上”的实质,也就不足为怪了。而这对于一腔热忱的学生个性和感情都是极大的伤害。不错,中国男足目前比较丢人现眼,如此恶劣环境下球迷的热爱尤显难能可贵,这正是希望所在。而黑哨之类与足球事业的不和谐音就愈加令人切齿痛恨。我相信,该考生饱含激情的文字一定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而发自肺腑灵感突现的文章一定不会差,除非不幸评判者的眼光扭曲了它。既如此,“失衡的天平”就真成了一则绝妙的寓言加“预言”。

  逃避现实不是真教育。作文分数已然无法改变,但教育需要反省之处还有很多。这就是我们谈论这个话题的现实意义。0806(原载《大河报》)

  “感情亲疏和认知事物”可以混为一谈吗

  这年高考作文题(全国卷)给出的话题是“感情亲疏和对事物的认知”,并以《韩非子·说难》当中的一则寓言故事“智子疑邻”为例。材料大意是:古代一位富商家的院墙被大雨冲倒,自己的儿子和邻人之父都提醒以防偷窃,不幸言中后富商便称赞儿子却怀疑邻居老人。韩非认可了这个事实的合理性,着眼点在于“邻人之父”对劝说对象不够了解,把握情势和进言方式不当,所以影响了效果。

  寓言总可以有很多种解读,韩非只是讲述了一个客观事实,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理解。但是这样的理解必须合情合理,不违背生活常识。这则故事能够说明是因为感情的亲疏,而影响了对于事物的判断吗?

  我们不必拘泥于这则寓言,但这关系到由此引出的该话题能否立得住脚,所以不得不对它分析判断一番。故事中的邻居也许是一片好心,而且有远见,但他或其家人的确也不能排除盗窃的嫌疑。就是让谁来理性和公正地断这个案子,也不能不做调查就把邻居排除在外。如果只是感念邻居的一片“好心”,就不做任何合理怀疑,这样才会影响认识事物的正误深浅呢。

  如果再进一步延伸这个寓言的含义,它还可以警示我们防止祸起萧墙。其实很多问题、矛盾都是从内部发生和发展的,所以我们应该公正地评价、认识以至怀疑。对于内部和外部应该一视同仁,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既不武断也不“包庇”。这是一种公平公正之心,也是基于认识事物的能力。公正的品行、认识能力,还有感情,完全不是一回事。有人如果因为私情而做出了不公正的决定,并不是他没有认识到问题的实质,而是他知道应该怎么做却不愿那么做。这和认识能力就没有多少关系了,这只是一个感情问题。感情影响的不是其认知能力,而只是一种决断结果。

  表面上,似乎感情亲疏影响了对于事物的判断认知,实质上只是感情左右了自己的选择。对于事物的认知是一回事,而最终的抉择是另一回事。感情亲疏和认识事物,两者甚至互不相干。像寓言中的案例,富商的怀疑是有一定合理性的,邻居比儿子偷窃的嫌疑更大,这是毫无疑问的。当然可能不是邻居干的,但这只能由证据去说明。这种怀疑也是暂时没有证据的,但却不是无端的,在没有查实之前,也就只能停留在怀疑的层面,没有任何其他意义。

  再比如一部书中写到这样的事:一个警察抓获了一个小偷,小偷犯了一个重大的案子,然而这个小偷是该警察的妻妹,是抓她还是放她?警察陷入了矛盾痛苦的心情中。警察难道认识不到应该怎么做吗,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但他为什么还会矛盾呢,不是因为亲情蒙蔽了他的判断认知,而是亲情本身的价值让他不忍舍弃。并不是只有认识事物才有价值,谁能否认感情也是一笔财富呢。和认识能力一样,情感也能够成事败事。情与法难以两全,维护公理还是徇私情,这和认识事物关系不大,情与法本身都有独立的价值。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对待朋友也是一样,怀疑也许很理性,但很可能失去朋友。对于生活来说,感情也许比理性更重要。没有感情的生活状态是不可想像的,感情也并不妨碍理性的认知和思考。两者毕竟是两码事,不可混为一谈。

  又如“情人眼里出西施”、“孩子总是自家的好”等等。这仍然是感情问题,是爱的体现,不至于丧失对亲人的了解和判断。你更了解的是自己和亲人抑或外人呢?这是不言而喻的。这种了解和认知并未因为感情而偏离事实。至于因为关系远近而处事不公甚至制造腐败的人,那更不是认识问题,而是品质问题。

  如同对寓言的解读是最多元的,对于这个高考作文题目也是见仁见智,有人说它启示理性思考,有人说它昭示人性弱点。然而这些说法都有些牵强附会,这个题目的基本判断远离了理性,也扯不上人性。如此一来,便成了一种误导,影响了考生和公众的认知判断,搅浑了我们的生活经验,让人觉得无所适从。

  感情亲疏和认识事物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如果混淆了它们的界限,硬将二者扯在一起,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混乱不堪。0607(原载《凤凰周刊》)

  严重变味的“状元秀”

  吉林市文庙这年在祭祀孔子的活动中首次开启正门,用大轿抬出吉林省高考状元,请“高考状元游状元桥”,让高考状元引领古装祭孔表演队伍进行各项祭祀活动。祭祀者为孔子上香,并三跪九叩,手持祭祀道具举行乐舞等等。

  整个事件过程,都让人感觉到一股陈腐之气弥漫其间。而主办者却在拿新时代的学生作秀,与祭祀参拜之类古时活动联系在一起,显得极不协调。这种“复古”的活动偏偏要拉上青春少年,将“高考状元”等同于科举时代的状元,用意何在?这将带给孩子什么样的影响?

  这年是孔子诞辰2554周年,作为对一代先哲的纪念,适当举办一些健康有益的活动当然可以。但像吉林市文庙博物馆这样完全照搬古代仪式,毫无思想内涵的祭祀,到底有多少意义?而且还要扯上“状元”来“秀”一场,复辟封建社会的陈腐习俗和风气来影响孩子和社会,实在有百弊而无一利。纪念孔子,应该重在其思想内涵的领悟和发展,而不是跪倒在孔子的脚下,向其行点火焚香、三拜九叩的封建大礼。如此顶礼膜拜,完全一副奴才相,如何能有自己的思想和时代的创新?更为不妥的是,竟然让刚上完中学的孩子置身其中接受熏陶,真的要赋予她古代状元的荣耀感吗?这对高考状元本人也是有害的。

  这年的“状元秀”风头尤甚。高考状元的个人学习经验可以出书,京西“举人节”会集各地高考状元并要刻其名姓于碑铭,而像祭祀这样的封建活动居然也打起了状元牌。真可谓“你方唱罢我登场,高考状元作秀忙”。如此浓墨重彩地将高考状元推向前台,必然加重“惟分数论”的观念误区,与素质教育的大方向是背道而驰的。这样的活动只会误导社会和孩子。

  某一地区的高考状元每年只能有一个,这是注定的“个别现象”,无论怎么努力,也不可能人人都得第一。所以将“高考状元”当作目标是没有意义的。而且,高考状元和成才是两码事,当上高考状元未必成才。不过是考了一个高分,刚要迈入大学的门槛,生活方式仍属“寄生”,尚未为社会创造一分财富,何以就敢奢谈“成才”?对自身没有一个正确的认知,离“修身”成才之日尚远。

  在现有教育模式下,高考考查创造力的成分还不大,所以得高分者未必能成创新型人才。而那些成果丰硕的“小科学家”,考试分数却未必有多高。对社会有所创造,有所裨益,是成才的起码条件。如果只是捧给社会一堆枯燥乏味毫无意义的高分数,我们的社会就能因此而有丝毫的进步吗?

  真是可笑。可是我们有些人就喜欢追风赶潮、追慕虚荣,搞些不切实际的活动,误导社会风气和孩子的成长。如此歪风应该刹一刹了。